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常用版).doc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常用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常用版).doc(17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常用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公共卫生学院实验中心二七年目 录第一部分 河北医科大学资产管理文件1河北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12河北医科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93河北医科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154河北医科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185. 河北医科大学剧毒、危险物品管理办法206河北医科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227. 河北医科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细则25第二部分 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室管理文件1. 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室工作暂行条列272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办法303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2、334. 河北医科大学学生实验守则355. 河北医科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条例366. 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管理制度387. 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408. 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41第三部分 部门职责1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责范围432. 资产管理科职责范围443. 实验室管理科职责范围454. 设备科职责范围46第四部分 公共卫生学院实验中心规章制度1公共卫生学院教学工作规范472. 公共卫生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范533. 公共卫生学院教学管理规范574. 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585. 公共卫生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636. 公共卫生学院关于建立
3、健全领导听课制度的规定647. 公共卫生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范658. 公共卫生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规定689. 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7210. 公共卫生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7611. 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人员岗位职责7812. 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安全细则81第四部分 附录1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842.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意见913. 国家教委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954. 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1015.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109河北医科大学资产管理文件河北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4、 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以下简称校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国资事发199517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资产是指由学校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利用国有资产组织收益形成的资产。校资产的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其它资产。第三条 学校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
5、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第四条 学校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学校资产的管理,实行国家所有,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学校设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主管校长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一级),各处针对各自管理范围实施管理(二级),校内拥有任何一类资产的单位为资产占用单位,即三级管理单位,对其所辖范围内的资产具有合理使用权和妥善保管责任。第六条 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为学校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统一对本校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
6、体管理。承担下列各项工作:(一)贯彻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 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帐目的管理。(三) 负责校资产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评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 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审手续。(五) 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负责编制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基建所需仪器设备和大宗批量物资年度购置计划;组织招标、订货、报关、免税、商检;组织仪器设备的验收入库和维修等项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所需的设备管理。(六) 负责土地和房屋的产权管理,参与基建招标和竣工验收。(七) 审查对本校拟实施的经营项
7、目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分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办法,结合实际,拟订实施细则。(二) 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好分口管理的资产,并定期核对资产帐、卡、物。(三)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要求如期作出报告。(四) 分口管理部门管理项目如下: 1、后勤管理处分口负责学校所有的土地、房屋及室外构筑物、校园公共设施、植物、家具、被服装具的使用管理。2、图书馆分口负责图书期刊的管理。3、财务处分口负责流动资产、长期投资的管理。4、科技处负责无形资产中科技成果的管理。5、
8、校园规划处负责建筑所需的土地和在建工程的管理。6、各学院(所)、 附属医院负责本单位各类校资产的管理。 第八条 三级部门为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单位。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好仪器设备现有功能,开发利用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延长使用寿命。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的现象发生。第三章 资产管理及处置第九条 各级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各分口管理部门都应确定一位领导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帐、卡、物的管理工作。第十条 各级管理部门对所占有
9、、使用的国有资产要每年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卡相符、帐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第十一条 各级管理部门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有权调剂处置,相关部门不得拒绝,否则,学校将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第十二条 对于学校资产处置(包括调拨、转让、报废等),使用单位应向分口管理部门报告,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附后),或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附后),并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第十三条 学校资产的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统交校财务,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凡属学校资产,不论来自何种渠道,何人购
10、置或使用何种经费,都要到分口管理部门按规定手续入帐,并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登帐、建卡,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第四章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第十五条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后勤、行政等各项正常工作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第十六条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方式有:(一)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兴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二)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三)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注册资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经营机构
11、。(四)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五)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其它方式。第十七条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核定其价值量,作为学校的资本金,并以此作为对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的基础。第十八条 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分口管理部门审查,报校领导批准并办理委托经营手续。第十九条 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其资产的国家所有权性质不变,非经学校批准或授权,不得用国有资产开办企业。 第二十条 学校对用于经营性的各类资产,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以其实际占有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征收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具体比例由国有
1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认定),征收的占用费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第五章 资产的报告制度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学校所占用的资产,要严格按照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做出报告。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第二十二条 报送报表时,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报送及时,同时对国有资产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书面分析说明。第六章 奖惩第二十三条 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在校资产管理、使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十五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
13、,增强科技实力,激励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学校对校区(其他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不包括在内)有突出科研业绩的单位或课题组给予奖励性资金投入,用以购置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改建。 (一)获奖条件及奖励金额 1获国家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一等奖,每项奖励8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二等奖每项奖励600万元,分三年投入。 2获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和省部级科技成果(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每项奖励4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20万元。 (二)上述奖励金额的30%,获奖单位可用于科研业务支出。 (三)获奖资金的使用及分配方案由获奖单位提出。(四)申报程序及有关说明 1由课题组提出申请,单
14、位审核(跨学科、跨单位的按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附获奖证书原件或权威部门证明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经核准确认后,报主管校长审批。2本奖励是在冀医科字200511号河北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规定的奖项以外,学校设定的用于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改建等学科建设、发展方面的奖励性投入。3此奖励只授予我校各校区在册的科技人员为负责人(第一主研人)的课题组。第二十六条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在校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学校责令改正,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未按规定履行其职责、对资产造成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的情况不反映、不提建议、不采取相应措施的。(二)在产权管理工作中,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15、,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二十七条 学校资产的占用、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有权责令其改正,直至由学校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未履行其职责要求,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三)擅自转让、处置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的。(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五)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资产收益的。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九日河北医科大学固
16、定资产调拨单 单号:仪器名称仪器编号型号规格购置日期原 值已使用年限备注:调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签章)年 月 日调入单位:(签章)年 月 日河北医科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单号: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型号规格购置日期原 值设备使用状况技术鉴定意见 年 月 日申请单位:(签章)年 月 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签章) 年 月 日学校领导批示: 年 月 日河北医科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仪器设备是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和行政办公等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对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7、。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是指整机单价在8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非易损,能独立使用于教学、医疗、科研、行政办公、生产等方面仪器设备的总称。 第三条 单价200元-8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了加强管理,也列入仪器设备管理的范围。 第四条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单价超过5万元的,属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范围。 第五条 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购置、自制、捐赠、调拨的仪器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第二章 计划 第六条 设备计划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编报。各单位要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规划、现状及学校经费情况,科学地编制购置计划,
18、于每学期末上报。 第七条 各学院对所属科室的设备计划和选型论证要严格把关,协调平衡。要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观念,树立专管共用意识,减少重复购置,避免积压浪费。第八条 各实验中心、研究室上报仪器设备计划时须填写河北医科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并注明其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经所属院、处、部领导审批,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汇总,再呈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第九条 购置万元以上和进口仪器设备时,申请单位须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执行。第三章 仪器设备购置 第十条 为加强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规范仪器设备采购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仪器设备采购进行规程暂行规定的
19、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质、竞价,选择好的售后服务厂商和供应商,对仪器设备和器材进行集中采购,并根据批量大小、价格高低和设备质量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第十一条 学校采购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职责如下: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采购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法。(二) 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精神,编制我校有关物资采购年度预算。(三) 组织实施我校集中采购和招标工作。(四) 建立有关物资的价格、技术指标及生产厂家信息系统。(五) 对我校有关单位的专项自行采购工作提供资料、信息,并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
20、设备招标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长、设备主管部门、纪检、财务审计部门及使用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招标,聘请评标专家,对招标过程实施管理和监督。第十三条 根据我校设备品种多、技术指标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一般采取议标的方式进行,即通过邀请三家以上的厂商进行投标,从价格、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考虑,确定最终中标单位。第十四条 对设备采购数量较少,独家生产、信息缺乏的采取参加订货会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第十五条 使用专项经费、研究生经费以及自筹和捐赠资金购置仪器设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可酌情自行采购。第十六条 在仪器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采购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如需
21、更改仪器规格型号时,要充分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以便做好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第四章 使用管理第十七条 对在用仪器设备管理严格执行“三定两严”制度。对大型精密设备必须标明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做到“三定”:即定人使用,定人管理,定期检修。每个操作者必须做到“两严”: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存放仪器设备的场所应有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第十八条 不论用何种经费购置(自制、捐赠、无价调拨)的仪器设备都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上帐建卡,严禁私用或擅自借出外用,需要外借的要到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办理借用手续。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仪器设备当作私有财产,在确保本单位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实验室 管理 规章制度 汇编 常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