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实用文档】doc.doc
《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实用文档】doc.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实用文档】doc.doc(6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实用文档】doc文档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深建规20214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等相关单位: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和管理,确保施工图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
2、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的审查和管理,确保施工图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
3、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进行施工图审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施工图审查的统一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审查机构应当在认定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审查业务。其中勘察文件、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必须由取得工程勘察审查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 市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4、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对所需审查机构的数量进行合理测算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关建议。第六条 审查机构中专职从事审查工作的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各专业审查人员要求数量的50。 专职从事审查的注册人员在审查期间保留其注册资格,但须暂停勘察设计执业;兼职从事审查工作的注册人员,应当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1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第七条 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设计企业不得依据未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进行工程设计。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管理应当坚持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审查内容第九条 施工图审查包括程序
5、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第十条 程序性审查应当包括:(一)是否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二)勘察设计企业或者注册执业人员是否越级或者超范围执业;(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四)送审资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 技术性审查应当包括:(一)是否符合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要求;(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三)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四)是否达到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五)勘察文件提供的参数、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六)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6、是否安全;(七)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装饰、基坑支护等工程是否安全;(八)建筑节能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九)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第十二条 对于甲级工程勘察项目,审查机构应当到作业现场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一)勘察纲要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二)现场作业是否按勘察纲要执行;(三)现场作业情况及原始资料是否真实,包括:孔位、孔深、采取率、取样及各种原位测试等;(四)室内实验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其他工程勘察项目,审查机构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或者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和测试、试验记录等进行核查。第三章 审查委托第十三条 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施工图审查项目,建设单
7、位应当依法采用招标方式(含抽签定标方式)选择审查机构。第十四条 审查机构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但具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只有一家的除外。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展工程勘察前,确定勘察审查的审查机构。第十六条 同一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与专项工程施工图,原则上应当委托同一家审查机构审查.第十七条 施工图审查收费应当严格执行物价部门颁布的审查收费标准。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接施工图审查业务的,应当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送主管部门备案。第四章 审查程序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审
8、查机构提交完整的施工图和相关材料.第二十条 对于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项目,在满足施工图审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以按需求合理分段进行送审。审查机构按照要求出具相关施工图审查成果。第二十一条 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一) 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二) 工程勘察文件,甲级工程勘察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工程勘察项目为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补正材料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时限内。第二十二条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含作业现场核查),审查中发现问题需要建设单位或者勘察设计企业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书面
9、反馈建设单位或者勘察设计企业。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答复或者改正.补正材料一次性送审查机构审查.第二十三条 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出具审查意见:(一)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同时,审查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全套施工图的每页图纸上应当加盖审查专用章;(二)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还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当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
10、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主管部门。第二十四条 经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退还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且修改内容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已作变更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设计变更.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审查机构要求,配合工程勘察现场核查工作;工程勘察企业派人全程协助
11、审查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第二十七条 审查机构应当完善施工图审查档案管理制度,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设立档案室,妥善归档保存施工图审查档案.施工图审查资料归档应当符合有关要求。第二十八条 审查机构在审查工作中应当对审查情况做好汇总工作,按季度填写施工图审查情况季报表上报主管部门。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第三十条 勘察设计企业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第三十一条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质量负责,承担审查责任;但不替代或者减轻勘察设计企业的责任。第三十二条 主管部门应当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项目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重点抽查诚信记录排序靠后的审查机构审
12、查的项目、审查费用低于规定收费幅度下限的项目.第三十三条 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二)是否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三)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四)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否按规定在审查意见上签字盖章、在施工图和重大设计变更文件上盖章;(六)施工图审查质量;(七)施工图审查取费是否符合规定;(八)审查人员的培训情况;(九)施工图审查文件档案管理情况。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审查机构提供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资料。第三十四条 审查机构及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
13、严重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相关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不符合认定条件;(二)超出认定的范围进行审查;(三)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未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回避的;(四)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五)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六)未按规定在审查意见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七)未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存在错审、漏审的问题;(八)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出具审查报告;(九)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取费;(十)未按规定建立施工图审查文件档案;(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三十五条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
14、构应当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以下不良行为应当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一)施工图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擅自修改施工图,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的;(三)施工图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四)施工图内容已作重大设计变更,但未报经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监理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现以上不良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第三十六条 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施工图审查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和控告,并组织核查处理。第三十七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审查机构和人员的诚信档案,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区主管部门及
15、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规定将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报送市主管部门。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施工图审查合同范本、审查报告等本办法涉及的相关表格,由市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13附件一湖 南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 机 构 认 定 表申请认定的审查范围和类别:-所属地区(部门):-申请认定机构:-(公章)申请认定日期: 年 月 日湖 南 省 建 设 厅 制填 表 须 知一、本表适用于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申请认定时填写。填写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二、本表基本情况一栏中, “企业类型”填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三、本表一式三份。一、申
16、请认定报告注:本栏填写申请认定的目的、申请认定范围和类别、有关内设机构和外设机构等组建方案等.二、基 本 情 况企业名称成立时间地 址邮政编码联系 申请类别营业执照编号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金企业类型人员情况总人数 人其中已退休人员 人审查人员总数 人专职审查人员 人兼职审查人员 人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其它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 人内设机构外设机构名 称负 责 人三、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年龄性别相片曾用名籍贯民族学历专业职务技术职称注册专业及类别注册日期注册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联系 电子信箱主要工作简历(本人签字)年月日四、技术负责人情况姓名年龄性别相
17、片曾用名籍贯民族学历专业职务技术职称注册专业及类别注册日期注册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联系 电子信箱主要工作简历(本人签字)年月日五、审查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专(兼)职备注注:请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业审查人员分类填写并统计。 “专/兼职”填写在审查机构是专职还是兼职审查人员。备注栏填写人员重复情况,如重复一次,重复二次等,序号不变。六、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览表序号姓名顺序号注册专业注册级别注册日期注册证书号码注:顺序号填写审查人员一览表中的序号,注册级别填写“一级”或“二级”。七、技术装备一览表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及型号设备净值(万元)注:设备净值填写该类型设备总值。八、审查
18、质量保障体系(含审查规程)九、认 定 意 见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年 月 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专家组意见:组长(签名)年 月 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年 月 日注:审核意见应明确认定范围和类别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流程框图附件五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流程框图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查机构审查如有争议,建设行政主签订审查合同 管部门指定其他机构进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行复查并给出结论 计文件审查填写审查意见书 没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但存存在严重全安隐患问没有违
19、反强制性条文及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或设题或编制深度严重不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编计中存在严重保守浪费现象,符合规定需要重新设制深度符合规定 或设计深度不符合国家有关计。 规定 ,不通过, ,不通过, ,通过, 由建设单位通知填写审查报填写审查报勘察设计企业按告 告 审查意见书修改设计文件并填,审查合格, ,审查不合建设单位或委审查机构将写审查意见反馈格, 托审查机构将审查报告送单 审查报告送备备案机关。建案机关备案 设单位责成审查机构在审 勘察设计单查合格的设计位重新勘察、 文件盖章施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
20、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适用本办法:(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四)上市公司投资或者上市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实用文档 深圳市 房屋建筑 市政 基础设施 工程 施工图 设计 文件 审查 管理办法 实用 文档 doc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