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乘用车外部凸出物》(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6.《乘用车外部凸出物》(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乘用车外部凸出物》(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乘用车外部凸出物(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乘用车外部凸出物(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 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GB 115662009乘用车外部凸出物属于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中被动安全领域要求。标准对车辆外部凸出物加以规范,有利于避免对车外人员的擦伤、刮伤、撞伤等,在人与车的碰撞事故(包括车辆处于运动或静止时的碰撞)中能降低车外人员的伤害程度。随着汽车技术的发展,目前乘用车的保险杠系统与GB 11566-2009标准起草时“经典”的保险杠有明显的不同。大部分乘用车保险杠不再是以前的刚性保险杠,取而代之的是保险杠系统:由用于碰撞吸能的刚性部件,及在其外面覆盖的非刚性外表面组成。GB115662009现有的
2、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滞后于当前新技术的发展要求,这种局面不利于乘用车外部凸出物新技术的采用和检测认证工作的开展,不能满足当前国际上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技术发展要求和我国的国情,因此,非常有必要对现行的GB115662009标准进行重新修订,从而使该标准更加适应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需要,也更有利于与国际接轨。2021年7月2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 GB11566乘用车外部凸出物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号为:220211255-Q-339】,由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2、主要工作过程2.1 GB11566-XXXX乘用车外部凸出物预研工作2
3、015年起,车身分技术委员会车身分技术委员会不断收到整车企业和检测机构要求修订GB 11566的呼声和建议,并委托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成立标准研究工作组,启动了标准的预研工作。预研过程中对联合国法规UN R26关于外部凸出物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进行分析与比对,并对UN R26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与国内外众多整车企业和检测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技术交流探讨。2019年初,标准起草组根据前期标准预研成果,完成了标准草案的编制工作,经与行业主要的整车企业、检测机构及科研院所等充分研讨后达成共识,并提交至车身分技术委员会启动标准立项申报工作。2020年12月,标准起草组完成国家标
4、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了立项答辩工作。2021年7月2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达铸造机械安全要求等1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将GB 11566乘用车外部凸出物正式列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计划,计划号为:20211255 Q 339。2021年11月,车身分标委秘书处(TC114/SC18) 完成了乘用车外部凸出物标准修订工作组的筹建工作。2.2 第一次工作组会议2022年3月1日,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身分技术委员会主办,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承办的GB11566乘用车外部凸出物标准制修订研讨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对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
5、有限公司GB11566标准工作组编制的标准草案进行了研讨,针对保险杠、保险杆覆盖件等新增内容及发动机罩后边缘范围、风窗刮水器技术要求、凸出物豁免高度等本次修订有变化的条款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要求对GB11566-2009版条款有异议的单位,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对隐藏式门把手等新技术与本标准要求的合规性进行研究,并根据会议要求和成员各单位的反馈意见完善标准文本。会议达成以下共识:序号GB11566-2009GB11566-20XX章条号内容章条号内容11本标准对停止及行驶时的车辆都适用,但不适用于外后视镜,也不适用于牵引装置。1本标准对停止及行驶时的车辆都适用,但不适用于外部间接视野装置
6、,也不适用于牵引装置。23.2车辆覆盖件的可见表面,包括发动机罩、行李箱盖、车门、翼子板、车顶、照明及灯光信号装置和可见的加强筋等。3.2车辆的可见表面,包括发动机罩、行李箱盖、车门、翼子板、车顶、照明及灯光信号装置和可见的加强组件等。33.3取一个半角为30的圆锥体(自行确定锥高,以操作方便为原则,锥顶向上,锥轴与水平面垂直),使其沿一满载车辆的车身外表面可接触的最低位置连续接触,这些接触点的几何轨迹即是底线。3.3取一个半角为30的圆锥体(自行确定锥高,以操作方便为原则,锥顶向上,锥轴与水平面垂直),使其沿一满载车辆的车辆外表面可接触的最低位置连续接触,这些接触点的几何轨迹即是底线。43.
7、6外后视镜;3.6间接视野装置;53.10保险杠 bumper车辆前部或后部较低的外部构件,包括在车辆发生低速正面碰撞或后部碰撞时保护车辆的所有结构及附件。63.11保险杠 bumper保险杠非刚性外表面,通常延伸至车辆前部或后部整个宽度。74.1高于地面1.8m的零部件;4.1高于地面2m的零部件;85.4.1风窗刮水器的转轴应带有保护罩,其圆角半径满足4.4的规定,其端部面积不应小于150 mm2。如是圆形盖,在离最高凸出点不大于6.5mm处测量时,应有150 mm2的最小投影面积。后窗刮水器和前照灯刮水器也应满足此要求。5.4.1风窗刮水器的转轴(见图1中位置1)应带有保护罩(见图1中位
8、置1.1),其圆角半径应满足4.4的规定,其端部面积不应小于150 mm2。支撑件(前部和主要部分,见图1中位置2,2.1)的圆角半径应满足4.4的规定。如是圆形盖,在离最高凸出点不大于6.5mm处测量时,应有150 mm2的最小投影面积。后窗刮水器和前照灯刮水器也应满足此要求。95.4.2刮水器刮片及其支撑件不受4.4规定的限制,但这些零件上不应有尖角或刃口。5.4.2刮水器刮片(见图1中位置4) 不受4.4规定的限制,如果存在刮片支承件(见图1中位置3)、副支撑件(见图1中位置2.2)、支撑件前部与主支撑件间的功能性铰链(见图1中位置5)、主副支撑件接合处(见图1中位置6),也不受4.4规
9、定的限制。但这些零件上不应有尖角或刃口。105.4.3刮水器处于停放位置应符合5.4.1和5.4.2的规定。115.5.45.5.2的要求不适用于保险杠覆盖件,但保险杠覆盖件仍需满足第4章的规定。125.8发动机罩后边缘以及后行李箱盖的前边缘的金属板件,可不满足4.4条的要求。5.8发动机罩后边缘以及后行李箱盖的前边缘的金属板件,可不满足4.4条的要求。发动机罩后边缘包含左右两侧向外延伸部分(例如挡泥板的上边缘或A柱边缘)。其横向最大延伸可至前挡风玻璃的横向最外侧边缘。135.17.1无线电收发天线按制造商规定的任一使用位置安装在车辆上时,如果天线的顶端离地高度小于1.8m,它应处在汽车最外边
10、缘内100mm的垂直平面围成的区域内。5.17.1无线电收发天线按制造商规定的任一使用位置安装在车辆上时,如果天线的顶端离地高度小于2m,它应处在汽车最外边缘内100mm的垂直平面围成的区域内。2.3 第二次工作组会议2022年5月13日,由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车身分技术委员会主办,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承办的GB11566-XXXX乘用车外部凸出物标准第二次研讨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研讨会上,与会人员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GB11566标准工作组编制的标准草案(V2)的技术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针对针对隐藏式门把手、电动尾翼等新兴技术在标准中的符合性问题以及本次新增的车辆同一型式认
11、证,实施日期等内容进行了专项研讨,并就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草案进行达成一致。会后,标准起草组按照会议要求研讨意见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形成征求意见稿。二、 编制原则、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及理由1、编制原则本文件参考了UN R26法规(04系列,2020版)关于就外部凸出物方面车辆认证的统一规定(英文版)。文件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文件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相关的车辆制造企业、检测机构、科研单位以及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对文件新增的技术内容进行了大量的试验验证,保证文件技术要求的先进性和合理性。2、本次修订与GB115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乘用车外部凸出物 乘用车 外部 凸出 征求意见 编制 说明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