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课件.pptx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课件.pptx(9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1年4月6日21时14分,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以下简称陈家山矿)四石门皮带下山延伸段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波及四石门轨道下山、采区总回风下山及41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等区域,造成38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重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 陈家山矿是铜川矿务局的主要矿井,年产量实际最高达到120万吨左右。井田走向长5.5km,倾斜宽3.7km,面积约20.4km2 。井田采用走向平硐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沿走向开拓四个石门布置四个采区。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通风方式为多风井分区抽出式通风。
2、矿井生产集中在四个采区,布置有1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3个延伸下山掘进工作面。发生事故的皮带下山延伸段掘进工作2月16日由综掘三队开始掘进,延伸180米后,改掘415准备工作面运输巷,事故发生时已掘进42.5米。 l2001年4月6日四点班,在四石门采区生产区域有四个单位,分别是综采二队在41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生产,综掘一队掘进总回风下山,掘三队掘进轨道下山,综掘三队掘进皮带下山,部分职工在横川附近清理刮板运输机和皮带运输机。l21时25分,矿调度室值班员李继龙接到掘进三队工人尚桂岭在井下四泵房汇报,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l矿救护队于4月6日21时45分下井抢救。局救护大队和下石节救护队也于当天
3、24时赶到现场,参加抢救工作。l6日23时左右,救护队在四石门皮带下山延伸的横川附近发现16名受伤幸存者并及时救出,同时发现4名遇难者。l7日凌晨2时30分。救护队对412综采工作面搜寻时,又陆续发现24名遇难者。l4时,救护队在对四石门皮带下山、轨道下山、采取总回风下山3个延伸掘进工作面进行探查时,发现皮带下山巷帮堆积的皮带着火。救护队员扑灭了火源后,进行了第二次探查,9时10分在415运顺距巷口约25米处发现2名遇难者。l11时30分,在四总回替巷发现4名遇难者。l13时37分,在四石门皮带下山延伸巷水仓内发现2名遇难者,现场抢救工作结束。4月6日四点班四石门下井作业的76人中, 22人安
4、全升井,死亡38人,受伤16人。 根据现场勘察,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以四采区皮带下山延伸交叉点为中心向外扩散,上部巷道内风筒受冲击向上翻卷,开关向上翻倒;下部巷道内隔爆水袋受冲击方向向下,锚杆托板受冲击方向向下;向左横川口信号按钮盘受冲击向左打翻,风筒受冲击向左翻卷。向右横川内一开关受冲击向右翻倒,风筒受冲击向右翻卷。 综合分析确认爆源点在四采区皮带下山与横川交叉点附近。三、事故直接原因1、 爆源点分析 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安设四台局扇(一台、.一台、一台)为其供风。现场勘察证实,四趟风筒均较完整,说明在事故发生时四台局扇没有正常通风。按该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计算,如四台局扇停风
5、,在分钟内,整个掘进巷道的瓦斯浓度就可达到爆炸界限。分析认定瓦斯积聚的原因中掘进工作面的局扇没有正常运行,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界限。 2 、瓦斯积聚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现场勘察和分析认定为电器设备失爆引爆瓦斯。 () 爆炸点附近没有放炮作业; ()该区域的电气设备较多,事故发生时大部分设备在运行,事故爆炸地点多处电缆、电线接头没有接线盒,严重失爆。 1.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合理。四采区下山部分在没有构成全负压通风的情况下,进行回采巷道的掘井,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118条“在准备采取时,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以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的规定。 2.抽放瓦斯措施不到位。415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达
6、8M3min,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但在4月1日采用边掘边抽措施前已掘进巷道180米,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150条关于“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规定。 3.瓦斯监控缺少超限断电功能。虽在四采区的三个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安设了瓦斯监控系统,但缺少重要的超限断电功能,且瓦斯传感器严重失修,不能正确反映瓦斯的变化情况。 4.入井人员没有携带隔离式自救器,违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101条关于“突出矿井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的规定。 四、事故主要原因及教训通风系统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完善瓦斯积聚瓦斯积聚抽放措施抽放措
7、施不到位不到位瓦斯监瓦斯监控不力控不力 遇断层遇断层电气设备失爆电气设备失爆爆炸引爆火源引爆火源人员伤亡人员伤亡局扇局扇停转停转五、防治措施和建议1. 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和采区通风系统合理、可靠。2. 加强瓦斯抽放工作,坚持“先抽后采、先抽后掘”的原则,保证抽放效果。特别是在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超过3M3min时,首先应采用瓦斯抽放措施。3. 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4.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必须配齐用好“三专两必锁”。5.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消灭井下电器设备失爆,严格矿灯管理,保证完好。6.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作好培训工作。7. 加强生产准备,采
8、区完成准备巷道、形成完整通风系统后,再进行回采。8. 布置在煤层中的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采用砌碹或锚喷支护,碹后空隙和冒落处,用不燃性材料填实。六、相关六、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处理 根据通报要求及事故调查结果,处理情况如下:给予开除公职处分1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2人。简 要 情 况 2001年5月18日10时10分,四川省南溪监狱青龙嘴煤矿发生特大突水事故,死亡39人(均为服刑人员),直接经济损失20.56万元。 青龙嘴煤矿是在地方小煤矿的基础上,于1958年8月组建。矿井有两个采掘区域:一个是西运输大巷732米处,施工189米水平下山;另一个区域即
9、突水事故发生区域,在西翼第三阶段运输大巷836米处。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7.44m3/t.d,为高瓦斯矿井。矿井采煤方法为倾斜长壁(仰采),采面使用木支护、采空区充填砂礅缓慢下沉管理顶板。矿井为三级串车提升,平巷运输采用人力推车。矿井为三级排水,共有8台水泵。矿井供电总容量为680KVA,分两部份送电:一部份1500V电缆输送到井下主变电硐室180KVA变压器,降为400V供二、三级提升绞车、水泵、局扇、煤电钻等;另一部份由地面变电所500KVA变压器,降为400V电缆输送到井口和主斜井下车场,供一级排水水泵和地面主绞车、主扇和机修等。l事故发生在一下山(三级提升)
10、西平巷内,当班全矿井人员157人。18日78时,作业人员先后入井。l9时20分,发现一下山来水量大,水泵排水能力不够,有淹泵的可能。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准备撤离人员。l9时25分,组织人员撤离。l10时10分,随着一声闷响,井下风流逆转,水头呈满巷道断面由西平巷向外喷涌而出,仅三分钟时间,水位上涨至一下山上车场,随即又迅速涌入下西巷,最后至二级提升下车场以上40米处(水位188.5米)。有39名服刑人员未及时撤离。l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了抢救工作。至6月8日,历时22日,完成抢险排水任务。l6月9日17时,发现6具尸体。确认被困人员已无还生可能,停止施救,救灾工作结束。 造成这起特大突水事故的直
11、接原因是:西平巷280300米处受 F12和F2断层切割,构造破坏裂隙带导通邻近老窖采空区,老窖积水渗透浸蚀构造裂隙带, 同时因为采掘活动的采动压力及超前应力影响,构造破坏加剧,围岩失稳,导致老窖积水突然溃入该矿井。三、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2 间接原因 1 青龙嘴煤矿技术力量薄弱,监区只配有1名专职采矿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经验不足;煤矿无地质测量人员,对突水事故的预兆缺乏识别和处理能力。 2 该矿井正常涌水大部分来源于采掘活动周边的断层裂隙,对采掘活动进入新开采区域出现的特殊情况,仅采取了加大矿井排水能力的措施,没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防突水措施。 3 矿区地质工作程度低,只达到
12、普查精度,开采年代较早,资料不全,井田邻近周边老窖积水时间、范围不清,积水情况不明,埋下了突水事故隐患。 4 监狱工作重点放在对服刑人员的监管改造,管理人员缺乏煤矿安全生产知识,作业人员素质低,加之监狱管理的特殊性,服刑人员定点作业不能擅自离开作业区域,以致不能及时发现突水征兆,并迅速撤离。 5 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缺乏必要的安全装备。四、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意见 在认真分析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经调查组全体成员集体研究,提出了对13名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意见。其中:地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7人;重处分7人,轻处分6人,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12人。五、防范措施 1 依
13、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对青龙嘴煤矿实施关闭,由相关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2 监狱煤矿的安全生产,应纳入煤炭行业统一管理,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 3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煤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 4 煤矿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5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001年4月21日零时40分,陕
14、西省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煤矿多种经营公司个体承包的二号井(以下简称二号井)1煤层西下山南部采区6号巷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事故波及该井1煤层全部生产区域。当时井下60人作业,死亡48人,受伤4人(其中重伤1人),其 余 人 员 脱 险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5 2 5 . 4 6 万 元 。 二号井隶属于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矿多种经营公司。地质储量128.61万吨。1996年开始建设,1997年7月建成副井,投产开采3煤层,由矿承包给多经公司职工吴秀东个人生产经营。由下峪口矿向采区供电、供水、供风,技术、安全由下峪口矿统一管理。由于二号井3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1998年12月24日,下峪口
15、矿多经公司决定建主井开采2煤层,以解放3煤层。主井于1999上半年建成,2煤层投入开采。1999年8月,二号井井巷探发现1煤层可采,且煤质好,承包者擅自决定采用巷道采煤方法开采1煤层。事故前,分南、北两区同时生产,南区有6个巷道采煤面同时生产。l2001年4月21日零时40分,二号井信号工南永东在副井井口听到爆炸声后,报告给生产副矿长,组织人员下井抢救。l2时12分报告下峪口矿。l3时零5分报韩城矿务局调度室,矿务局救护队3时53分赶到井口进行抢救。l21日8时在井下西下山发现34名遇难矿工。l9时57分在北采区发现10名遇难矿工。l22日17时30分在北二皮带巷、北采区一部运输机尾发现其他4
16、名遇难矿工。l18时井下48名遇难者全部运送升井,抢救工作结束。 西下山生产区工作面采用非正规的巷道采煤方法,工作面不能够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主巷道外安设有四台局部通风机,向7个作业点供风,其中2台5.5kw、1台11kw、1台2kw,需要供风量450立方米分,但实际上该处巷道内风量只有172立方米分,风量严重不足且有三台局部通风机距回风口距离分别为2米、4米、6.4米,低于10米,致使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导致1煤层西下山南部采区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极限。三、事故直接原因1、瓦斯积聚分析 根据对6号巷道现场勘察,工作面煤电钻处于工作状态,电源插头松动、缺少压紧螺栓、接线口损坏,严重失爆,电源插头
17、上的电源铜柱有明显的电弧打火痕迹。据此认定为煤电钻插销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2、引爆火源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1煤层西下山巷道破坏和设备位移的冲击波方向来自生产作业区。生产区主巷道中物品位移方向由里向外。6号作业点巷道距口外5米处的一木支架的棚腿上两侧有焦巴,以此为界两侧木棚迎风侧有焦巴,根据冲击波和物品位移方向推断6号工作面巷道内为爆源点。 1.无证非法生产。该井建成后,没有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非法生产。 2.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多经公司将二号井承包给个人,只收承包费,没有实施严格的安全技术管理。 3.矿井通风管理混乱,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无独立的通
18、风系统,两个采区大串联通风;通风设施不完善;矿井风量不足;无测风记录。 4.矿井机电管理混乱,电器失爆现象十分严重。 5.矿井防尘管理混乱,无任何防尘洒水系统。 6.技术管理混乱。未经批准,擅自开采1煤层,开采中既无设计,又无作业规程。四、事故主要原因五、对事故有关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人的处理意见 国务院关于陕西省三起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对“4.21” 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已作出处理决定。根据该通报的要求及事故调查结果,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其中,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人,对下峪口矿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1人,对韩城矿务局负责人及有关
19、部门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7人。六、防范措施1 依法吊销该矿采矿许可证,由韩城矿务局实施关闭。2 对大矿井田内的残采工作面要严格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检查验收,杜绝以包代管。3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4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5 加强生产技术管理。6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直到整改到位。7 搞好廉政建设,转变干部作风。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南山公司一井“5.7”特大火灾事故简 要 情 况 2001年5月7日23时45分,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南山公司一井(个体承包)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5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0、660.2万元。 鹤岗矿务局南山公司一井位于该局南山矿井田范围内,经营方式为个体承包。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矿井开采储量71万吨,可采煤层有3号、7号、8号、9号煤层,厚度35米,煤层倾角1525度,煤种为气煤。矿井属低沼气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自燃发火期为612个月。矿井通风方式为两翼对角压入式,总入风量2490立方米分;总回风量为2480立方米分。该井为巷道式非正规采煤方法,共有采掘工作面7个,其中01号、03号、12号、14号、16号为煤巷掘进,11号、13号为岩巷掘进。l5月8日零时,当班副井长从老主井入井,零时10分,发现井下着火,向矿调度作了汇报。当时井下
21、共有87人,其中33人陆续升井,54人下落不明。l1时50分,局救护大队入井进行探查,发现10名遇难人员。l5月8日15时18分,组织救护队员携带灭火器和铺设水管直接灭火,发现10名遇难者。l5月14日19时10分,井下发生两次爆炸。l21时18分,电机烧毁,井口温度急剧升高,井下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l5月15日,制定灭火方案。 由于井下132米标高平巷入风段38密闭内火区长期漏风,造成火区范围扩大,加之此平巷见煤段长期处于氧化状态,致使132米标高平巷入风段见煤处煤炭自燃发火,并引燃巷道木支架发生火灾。三、事故直接原因四、事故主要原因 1.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疏于对防灭火的管理。井下1
22、32米标高平巷38密闭内火区长期漏风,平巷见煤段长期处于氧化状态,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防自然发火的措施,致使平巷内煤层自燃发火,并引发矿井火灾。 2.矿务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3.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对矿办小井安全管理降低标准,以包代管,致使小井违章生产,在被责令停产整顿后又擅自开工,埋下了事故隐患。 4.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采区通风系统不合理;火区密闭不严,导致长期漏风;工作面单出口,发生事故时人员无法安全撤出;矿井无备用主扇;单回路供电;未铺设完整的灌浆灭火供水管路;工人未佩带自救器。五、防范措施1.坚决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2.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3、。3.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4.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5.推进技术进步,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装备,提高矿井的技术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2001年3月1日13时,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新华农场煤矿(以下简称新华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0.59万元。 新华煤矿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新华农场,为国有地方煤矿。该矿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开采鹤岗矿区11号煤层,煤层厚度16.5米,煤种为气煤。开拓方式为片盘斜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压入式,入风量894立方米分,排风量780立方米分。矿
24、井属低沼气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47.1%,自然发火期为3个月。2000年实际生产原煤4万吨。该矿井下在二段50水平有三个掘进工作面,其中2个煤巷掘进工作面、1个岩巷掘进工作面。l3月1日早8时,该矿井生产副矿长带领52人入井,进行作业。l11时30分有20人陆续升井。l13时地面人员发现井口门冒黑烟。l13时30分救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l3月2日1时,救护人员入井探险救人,找到14名遇难者。l4月15日12时,32名遇难者全部升井,抢险救灾工作结束。 经现场勘察认定,110米水平巷道3号密闭内,由于采空区、裂隙带相互沟通和3号密闭破损,漏风加剧,导致阴燃火区复燃,产生明火,点燃闭内积存的达到爆
25、炸界限的瓦斯,发生爆炸。三、事故直接原因 1.安全管理不到位。各级管理干部没有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的首位,没有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煤矿安全检查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生产;在处理火区密闭时没有编制作业规程,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拖延时间过长。 2.技术管理不到位。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29条规定,建立健全火区管理制度和矿井防灭火系统,导致火区管理失控;没有编制正规的开采设计,以掘代采、多头作业、串联通风;技术管理人员对矿井于周边小井互透情况不清,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上级主管部门对该矿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农场和农垦分局没设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到矿检查安全工作流于形式,对煤矿长期在火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典型 事故 案例 分析 课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