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红色 遗址、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修缮保护 实施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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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杭县红色遗址、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修缮保护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作的通知(闽委(2017) 41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 要指示精神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19) 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 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号)等文件精神, 加强我县红色遗址、古建筑(含古名居、祖祠、名人故居)等历 史文化遗产的修缮保护,传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民族民俗文 化,守护历史文脉,特制定我县历史文
2、化遗产修缮保护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重要批示指 示精神,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撬动 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保护好红色遗址、 古建筑(含古名居、祖祠、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遗产,让陈列 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让沉寂的文物在百姓生活中“活” 起来,传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守护历史文脉,不断增强文化自信。二、工作机构成立修缮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蓝玉华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钟育发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何升东县政府办副主任员:
3、丘晓武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尔昌县人大科教文卫委主任 胡春英县政协文史委主任谢锋标 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 邹昌霖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春连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罗永辉 县住建局副科职级干部阙水冰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金昌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副主任阙师坤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秉仁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旅游局,由钟育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春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县 直有关单位相关股室、各乡镇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历史文化遗 产修缮保护的决策部署;制定历史文化遗产修缮保护的政策和 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历史文化遗产修缮保护工作中
4、遇到的重大 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落实情况; 制定修缮保护工程申报和资金申请程序;牵头修缮保护工程项目 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审批和拨付工作;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 好本方案的具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 不再另行发文。三、范围定义本方案中的红色遗址、古建筑(含古民居、祖祠、名人故居) 等历史文化遗产是指分布在我县各乡镇(含城区)中有一定历史 文化价值、建筑艺术价值、科学技术价值和其他特色价值,在传 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中能发挥积极作用的历史 文化遗产。四、工作措施(一)开展普查登记根据历史文化遗产范围定义,各有关单位指
5、导各乡镇对红色 遗址、古建筑(含古民居、祖祠、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遗产开 展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登记名单及时上报县文体旅游局汇总。县 文体旅游局与县委宣传部、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充分会商、分类核实 后,列入本方案修缮保护名单。(二)明确部门职责根据分类情况明确部门职责。县文体旅游局负责文物类的红 色遗址、古建筑(含古民居、祖祠、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遗产 修缮保护工程计划的制定、方案编制、审核,工程实施、监督和 验收等工作。县住建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县民政局配合,负责非文物类历史文化遗产修缮保护工程的修 缮、指导、方案审批、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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