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工程采购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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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工程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于洪区城乡管理局-夜景灯饰维护工程项目编号:SYC(2011)0346号编制单位: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时间: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目 录投标邀请函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第五章 评标方法第六章 招标人须知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邀请函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于洪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于洪区城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夜景灯饰维护工程”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
2、次政府采购活动。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 招标项目名称:于洪区城乡管理局-夜景灯饰维护工程2. 招标项目编号:SYC(2011)-0346号3. 项目实施地址:于洪区境内:于洪广场、和谐广场、黄海路、洪湖街、南阳湖街、沈新路(于洪侧)、长江北街、松山路等。4. 招标采购内容:对上述地址景观灯一年内进行维修维护。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全部完工(以合同约定为准)。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永文 13840565088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3、相应的施工能力。3.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及现场勘察事项1、投标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入省(市)登记备案证明、法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105室报名。2. 报名领取标书时间:2011年11月23日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整(双休、节假日除外)。3. 报名方式:通过资质审核后免费领取标书。4. 现场
4、勘察时间和地点:(1)时间:2011年11月29日 10:00时 (2)地点:于洪区政府东门集合,由采购单位组织前往。四、投标截止(开标)、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12月13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指定地点。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于洪区政府办公楼会议室。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交纳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5%)在签
5、订合同时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交纳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六、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集中采购机构: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邮政编码:110141投标报名及领取标书咨询: 黄静 024-25320105开标及领取中标通知书咨询: 周景巍 024-25320105合同签订咨询: 张洁 024-25320106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项目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名称:于洪区城乡管理局-夜景灯饰维护工程项目编号:SYC(2011)-0346号质量要求:不低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以合同
6、约定为准。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项目内容:具体见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合同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施工合同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采购单位于洪区城乡管理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4.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踏勘现场赵永文 13840565088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无(如有需要答疑的事项,集采机构将安排时间通知各投标单位,统一答疑)勘察现场时间及地点(1)时间:20
7、11年11月29日 10:00时(2)地点:于洪区政府东门集合,由采购单位组织前往。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12月13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九十天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交纳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5%)在签订合同时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交纳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2011年12月13日9:30时整,于洪区政府会议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投标人投标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须在递交投
8、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其它本次招标中涉及的灯泡均为节能型灯泡,使用寿命应在8000小时以上,所涉及的灯罩厚度要求为最薄处不低于2mm。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项目内容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如果国家、行业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孰长为准;如果未规定有明确期限的,则质量保证期至少应为十二(12)个月。付款方式1. 当工程竣工,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由于洪区财政局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9、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七十(70%);2. 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十二(12)个月后且无质量问题,由于洪区财政局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其他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按照中标价格签订,一次包死,除发包单位和现场监理认定的设计变更外不作任何调整。2. 如果发生工程设计的变更,必须由发包单位和现场监理确认,工程结算时本着“量变价不变”的计价原则,按财政委托的决算审核单位审定的最终决算价为准结算工程价款。3. 在本项目履约期间,如果发现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其投标承诺执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顺延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时间,同时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和延长质量保证期的处罚。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
10、项目内容投标文件封面符合性审查材料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3. 工程预算书4. 项目管理机构5.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6.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资格性审查材料1. 营业执照、税务证、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检,能够清晰反映年检情况与经营范围)2. 自开标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5. 安全生产许可证6.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7. 投标人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投标文件正本须为原件)其他材料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数据和材料注:1. “符合性审查材料”和“资格性审查材料”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就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 对于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3. 投标人在装订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以上表格投标文件内容的顺序进行装订。4. 投标文件违反招标采购文件第六章第23条规定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 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投标无效。 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一、招标内容:对于洪广场、和谐广场、黄海路、洪湖街、南阳湖街、沈新路(于洪侧)、长江北街、松山路等景观灯一年内进行维修维护。二、招标要求:
12、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以合同约定为准。2、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境内三、其它要求:详见技术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所谓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1. 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得分相加后,为专家评审分;在全部专家评审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其余得分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后的得分为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13、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将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排序名单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分标准如下: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一、价格部分60分60分1. 与评审基础价相比,每高1%,从标准分中减1分,标准分减完为止。2. 与评审基础价相比,每低1%,从标准分中减0.5分,标准分减完为止。3. 规定评审基础价得分为标准分60分。4. 评审基础价的计算: 根据全部投标报价,但不包括已经不参加评审的投标报价。如果参加评审的投标报价总数不少于6个时,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如
14、果参加评审的投标报价总数为5个时,只去掉1个最高报价;如果参加评审的投标报价总数为不大于4个时,则均不去掉)后,然后根据其余投标报价计算出的算术平均值的97%作为评审基础价。 百分比数值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二、技术部分32分30分评标专家结合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从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重点部位上的施工组织措施;工程投入的设备物资的供应、来源、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所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违约承诺;保修措施及保障体系等10个方面
15、,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施工程序及总体设想安排逐项评定。重点审查施工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可行;设备物资的供应、来源与投入能否满足施工要求;主要施工机械计划、劳动力安排是否合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善得当;工期网络计划、违约承诺及保修措施等是否科学、合理、有无原则性错误。评标专家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每个方面按优秀、较好、好、一般四个等级进行评审,具体得分分值如下: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5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特别说明:每缺少一个方面的扣减3分,最多扣减30分)。2分投标供应商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
16、管理人员组成管理班子。投入的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需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项目经理应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资质及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工程项目的要求,其他人员应持证上岗。评标专家应结合上述内容,根据项目管理班子各类人员配备是否齐全、专业配套是否合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等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最多得2分。三、商务部分8分投标文件的编制1分1. 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印刷精美,装订整齐的得0.5分。2. 投标文件编制有目录和页码,无排序混乱和缺篇少页的得0.5分。资产负债率1分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小于50%的得标准分;在大于等于
17、50%和小于等于60%范围内的得0.5分;大于60%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流动比率1分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的流动比率大于1的得标准分,小于1的不得分(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荣誉与资质3分1. 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奖或管理奖的得0.5分。2. 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或安全管理奖的得0.5分。3. 投标供应商获得国家级评奖的得2分,获得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测评机构评奖的得1分,同时均获得的只能得2分。经营业绩2分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的合同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合
18、同的得0.5分,至标准分为止。合计100分说明:1. 投标文件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而提供的各类证明文件【第三章资格性审查材料中第1、5、6项,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外,开标时评标小组若有需要,还须提供该证明文件原件查验;2. 本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荣誉与资质项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经营业绩】,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该证明文件原件查验,未提供该证明文件原件的视同没有该证明文件。上述原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外贴“投标人证明文件原件明细表”。上述原件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经谈判小组查验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与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一
19、致无误后即刻退还给投标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未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3.“经营业绩”,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施工合同和该合同委托方(须提供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或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外,开标时评标小组若有需要,还须提供上述施工合同和报告或证明的原件查验(对原件的封装和递交要求见上条),未提供上述施工合同和报告或证明原件的本项不得分。4. “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的数值应从经审计的投标人的财务报表中取得,且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外,开标时评标小组若有需要,还须提供该财务报表的原件查验(对原件的封装和递交要
20、求见上条),未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该项不得分。5. 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将由评审小组现场研究决定。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须知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述工程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 定义:2.1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发包单位的委托具体组织招标活动(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2 “发包单位”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招标项目具体发包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2.3 “招标工程”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述工程及相关服务。2.4 “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
21、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2.5 “投标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招标活动投标的施工企业。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组织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沈阳市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沈建发200625号文件规定的“外埠进沈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持备案登记手续进行投标活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资金、技术和施工能力
22、,向发包单位提供满意的、证明所有工程及其辅助服务来源的文件,并提供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证明。3.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能够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3.7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为发包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机构(单位),但设计施工总承包
23、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单位);(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发包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踏勘现场5.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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