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正本清源行动技术指南(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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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正本清源工作技术指南(试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目录前 言11总则21.1编制目的21.2适用范围21.3依据文件21.4工作目的31.5基本原则41.6其它规定52术语和定义62.1清源相关术语和定义62.2海绵城市相关术语和定义72.2.1基础性海绵设施72.2.2可选性海绵设施73清源工程目标及工作路线93.1清源工程目标93.2工作路线94调查104.1调查目的104.2调查范围104.3调查内容及要求104.4调查方法114.5调查成果115勘测135.1勘测目的135.2勘测范围135.3勘测内容及要求135.4勘测方法145.5勘测成果1
2、56设计166.1设计方案166.1.1清源总体方案166.1.2海绵设施技术应用186.1.3各类排水建筑与小区清源改造示意图196.2设计要求227工程验收267.1验收内容267.2验收要求268维护管理278.1维护管理目的278.2维护管理主要工作278.2.1定期检测278.2.2定期维护278.3台账管理298.4长效管理建议299附录30前 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及相关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排水小区正本清源行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综合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融入城市正本清源行动,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控制城市雨水径流
3、,提高城市雨污分流率,着力恢复城市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从而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的多重目标。本指南依据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住建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以及深圳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治水提质行动方案、市治水提质指挥部第四次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原深圳市小区排水清源行动技术指引(试行)(2008.09.19)进行了修订。本指南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术语和定义;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完善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优化
4、清源行动的调查、勘测、设计等相关内容;增加建成设施的维护管理内容。本指南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开展的已建排水建筑与小区正本清源行动的排水系统调查、勘测、改造、验收和维护管理工作,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单位开展清源行动的工程技术性指导文件。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纠正雨污错接、控制径流污染、减轻排水防涝压力、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措施融入正本清源项目的建设之中,指导全市正本清源项目的调查、勘测、设计、验收和维护
5、管理,特编制本技术指南。1.2 适用范围深圳市正本清源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适用范围为全深圳市市域范围内已建的排水建筑与小区(见表1.2-1)的正本清源工作,主要指导和规范清源行动涉及范围内的已建排水建筑与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径流量及径流污染控制等工程的调查、勘测、设计、验收及维护管理工作。表1.2-1 深圳市市域范围内已建的排水建筑与小区分类分类用地类型居住小区类一类、二类居住用地旧城改造、综合整治类三类、四类居住用地(成片宿舍区、城中村区域)公共建筑类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工业仓储类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1.3 依据文件(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
6、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3)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5)深圳市排水条例(6)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7)深圳市进一步推进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作的实施方案(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1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1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13)建筑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14)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技
7、术规范SZDB/Z 145(15)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SJG38;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指南。凡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含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指南。1.4 工作目的(1)纠正源头错接,完善分流系统以深圳市规划的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为目标,结合现场实际,对错接乱排的源头排水户进行整改,尽量实现雨水收集接入雨水管道,污水收集接入污水管道,不断完善建筑与小区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2)削减径流污染、控制径流总量采用适宜的雨水径流净化装置,有效削减工程范围内雨水径流中总悬浮物负荷,化学需氧量负荷及总磷负荷。对于在正本清源中同步实施高标准海绵化改
8、造的排水建筑与小区,应使得在居住小区类、公共建筑类、工业仓储类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满足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以及各区(新区)相应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面源污染总削减率可执行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SJG38-2017。(3)推进雨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水资源结构实施条件好的排水建筑与小区实施正本清源行动中可通过增设雨水收集池、雨水罐等设施对雨水进行收集,用于补充建筑与小区内公共绿地和道路广场所需浇洒用水以及景观用水等。通过构建地块、道路、绿地和水系四级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实现雨水在城市中的自然迁移、低碳循环,进一步完善城市水资源结构。(4)助力海绵城市建设,保障城市防
9、洪安全全市正本清源工作以实现雨污分流为主,同时可按各区(新区)海绵城市相关建设计划,安排部分项目进行高标准海绵化改造以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按高标准海绵化改造的排水建筑与小区可建立从源头到中途再到末端的雨水径流管理模式,立足现状,从单纯依靠城市排水设施外排雨水向城市雨洪全过程管理转变,遵循“源头控制、中途蓄滞、末端排放”的原则,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相结合,构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雨水排水系统规划、城市内涝防治规划三位一体的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体系。1.5 基本原则(1)遵循规划,立足现状在国家政策、排水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相关规范的指导下,依照全市进一步推进
10、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作实施方案及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立足全市排水现状及突出问题,结合治水提质攻坚战的开展,提出科学合理的治理目标及技术方案,配套“织网”行动和“柔水”行动完善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创新理念,统筹兼顾创新正本清源治理理念,对全市突出存在的“水脏、水涝”等各种排水问题,在纠正雨污错接的过程中,综合考虑雨水径流量控制、径流污染控制、排水安全保障等多方面因素,统筹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水问题。(3)因地制宜,分类整治根据用地性质及建成区条件,因地制宜选择正本清源的改造方案,并将基础性海绵设施广泛运用于清源改造工程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个别排水建筑与小区可以在清源改造
11、的同时,科学采用可选性海绵设施,实施高标准海绵化改造,从而达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最优化。(4)强化管理,注重长效强化源头控制,削减径流产量及严控新增雨污混流;强化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勘测的准确性及设计方案的系统性;强化施工过程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过关;强化后续维护管理,保障工程实施后稳定、长效运行,充分发挥效益。1.6 其它规定(1)正本清源的实施过程应统筹兼顾污水支管网建设、内涝整治等工程,同步推进。(2)含有大量致病菌、放射性元素超过排放标准的医院污水、实验室有毒有害及强酸强碱性废水、工业有毒有害废水均应经过处理达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才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3)小
12、区垃圾房、集市、菜市场、洗车场等高污染源区域的室内截流沟排水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若截流沟处于室外,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雨水不进入截流沟内。(4)工业仓储类建筑中,受雨水浸泡后会产生面源污染的工业材料不应露天堆放。(5)正本清源及海绵城市的各类设施应采取保障公众安全的防护措施,不得对建筑、绿地、道路的安全造成负面影响。(6)排水建筑与小区正本清源的调查、勘测、设计、验收和维护管理,除执行本技术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2 术语和定义2.1 清源相关术语和定义(1)雨污分流用不同管渠系统分别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2)正本清源指通过对错接乱排的源头排
13、水用户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小区雨、污水管网和市政管网,建立健全城市雨污两套管网系统,实现雨污分流。(3)已建排水建筑与小区深圳市市域范围内已建排水建筑与小区可以定义为以下几类:(1)居住小区类,包括一类、二类居住用地;(2)旧城改造、综合整治类,包括三类、四类居住用地(成片宿舍区、城中村区域)(3)公共建筑类,包括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4)工业仓储类,包括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4)小区建筑排水系统指从用户排水源头至小区外部市政雨污水管道接户井范围内的排水系统,包括建筑内部排水系统和小区建筑室外排水系统。(5)建筑内部排水系统指由卫生器具、洗涤器具和生产设
14、备的受水器、雨水斗、清通设备、通气管和排水管道组成,并接入室外第一个检查井或水封井的排水系统。(6)排水达标小区指小区内雨污水全部得到有效收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排水设施完好、管道畅通,有完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制度,并通过市主管部门排水达标小区验收的排水小区。(7)经营性排水户指宾馆、餐厅、酒楼、发廊、洗浴中心、洗车场、沿街店铺等排放污、废水的经营性排水单位。(8)雨污错接指将雨水接入污水系统,或将污水接入雨水系统或自然水体的现象。(9)截流设施指设于合流制排水系统中用于将合流管中旱流污水及初期雨水收集至污水管网,且保证原合流管雨水排泄功能的一种设施。(10)限流设施指具有调节、控制截流设施所截流
15、的进入污水管网系统的旱流污水及初期雨水水量的一种设施。2.2 海绵城市相关术语和定义2.2.1 基础性海绵设施(1)截污式雨水口在进水口处设置截污挂篮,用于拦截雨水径流中的漂浮物、固体垃圾、油和油脂等污染物的雨水口。(2)雨水断接管 通过切断建筑雨水立管,将屋面雨水合理连接到绿地等透水区域,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等方式控制径流雨水的方法。2.2.2 可选性海绵设施(1)绿色屋顶表面铺装一定厚度滞留介质,底部设有排水通道,且种植有植物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屋面,也称种植屋面。根据种植基质深度和景观复杂程度,绿色屋顶又分为简易式和花园式。(2)透水铺装采用透水性建筑材料或相关技术措施,实现雨水可流渗到
16、地面层以下的一种地面铺装方式。(3)下沉式绿地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路面在200mm以内的绿地。(4)雨水花园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由植物层、蓄水层、土壤层、过滤层构成。按不同位置还可称作高位花坛、生态树池等。(5)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指具有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同时也具有削减峰值流量的作用,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雨水收集池,砖、石砌筑雨水收集池和塑料模块拼装式雨水收集池。(6)植草沟种有植被的,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的一种地表沟渠。(7)初期雨水弃流设施指通过一定方法或装置将存在初期冲刷效应、污染物浓度较高的降雨初
17、期径流予以弃除,以降低后续雨水处理难度的一种设施。3 清源工程目标及工作路线3.1 清源工程目标(1)正本清源改造后有雨、污两套排水系统的排水建筑与小区,实现:有条件新建雨水立管的建筑雨污分流;已建排水建筑与小区的雨污水总管与外部市政雨污水系统无错接;(2)实施截污类工程的排水建筑与小区,实现:旱天建筑与小区的合流总管与市政雨水管接驳点处无污水流入下游雨水管道内;(3)已建排水建筑与小区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污水水质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要求。3.2 工作路线深圳市已建排水建筑与小区的清源改造工作按图3.2-1所示路线开展:图3.2-1 正本清源改造工程工作路线图4 调查4.1 调查目
18、的摸清已建建筑与小区内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类别、排水种类、水量大小、管道破损、淤堵、混接以及管道维护情况;摸清小区内建设海绵设施的基础条件和已建海绵设施的类别、规模、设计参数、运行现状以及维护情况,为建筑与小区实现雨污分流、削减地表径流、控制面源污染提供基础资料。4.2 调查范围(1)自建筑与小区内单体排水源头至建筑与小区排水管网总出口之间的全部排水管网和排水构筑物(指化粪池、隔油池等)等排水设施。(2)根据深圳市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相关资料,核对区域是否适宜开展海绵设施建设。初步确定该区域适宜建设海绵设施之后,需调查:建筑与小区区域的气象、水文、土壤、下垫面等基本建设条件的情况。建筑与小区范围内(
19、红线范围或物业管理范围)雨水控制利用的全部海绵设施(指具有“渗、滞、蓄、净、用、排”功能的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4.3 调查内容及要求(1)建筑阳台排水由物业公司、工厂企业或各村股份公司等建筑与小区现状管理单位列表调查至室外第一个井或水封井。(2)排水用户性质、名称、污水类型等情况;(3)建筑与小区雨、污水排放(出)口:位置、数量、口径、错接、混流等情况;(4)建筑与小区现状雨、污水管网和排水构筑物等运行维护情况;(5)建筑与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混流情况,混流及污染源(点)数量、位置,污水错接入雨水管道的充满度;(6)建筑与小区排水管网图(竣工图或施工图)等基础资料的完备情况,以及与
20、现状的符合性;(7)室外公共卫生、洗涤及零星汽车冲洗废水等排放情况。(8)气象资料:多年平均降雨量、降雨雨型、年均降雨场次等。(9)水文资料:地下水类型、地下水位、水质、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年径流总量、初期雨水径流水质(降雨10-15mm范围内时从小区雨水管网中取样调查)等。(10)土壤资料:土壤种类、土壤层分布、土壤渗透系数、土壤环境状况等。(11)下垫面资料:各类下垫面的分布及面积等。(12)已建海绵设施的类别、数量、分布、控制目标及设计参数等。(13)已建海绵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对于红线范围内存在地下河道暗渠或箱涵的建筑与小区应详细调查地下暗渠和箱涵的尺寸,断面、结构、以及沿线雨污分流
21、情况等。对于仅进行基础性海绵设施建设的排水建筑与小区只需开展第(1)(7)项内容的调查。4.4 调查方法(1)收集资料收集调查范围内的已建建筑与小区的基础资料,包括总平面设计资料、排水系统设计资料、景观设计资料、建筑设计资料以及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记录等。(2)听取物业管理人员及小区居民的意见反馈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是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小区物业公司的排水及海绵设施管理人员、小区业主等第一线工作、生活人员的情况及意见反馈。(3)现场调查在已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资料准确性进行现场核实。同时,实地调查建筑与小区的排水系统、海绵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4.5 调查成果调查成果由调查图纸、调查记录表及调查报
22、告组成。(1)调查图纸调查图纸应使用与当地基础测绘相一致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调查成果底图比例尺不应小于1:1000。 (2)调查记录表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填写建筑物内部阳台排水情况调查表、排水户雨污水排放情况调查表、建筑与小区排水系统存在问题登记表、建筑与小区海绵设施建设基础条件调查表和建筑与小区已建海绵设施情况调查表,参见附录。(3)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项目调查范围、调查时段、调查时气候和气象情况、调查方法及调查成果。调查成果要能够反映:阳台功能改变及阳台地漏错接污水系统的数量、分布情况;排水户数量、排水管尺寸、类别、排水系统类型、污染源类型、存在问题;建筑与小区下垫面类别及面积、初期雨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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