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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解读最新财政票据登记制度(3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确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识吧。信任很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财政票据管理方法解读最新 财政票据登记制度篇一 答:方法规定,财政票据应当根据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样。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缘由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财政票据运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相互
2、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根据规定运用。不按规定运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九、方法对财政票据核销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须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别状况须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尚未运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运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财政票据运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运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运用的财政票
3、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十、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怎么办? 答: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运用单位应当查明缘由,刚好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觉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十一、我省如何实行方法? 答:方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实行好方法,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实行财政票据管理方法的通知(辽财非20xx1024号),明确提出实行要求:一是仔细做好学习、宣扬、培训工作;二是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清理修订;三是规范财政票据运用管理行为,着重规范票据印制管理、票据发放管理及财政票据的运用与保管。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特殊是做好
4、财政票据日常监督检查,主动推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财政票据管理方法解读最新 财政票据登记制度篇二 四、方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方法共7章45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财政票据的定义和种类。方法明确了财政票据的定义、种类及其运用范围、票据的票面基本内容和基本联次等内容。二是财政票据主管部门及职责。方法规定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主管部门,同时明确了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省以下财政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三是财政票据管理要求。方法对财政票据印制、领购、运用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具体规定了财政票据印制权限、领购和发放程序及运用、保管、核销、销毁详细要求。四是财政票
5、据电子化改革要求。方法明确应当主动推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限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五是监督检查及罚则。方法明确了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检查工作人员和被查单位的责任,以及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应担当的法律责任。 五、方法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比较内容主要有哪些改变? 答:方法是总结近年来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实践,本着立足实际、兼顾改革、理顺体制、规范管理、全面规范、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的,与财政部此前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相比,主要改变如下:一是在法律层面确定“财政票据”的名称并做出明确定
6、义;二是对财政票据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并明确其适用范围;三是明确了推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要求;四是明确财政票据承印企业确定方式、监制章样式、防伪用品及运用文字等印制要求;五是细化财政票据领购程序和要求;六是明确监督检查要求和对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方法行为惩罚处分规定。 六、方法颁布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方法是一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法律层次较高、综合性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财政票据的种类以及印制、领购、运用要求,充分反映财政改革和财政票据发展的新要求,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供应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方法的颁布,是财政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
7、入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经济社会发展也将起到主动作用。 七、根据方法规定怎样领购财政票据? 答:财政票据一般根据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财政票据应按安排领购,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首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根据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应提交申请函、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财政票据领购证申请表,并根据领购财政票据的类别提交相关依据。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财政票据领购证并发放财政票据。再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购证,供应前次票
8、据运用状况。 财政票据管理方法解读最新 财政票据登记制度篇三 八、方法对财政票据运用主要有哪些规定的? 答:方法规定,财政票据应当根据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样。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缘由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财政票据运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相互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根据规定运用。不按规定运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九、方法对财政票据核销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票据存根的保
9、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须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别状况须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尚未运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运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财政票据运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运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运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十、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怎么办? 答: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运用单位应当查明缘由,刚好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觉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十一、我省如何实行方法? 答:方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实行好方法,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实行财政票据管理方法的通知(辽财非20xx1024号),明确提出实行要求:一是仔细做好学习、宣扬、培训工作;二是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清理修订;三是规范财政票据运用管理行为,着重规范票据印制管理、票据发放管理及财政票据的运用与保管。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特殊是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监督检查,主动推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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