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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040.20CCS C 354T/CIPR团体标准T/CIPR 00162023替换 T/CIPR 0016-20222023-03-21 发布2023-03-31 实施南安市知识产权协会发 布净味芯盒Net flavor core boxT/CIRP 00162023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结构型式.25 技术要求.36 试验方法.47 检验规则.68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79 运输及贮存.8T/CIPR 0016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
2、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泉州市迈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南安市知识产权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泉州市迈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维司标准化中心(晋江)有限公司、高捷科技控股(福建)有限公司、北京中维司知识产权管理中心、南安市知识产权协会、泉州市中研智能机电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苏小桔、黄梅芳、林友达、杨加旭、刘炎发、杨灿彬、郑燕青、黄宇青、黄巧娜。本文件替换 T/CIPR 0016-2022。T/CIRP 00162023III引言0.1目的和意义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工业技术不断进步,城市的空气越来糟糕,空气中存在着异味,使得人们的居住环境变差,市场上
3、出现一些净味芯盒,通过净味芯盒内部放置的净味膏挥发,从而实现净味空气的作用,但是现有的净味芯盒结构单一,净味效果一般,在流通性差的民居内使用时,净味效果明显降低。本文件所涉及的专利产品便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进行改善提升,在流动性差的环境中使用时,可以增加空气流动性,增加净味膏与外接接触面积,加快净味膏挥发性,并且加强了净味的方式,从而使得净味效果。现为了进一步规范及推广该产品的制造与应用,推动该产品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同时规范净味芯盒的技术要求,为设计、生产、应用、质检及贸易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故提出制定本标准。0.2相关专利情况说明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符合本文件时,可能涉及4
4、.1中相应内容的相关专利的使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对于该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该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承诺,他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且无歧义的条款和条件下,就专利授权许可进行谈判。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备案。表1中列出的专利人持有本文件涉及的专利。表1持有本文件涉及的专利的专利权人相关信息专利持有人地址泉州市迈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溪霞村江滨东路380号有关资料可从南安市知识产权协会秘书处获得,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庄景阳电话:15392263488地址:国家大学科技园福建分园南安市霞美镇创新路创新大厦6楼邮编:362302请注意除上述
5、专利外,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T/CIRP 001620231净味芯盒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净味芯盒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净化空气用净味芯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6、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4214.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 通用要求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4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T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2 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GB/T 18801 空气净化器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21551.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T
7、 35758 家用电器 待机功率测量方法QB/T 5364空气净化器测试用试验舱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净味芯盒 Net flavor core box对室内空气中一种或多种目标污染物具有一定去除能力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3.2目标污染物 target pollutant成分构成明确的特定空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微生物、过敏原和异味等。注注 1:1:颗粒物指悬浮在空气中的固态、液态或固态和液态的颗粒物状物质(如粉尘、烟、雾等)。注注 2:2:气态污染物指室内空气环境中对人类或生物有害的多组分或单一成分的气态化学物质。T/CIPR 0016
8、20232注 3:微生物指个体难以用肉眼观察的一切微小生物的统称。注 4:过敏原指能够引发人体产生过敏反应的物质。注 5:异味指具有易引起人们恶心和过敏等不适反应的特殊气味。4结构型式4.1净味芯盒结构示意图。标引序号说明:1外壳套架;13活性碳球;2锂电池;14投放筒;3USB 接口;15第一通口;4电机;16第二通管;5转动桨叶;17净味膏;6外套壳;18开关;7连接转轴;19连接板;8内置盒;20弹性卡头;9配重块;21卡腔;10第一通管;22连接口;11置物筒;23导通管;12通气板;24引射套管;24空气引口。图1净味芯盒结构示意图T/CIRP 0016202334.2命名方式净味芯
9、盒的命名方式应符合GB/T 18801中第4章4.2要求。5技术要求5.1有害物质释放量有害物质释放量应满足GB 4706.45中第32章GB 21551.3中第4章规定的要求。5.2待机功率待机功率实测值应不大于2.0W。按照6.5的试验方法,对净化器的待机功率进行试验。5.3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按照6.6规定的试验方法,对颗粒物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进行试验。5.4累积净化量特定目标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实测值应在净化器标注的区间分档内。按照6.7规定的试验方法,对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进行试验。注:去除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区间分
10、档按照GB/T 18801附录 D,去除甲醛累积净化量的区间分档参见附录 E。5.5净化性能5.5.1基本要求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净化能效的试验值均不应小于其标称值的90%。按照6.8规定的方法分别对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净化能效进行测试。5.5.2分级对不同目标污染物的净化能效值为表1、表2中的合格级。对颗粒物的净化能效分级见表1。表 1净化能量等级净化能效 颗粒物/m3/(Wh)高效级颗粒物5.00合格级2.00颗粒物5.00对气态污染物的净化能效分级见表2。表 2净化能量等级净化能效 气态污染物/m3/(Wh)高效级气态污染物1.00合格级0.50气态污染物1.00T/CIPR 001620
11、2345.6噪音5.6.1净化器工作时洁净空气量实测值对应的噪声值应符合表 3 的规定。按照 6.9 规定的方法,对净化器的噪声进行测试。对对气态污染物的净化能效分级见表2。表 3洁净空气量/(m3h)声功率级/db(A)Q15055150Q30061300Q45066450Q70注:如果净味芯盒可去除一种以上目标污染物,则按最大洁净空气量值确定表中对应的噪声限值5.6.2净味芯盒噪声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允差不大于+3dB(A)。5.7微生物去除净味芯盒对微生物的去除性能应符合GB 21551.3的要求。6试验方法6.1试验的一般条件试验应符合下述一般条件:a)除对试验环境条件另作具体规定的试验外
12、,型式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52)C,相对湿度为(5010)%,无外界气流,无强烈阳光和其他辐射作用的室内进行;b)试验电源为单相交流正弦波,电压和频率的波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c)被测样机应在额定状态下,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6.2试验设备试验前检查污染物发生、测量和记录等器具,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试验用仪器仪表的性能、不确定度、量程应满足下列测量要求:a)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其精度应不低于0.5级,出厂试验应不低于1.0级;b)温度计:不确定度应在0.5C以内;c)湿度计:不确定度应在5%以内;d)计时仪表:不确定度应在0.5%以内;e)激光
13、尘埃粒子计数器,测试粒径范围应包括0.3 m10 m,仪器量程应满足10个/L(如果e量程达不到。应配置合适的稀释器:或采用经过计量的同类等级的仪器)f)颗粒物质量浓度测试仪,不确定度应在0.001 mg/m以内;g)气态污染物质量浓度测试仪,不确定度应在0.01 mg/m3以内;在线即读式气态污染物浓度测试仪需根据其测量范围做定期校准,与化学法或色谱法测得的数据比较,偏差应在10%以内;T/CIRP 001620235h)分光光度计.不确定度应在0.005以内。6.3标准污染物试验用标准污染物应符合下述要求:a)颗粒物:香烟烟雾(例如:红塔山牌经典150),焦油量为8mg;b)气态污染物:发
14、生源产生的气体纯度大于99%或二级标气以上;c)微生物:符合GB 21551.3的相关规定。6.4有害物质释放量有害物质释放量试验按照GB 4706.45第32章和GB 21551.3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5待机功率连接净味芯盒与电参数测试仪表,接通电源,仪表进入测量状态,净化器在待机状态下稳定至少10min 后,开始读取测量值。在超过30min 的时间,测量的功率变化小于1%,可以直接读取测量值作为待机功率。如果在此期间内功率变化不小于1%,则连续测量延至 60 min用耗电量除以测试时间来计算平均功率,即为待机功率。6.6洁净空气量6.6.1针对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见 GB/T
15、 18801 附录 B。6.6.2针对气态污染物的洁净能力(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见 GB/T 18801 附录 C。6.7累积净化量6.7.1针对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的试验方法见 GB/T 18801 附录 D。6.7.2针对气态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的试验方法参见 GB/T 18801 附录 E。6.8净化能效净味芯盒的净化能效按式(1)计算:式中:净化能效,单位为立方米每瓦特小时m3/(Wh);Q洁净空气量试验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P输人功率实测值,单位为瓦特(W)。注:若具有可分离的其他功能,则净化能效计算时的输入功率 P,只考虑实现净化功能所消耗的功率值。6.9噪声净化器在额
16、定状态下运行,按照 GB/T 4214.1 的相关要求进行试验,并增加以下内容:GB/T 4214.1中6.5.4增加挂式器具,包括其附件,应安放在固定架上。安装时器具距离地面0.6m,净化器的背面和垂直面之间的距离为D=(10.5)cm;T/CIPR 001620236GB/T 4214.1 中 7.1.1增加对于基准体任一边长大于0.7m自由放置的落地式器具包括嵌入式器具,测量表面是带有9个测点的矩形六面体。6.10对微生物的去除对微生物的去除性能按照GB 21551.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7.2.1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凡正式提
17、出交货的净化器,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的项目见表 4 序号 13。7.2.2出厂检验的抽查项目出厂时的抽样检验按 GB/T 2828.1 进行。检验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由生产厂和订货方共同商定。抽样检验的项目见表 4 序号 56、89。表 4序号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要求试验方法1标志A8.1视检2电气强度AGB 4706.45 第 16 章GB 4706.45 第 16 章3接地电阻AGB 4706.45 第 27 章GB 4706.45 第 27 章4有害物质释放量A5.16.45待机功率B5.26.56洁净空气量A5.36.67累积净化量B5.46.78净化能效B5.
18、56.89噪声A5.66.910微生物去除(如果净味芯盒宣称具备该功能)B5.76.1011包装C8.3视检7.3形式检验7.3.1净味芯盒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经鉴定定型后制造的第1批产品或转厂生产的老产品;b)正式生产后,当结构、工艺和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一年后再次生产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2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和 GB 4706.45 中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包含表 4 中的全部项目。T/CIRP 0016202377.3.3型式检验抽样应按 GB/T 2829 进行,检验用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抽取 2 台,累积净
19、化量试验另抽 1 台,共计 3 台。按每百台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算,采用判别水平的一次抽样方案。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定和判定数组见表 5。表 5本合格分类ABC不合格质量水平3265100判定数组AC012RE1237.4检验样品处理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为合格产品交付订货方;经型式检验的样品一律不能作为合格产品交付订货方。8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8.1标志8.1.1通用标志净味芯盒的通用性标志应符合GB 4706.1、GB 4706.45和GB 5296.2中5.1的要求,此外,还应在产品上标注产品维护及滤材更换/清洗的文字提示。8.1.2性能标志性能特征标志作为使用说明
20、,应符合GB 5296.2的要求,同时,应包含下述内容:洁净空气量(CADR目标污染物);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CCM顺粒物);气态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CCM气态污染物)(选标);净化能效;噪声;适用面积(选标)。注1:洁净空气量、累积净化量和净化能效,应注明对应的目标污染物注2:对于CCM顺粒物的标注,应同时说明,是在试验室条件下,以特定的烟尘颗粒物为目标污染物测试得出的,并以GB/T 18801附录D规定的评价区间标注。注3:对于CCM气态污染物的标注,应同时说明,是在试验室条件下,以单一的气态污染物为目标污染物测试得出的,并以GB/T 18801附录 E规定的评价区间标注。8.2使用说明净
21、味芯盒使用说明应符合 GB 5296.2 的要求,至少应包括:a)名称、型号;b)概述(特点、主要使用性能指标);c)安装和使用要求,维护和保养注意事项;d)附件名称;e)常见故障及处理办法一览表,售后服务事项;T/CIPR 001620238f)制造厂名和地址;g)使用说明书上还应具有以下注意事项及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具体净化原理;放置场所的注意事项;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过滤网更换、清洗时的注意事项;其他的注意事项。注 1:“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包括,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等。注 2:“过滤网更换、清洗时的注意事项”是指,针对不同目标污染物,按照GB/T 18801附录D、附录E规定的试验得出的测试结果,对照计算出的滤材需更换或清洁时对应的净化寿命计算参考示例(参见 GB/T 18801 附录G)进行标注。净化寿命可用(天)表示。8.3包装净味芯盒的包装应符合GB/T 191和 GB/T 1019的有关规定。净味芯盒应附有合格证、(装箱单)和产品使用说明书。9运输及贮存净味芯盒在运输过程中禁止碰撞、挤压、抛扔和强烈的振动以及雨淋、受潮和暴晒。净味芯盒应贮存于干燥、通风、无腐蚀性及爆炸性气体的库房内,并防止磕碰。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