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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合同免税政策篇一:技术合同认定及实惠政策 第一部分:技术合同实惠政策 一、 营改增实惠政府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7号)附件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实惠政策管理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 ) 二、可以免税的技术合同范围 1技术转让。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全部权或者运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2、技术开发。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托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
2、材料及其系统进行探讨开发的行为。 其中,关于学问产权的归属,必需约定为归托付方全部或托付方与受托方共有,否则不能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 3、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询问1、技术服务。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询问、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依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托付方)驾驭所转让(或托付开发)的技术,而供应的技术询问、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询问、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三、备案的材料 1、申请享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应根据规定,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1技术询问,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供应可行性论证、技术
3、预料、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理备案或审批手续。 2、纳税人供应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询问、技术服务时,报送的材料为: (1)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惠政策审批确认表; (2)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及复印件1份(英文合同须附带中文译本); (3)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4)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 四、技术合同免税实惠留意事项 1、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须分别核算。 2、享受免税政策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享受免税政策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一个合同一备案(其他项目则是一事一备案)。 注:海淀国税要求,须先进行备案登记,才能申报
4、免税。同时,需留意将相关材料留存齐全,以待备查。 5、技术合同如涉密,备案前须做脱密处理。 其次部分 技术合同认定详细内容 一、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依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方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二、目的 1、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实惠政策 2、作为高新技术认定的依据。 三、认定的依据 1、合同法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方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 3、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4、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 四、审查的主要事项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
5、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1)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2)分类登记; (3)核定技术性收入。 五、技术合同的分类 (一)技术开发合同 1、托付开发技术合同 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 专利权转让合同 2、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技术隐私转让合同 (三)技术询问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服务合同 2、技术培训合同 3、技术中介合同 六、技术合同的基本条款及条款不明确、未履行或不合理的后果 (一)基本条款 1、项目名称;2、标的内容、范围、要求;3、履行的安排、进度、期限、地点;4、技术情报、资料的保密5、风险责任的负担;6、技术成果
6、归属的受益分成方法;7、验收标准及方法;8、价款、酬劳或运用费及支付方式9、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10、解决争议的方法;11、名称和术语的说明。 (二)条款不明确的后果 1、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1)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3)合同价款、酬劳、运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2、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样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三)条款未履行的后果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
7、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四)条款不合理的后果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阻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探讨开发的; (2)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探讨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学问产权独占回授的; (3)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汲取竞争技术的; (4)一方限制另一方依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运用技术隐私的。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七、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
8、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驾驭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2、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驾驭、运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3、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八、技术合同的认定 (一)技术开发合同 1、认定条件 (1)有明确、详细的科学探讨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驾驭的技术方案; (3)探讨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注: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探讨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探讨
9、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2、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情形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驾驭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2)合同标的为通过简洁变更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篇二:营改增技术合同免税 篇一:营改增后技术合同免征流转税问题的探讨 营改增后技术合同免征流转税问题的探讨 作者:郑轶 来源:今日湖北下旬刊2022年第04期 摘 要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国家对不同的技术合同赐予了不同的减免税政策。营改增之前,这一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和普及,为广阔企业享受到政策的实惠和效
10、益的优化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营改增之后,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肯定的难度,使企业很难享受到这项实惠政策的持续。本文对此作一些探讨。 关键词 营改增 技术合同 流转税 探讨 一、技术合同的内涵 技术合同的定义: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询问或者服务订立的确定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它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询问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总称。其特征是:(1)技术合同的标的是供应技术或者与技术有关的行为。(2)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在技术合同中,当事人都有相应的权利义务,一方取得权利须以向对方支付价款为代价,且其权利义务存在着对等关系。(3)技术合同以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为目的。
11、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1)项目名称:是指种类技术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合同标的项目的全称。 (2)标的内容、范围和要求:此为技术合同的中心条款,是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3)履行的安排、期限、进度、地点和方式:它表明当事人履行技术合同意思表示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合同履行的期限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完成日期和合同有效期限。合同履行地点指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哪一方履行及履行的详细地点和场所。合同履行方式指当事人以什么样的手段完成、实现技术合同标的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对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的公开性、限制性要求,实际工作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可以就交换技术情报和资料达成书面保
12、密协议。即使订立合同达不成协议时也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另外,技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或各方在肯定期限、肯定地域内对有关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5)风险责任和担当:其用来解决技术合同在履行中出现无法预见、无法防止、无法克服的客观缘由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时,如何担当风险的问题。(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共享:合同中应载明关于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如何运用和转让以及产生的利益如何安排。(7)验收标准和方式:指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所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其鉴定方式。此为合同验收的依据。(8)价款、酬劳或者运用费及其支付方式:由双方综合市场须要、成本大小、经济利益、同类技术状况、风险大小等自由约定;
13、支付方式可采纳一次终于一次总付或一次终于分期支付,亦可采纳提成支付或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9)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指当事人违约后,一方担当违约责任而赔偿受损失一方的计算标准、方法和数额。 二、技术合同免征流转税的有关政策营改增之前,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相关政策文件有: 关于实行(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确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1019273号)中规定: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探讨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询问、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营改增之后,
14、技术性收入免征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22】37号)中规定:试点纳税人供应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询问、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且相关说明与上述免征营业税的说明一样。 三、营改增前后办理免税的认定和备案流程 营改增之前,企业凭技术合同、相关发票和银行收款凭证等资料到科技局技术市场办公室办理技术收入的核定,审核通过后,凭借核定证明单去税务局备案,办理营业税的的减免事项。 营改增之后,企业携带技术合同料到技术市场办进行审核,核定后到国税局备案登记。这些程序办理完毕后,才能开具零税率的
15、增值税一般发票,享受免税政策 。 两者的主要区分在于:营改增之前是先开发票,款项到位才能办理营业税的免税手续;营改增之后,则是先去办理技术合同的免税备案,然后才可以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一般发票。 四、问题分析 营改增之后,经过详细业务的办理和协调,发觉这项实惠政策的过渡到位并不是件简单的事。例如:甲方(托付方)托付乙方(受托方)进行某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交易金额为101万元。 营改增之前:乙方给甲方开具101万的服务业发票,收到甲方的101万元技术开发费,做营业收入,缴纳101*5%=5万元的营业税,然后依据免税备案,享受地方税务局的退税。即101万的收入最终是免税处理的。 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项抵扣,税法规定,享受免税实惠的业务必需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这样一来,若乙方给甲方开具101万元的增值税一般发票,可以减免税额101/(1+.0.06)第11页 共11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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