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漳州市建设提升方案(2021—20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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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漳州市建设提升方案(2021-2025 )目 录导语第一部分 总则一、指导思想 1二、基本方针 1三、总体思路 1四、工作原则 2五、工作方法 3第二部分 目标一、总体目标 6二、保护范围、对象、内容 6三、主要指标 7第三部分 现状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11二、其它文化资源与文化生态现状 11三、红色文化遗产现状 12四、学术研究现状 13五、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13六、文化与旅游融合现状 14七、政府与社会保护意识现状 14第四部分 保护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7(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 17(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规划 20(三) 非物质文
2、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 47(四) 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 50(五)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台对外交流 52(六)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传承 54(七) 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与经验交流 58(八)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建设59二、重点区域的整体性保护 61(一) 重点区域选择的基本条件 61(二) 重点区域的确定 62(三) 重点区域保护规划 63(四) 重点区域的管理和保护方法 104三、特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06(一) 涉台系列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06(二) 记忆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09(三) 红色文化系列遗产保护规划112四、生产性保护与合理利用 114(一) 生产性保护 114(
3、二) 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化旅游 116第五部分 保障一、工作机制保障 119二、政策法规保障 119三、经费保障 120四、人才保障 121五、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121六、有效推进 122第六部分 附则1.漳州市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1242. 漳州市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 单 1323.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传习中心一览表 1404.漳州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名单 1455.漳州市名人遗迹、故居保护一览表 1476.漳州市名山石刻保护一览表1487.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名录 1498.漳州市主要
4、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活动项目 1549. 闽南文化(漳州) 生态保护区已出版专题研究著作书目 15510.研究机构(单位)与出版丛书(著作)计划16311.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示范园区、示范点 16412.漳州市重点涉台文物 16613.漳州市十大革命遗址 17014.闽南文化(漳州) 生态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名单 173导 语2019 年 12 月, 文化和旅游部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正式 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并决定将闽南文化(漳 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调整为漳州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夯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闽 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加强闽南文化生态
5、整体性保护, 推动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 设目标,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促进漳州经济社会文化 协调发展,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依据联合国教 科文组织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 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办非遗发2019 47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政办2014 54 号)、漳州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实 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6 75 号)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一部分 总则一、指
6、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 中央、国务院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 见 的要求,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着力深化改革, 加大文化 遗产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提高全社 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文化,提 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对台对外文化 交流与合作、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二、基本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
7、第一、合理 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 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保护文化 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 正确处理经济 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 重点、分步实施。三、总体思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和 1 整体性保护的重点区域建设为“三大抓手”,建立“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群众主体、形成合力”的共同保护机制,实施全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的整体性保护,营 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发展的良好环境, 使闽南文化 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优秀的传统文化融入现代
8、文明, 构建一 个人与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谐共处的文化生态系统。四、工作原则(一) 坚持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原则。 以保护非物质文 化遗产为核心, 结合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进行 整体性保护,营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保存、生存、发展的环境, 维护文化遗产、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之间的生态平衡。(二) 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原则。传承人是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 重视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 鼓励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社会传承和传播,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们的生产 生活中传承发展。(三)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原则。 保护闽南文化遗产内涵 和形式的真实性、完整性;防止对文化遗产的歪曲、贬损或滥 用;避免文化同
9、一化,维护文化多样性;保护闽南文化的价 值, 弘扬闽南文化精神,为文化可持续发展存留珍贵的资源 和基因。(四)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合理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 做好生产性保护工作; 当利用有损于文化遗 2 产保护时,要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原则。(五)坚持开放交流原则。 尊重其它社区、群体和个人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 开展文化间的平等对话交流;与台湾同胞、 港澳同胞和世界华侨华人交流合作,共同保护、传承、发展闽 南文化。(六) 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原则。保障人 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关注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 展;充分依靠人民群众保护文化遗产, 提高人的文化素质,促
10、 进人的全面发展。(七)坚持统筹兼顾原则。保护区建设要纳入当地经济社 会发展总体规划, 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纳入党委和政府的 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长远规划、分 步实施, 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点面结合、讲求突破。(八)坚持共同保护原则。发挥政府政策支撑、法律保障、 经费支持的主导作用, 发挥人民群众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主 体作用, 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人 民群众为主体、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合力, 共同保护好文化 遗产。五、工作方法(一)静态保护与动态保护相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普查、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 体系建设
11、、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建设以及非物质文化遗 3 产的研究, 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静态的保护与传播 活动、传承活动、学校教育活动、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等相结合, 特别是要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进行动态保护。动态保 护思路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文化的特质和文化传承发 展的规律。(二)重点保护与全面保护相结合。重点抢救一批濒危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重点保护一批传播范围广、价值 特征突出的重大的代表性项目,同时要全面保护各级非物质文 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对其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也要进行必 要的保护、保存。(三) 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 之间的关联性保护。要根
12、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非物质文化 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之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之间, 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三者之间的关 联性和有机联系进行整体性保护。(四) 在保护区中划出若干重点保护区域,作为实行整 体性保护的抓手。 重点区域要充分利用原有文化遗产、自然遗 产的保护基础, 尽量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相结合、与历史文化 名镇、名村保护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民 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相结合、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 相结合,使重点区域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共生并存的充满 活力的文化空间。 4 (五)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 要基地”相结合
13、。 漳州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 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 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充分 发挥祖地文化优势,建设两岸民间信仰习俗、民间祭祖、民间 艺术等全方位的文化交流的前沿基地,使漳州成为海峡两岸同 胞共有的精神家园。(六)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 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漳州地方特色 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促进漳州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与营造有利其生 存、发展的环境相结合。遵循生态学生物与环境关系原理,既 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也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生存、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5 第
14、二部分 目标一、总体目标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贯彻落实“五位一体”全 面发展总体布局, 全面推进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到 2025 年, 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体制机制更 加科学完善;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自 然遗产得到有效的整体性保护, 传承实践能力明显提高; 闽南 文化深度融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人民群众 的文化自信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闽南文化保护传承与文 化创意产业、文化旅游高度融合,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 展;闽南文化在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推动祖国和平统一, 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民心相通中发挥更大作用,实现“遗 产丰富
15、、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总体目标。二、保护范围、对象、内容(一)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单位是漳州 市人民政府,其保护范围为现行漳州市行政区域。漳州下辖 11 个县(市、区) 和 5 个开发区 (投资区、高新区),总人口 516 万,是闽南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二)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对象为其 保护范围内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代表性传 承人(详见附件 1:漳州市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 6 目名录;附件 2:漳州市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 人名单 )。(三)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内涉及文物、历史文 化名城(街区)、名镇(乡)、名村
16、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的保护,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当地政府协 调统筹有关部门进行整体性保护(详见附件 4:漳州市省级以 上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名单;附件 5:漳 州市名人遗迹、故居保护一览表;附件 6:漳州市名山石刻保 护一览表 )。(四)在闽南文化(漳州) 生态保护区内,选择文化遗产 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和自然生态较好的 区域, 实行重点区域的整体性保护(详见附件 7:漳州市历史 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名录)。三、主要指标(一)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有效保护好 175 个市级及以上代
17、表性项 目,以及今后新增加的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和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严格履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 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有效保护好漳州市的“人类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 册”;推荐、申报一批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 目,力争有新增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 7 产名录。(二)健全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机制, 保护好现有 223 名市级及以上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今后新增加 的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推荐、申报一批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三)建设好首批 11 个 28 处整体
18、性保护重点区域, 继续 公布一批新的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经过整体性保护, 重点区 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能力明显增强,物质文化遗产历 史风貌保护良好,浓厚的人文环境与美好的自然环境融为一 体,建设“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文化生态保护区, 让居民望得 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助力乡村振兴。(四)推进漳州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 加强对台对外文 化交流, 不断挖掘、培育新项目, 广泛开展与台湾、港澳地区 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文化交流活动,扩大闽南文化的影响力。(五)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加大力度扶持一批生产性 保护项目, 扶持一批生产性保护基地。 加强乡村传统工艺传承 人群培养,因地制宜发展传
19、统工艺产业,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 营造良好的文化遗 产保护社会环境, 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依靠人民 群众保护文化遗产。深入开展学校教育传承活动, 规划期内基 8 本实现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读本的全覆 盖, 构建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职学校、高等院校阶梯 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体系。(七)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一批 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馆和专题展示馆, 建设一批 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展示馆或民俗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 示、传承活动提供
20、物质载体。 扶持、提升现有 111 个项目传习 所和传习中心(详见附件 3: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 传习中心一览表),新建一批传习所,规划期内基本实现市级 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都建有传习场所。(八)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建设市、县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数据库和专题性数据库,以多媒体采 集、数字化管理方式记录保存闽南文化资源, 推进闽南文化资 源的有效利用。(九)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培育闽南民俗 文化旅游、传统表演艺术文化旅游、传统工艺文化旅游、传统 中医养生文化旅游、传统饮食文化旅游品牌; 利用重点区域保 护成果, 打造闽南传统村落(镇) 文化旅游品牌
21、; 充分利用闽 南文化、红色文化保护成果, 推进闽南文化 (漳州)生态保护 区全域旅游发展。(十)发挥高校和社会有关团体的研究力量, 开展对漳州 闽南文化内涵与外延的研究与阐发。实施“国家古籍保护工 9 程”,建立漳州文库,抢救保护古代地方文献数据, 组织编纂 漳州文化研究学术著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生态 保护区建设、政策法规等研究, 建立一套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文 化生态保护理论体系。 10 第三部分 现状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漳州现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396 项。其中, 17 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6 项被 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75 项被
22、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名录。漳浦剪纸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作名录”,“福建木偶戏传承人培养计划”(包括漳州 布袋木偶戏)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优 秀实践名册”。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467 人,其中 14 人被认定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74 人被认定为省级代表性 传承人, 238 人被认定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二、其它文化资源与文化生态现状漳州始建于唐垂拱二年( 686 年),至今已有 1300 多年的 历史, 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1 个,省 级历史文化街区 4 个;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2 个, 省级历史文化 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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