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文件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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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甘 肃 省 教 育 厅 文 件甘教厅2017165 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进一步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教督20176 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甘肃省教育厅2017 年 12 月 24 日3甘肃
2、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教督20176 号)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742 号)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761 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缩小县域义务
3、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如期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过程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4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几年的努力,到2020 年,在全省创建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带动全省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目标。三、工作要求(一)督导评估的对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义务教
4、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二)督导评估的内容与基本标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其中,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三个方面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指标要求进行评估,社会认可度按照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实施方案进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不得申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
5、教育系5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三)督导评估的程序和方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县级政府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达到优质均衡评估要求的,向市州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2.市州政府复查后,于8月30日前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送市州复查报告和县级政府自评报告。3.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实施方案 ,采取网络问卷与现场问卷相结合的办法,对提出申请的县开展社会认可度网络问卷调查。4.省政府教育督导
6、委员会办公室于12月30日前对提出申请的县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前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5. 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验收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于次年3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有关申报表报送教育部,申请审核认定。四、科学规划,稳步推进6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建设。各市(州)要结合我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社会变化,在如期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基础上,立足实际,面向未来,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各市(州)要组织所辖县(市区)认真学习国务院、省政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精
7、神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要求,指导各县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结合实际、做好规划。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五、材料报送(一)工作规划和方案。各市州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未来5年(20182022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及有关县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报省教育厅。(二)申报材料。申请省级督导评估材料须经市级政府同意,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加盖公章报送。市级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8月30日前。
8、市级报送材料(一式 3 份)主要有:1.市级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报告。72.市级对县的复查报告,其中包括市级对被评估县的总体评估结论,以及对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等涉及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表各项评估指标的结论。3.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表。4.申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汇编(仅报电子版) 。5.市级申报前在网站上对申请县的公示截图。以上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2.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3.甘
9、肃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规划表4.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实施方案8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 号)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 号),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引导各地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高水平推进,全面提高
10、义务教育质量,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为此,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的督导评估工作。 教育部2017 年 4 月 19 日9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务院关于深入
1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为此,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第三条 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第四条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第二章 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
12、、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10面内容。第六条 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 7 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4.2 人以上、5.3 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 1 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 0.9 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 平方米以上、5.8 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 平
13、方米以上、10.2 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2000元以上、2500 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2.3 间以上、2.4 间以上。每所学校至少 6 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 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 0.45。第七条 政府保障程度评估通过以下 15 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11定要求;(二)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
14、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三)所有小学、初中每 12 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 1 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 96 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 90 平方米;(四)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 2000 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 2500 人;(五)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 45 人、50人;(六)不足 100 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 100 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七)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 6000 元;(八)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
15、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九)教师 5 年 360 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 100%;(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十一)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 20%;(十二)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 100%;(十三)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 100%、95%以上;12(十四)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十五)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
16、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 85%。以上 15 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第八条 教育质量评估通过以下 9 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一)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 95%以上;(二)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 95%以上;(三)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四)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五)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六)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七)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
17、有效开展;(八)无过重课业负担;(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 0.15。以上 9 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第九条 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13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 85%以上。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不予认定: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
18、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第三章 评估程序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报地市级复核后,向省级提出评估申请。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申请评估认定的县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前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县,由各省(区、市)报送教育部申请审核认定。第十三条 教育部对各省(区、市)报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检查。教育部将根据审核结果,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认定并予以公布。第十四条 教育部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对全国县域
19、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14对已通过认定的县进行复查。各省(区、市)教育督导机构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对通过国家认定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监测和复查。第四章 评估结果第十五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结果,是上级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第十六条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给予表彰,并对其工作经验进行宣传推广。第十七条 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监测复查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县,由教育部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连续两年下滑的县,将撤消其“义务教育
20、优质均衡发展县”称号。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5附件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有关内容说明1.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所称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含教学点) 、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特殊教育学校。2.督导评估主要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进行。3.办法第六条中对资源配置评估时,不含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及不足 50 人的教学点。4 办法第六条中所使用的评估方法是计算小学(初中)各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差异系数也叫变异系数或离散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并将学校规模对均衡程度的影响
21、作为调节因素。小学(初中)各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值越大,反映均衡水平越低;差异系数值越小,反映均衡水平越高。5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教学仪器设备值、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四项指标需要做拆分处理。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16例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单独小学、初中数据。完全中学,需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初中部占有部分作为单独初中学校数据。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
22、生1:1.1:1.32”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单独小学、初中数据。对于少数地区存在的小学附设幼儿班、初中附设小学班、高中或中职附设初中班的情况,可按照上述办法做相应比例的拆分。6.办法第九条社会认可度调查的抽样数量,原则上按被评估县常住人口的 1.5确定。问卷调查对象中,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 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17附件 2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 市(地、州、盟、师)市(地、州、盟、师)县(市、区、旗、团场)县(市、区、旗、团场)报送时
23、间:报送时间: 年年 月月 日日 报送单位:报送单位: (盖章)(盖章)18表 I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基本情况自然情况自然情况经济情况经济情况普通中小学校数普通中小学校数( (所所) )小学教学点小学教学点数数( (个个) )教学班数教学班数( (个个) )在校学生数在校学生数( (人人) )教职工数教职工数( (人人) )小学小学初中初中人口人口总数总数( (万万人人) )农业农业人口人口数数( (万万人人) )乡乡镇镇数数( (个个) )行政行政村数村数( (个个) )年人年人均国均国内生内生产总产总值值( (元元) )年人年人均地均地方财方财政收政收入入( (元元) )农民
24、农民年人年人均纯均纯收入收入( (元元) )城镇城镇居民居民年人年人均可均可支配支配收入收入( (元元) )小小学学九九年年一一贯贯制制学学校校初初中中完完全全中中学学十二十二年一年一贯制贯制学校学校特殊教特殊教育学校育学校( (所所) )计计其中:其中:5050 人人及以及以上上小小学学初初中中小小学学初初中中合合计计其中其中专任专任教师教师合合计计其其中中专专任任教教师师L1L1L2L2L3L3L4L4L5L5L6L6L7L7L8L8L9L9L10L10L11L11L12L12L13L13L14L14L15L15L16L16L17L17L18L18L19L19L20L20L21L21L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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