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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乐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L1编制目的有效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保证我镇气象灾害应急 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 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 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 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卫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 定、沙坡头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结合本镇实际, 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
2、众的生命和财 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部门联动、按责分工、社会参与、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的原贝11。L4适用范围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6.2 交通运输保障综治办会同有关单位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和车辆调配。6.3 资金保障社经办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6.4 物资保障各村、有关单位,特别是水利、民生、农业、卫生等站室要 加强并督促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 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加强生活、医药、防护用品类救灾的 准备,加强农业救灾物资、
3、生产资料的储备。6.5 治安保障派出所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 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 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6.6 避灾场所保障民生、规划等有关部门确定本镇各地的避灾(避险)场所, 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6.7 电力保障供电所负责落实抗灾救灾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 时供电。七、监督管理7.1 宣传、培训和演练(1)各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 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各种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气 象灾害预报、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
4、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2)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把气象灾害、预警知识、应急处置 知识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员上岗和其他常规性培训工作,纳入 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 各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7.2 奖惩7.2.1 奖励对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有关规定,由镇政府统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气象灾 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 的补助和抚恤。7.2.2 责任追究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单位和 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
5、追究刑事责任。八、常乐镇电话值班安排(1)党政办电话作为值班电话,由值班人员负责接听电话。(2)值班人员应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接听电话,耐心及时地 回答与气象服务有关的问题,如遇不能解答或处理的问题,应及 时转接镇领导或有关人员,同时认真做好电话记录。(3)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应保持办公室电话畅 通,手机随身携带,24小时开机,不得随意关机。本预案由常乐镇人民政府审批后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表1常乐镇气象灾害应急电话序号名称联系电话备注1镇政府值班电话2派出所电话3镇卫生院电话4急救电话1205农业保险报案服务电话0955-95518发生灾害后两小时内报案6沙坡头区应急办电话表2常乐镇气
6、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通讯录序号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备注1徐刚镇党委书记2白春霞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3周瑾镇人大主席4张泽明常乐派出所所长5李自忠镇党委副书记6王宏涛镇纪委书记7李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8马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9刘兴成镇武装部部长表3常乐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序号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备注1赵娟农技站干事2王小丽农技站干事3潘长喜办公室主任4张学华教办主任5宗双祥水管站主任6陈学彬畜牧站主任7蔡志荣林技站主任8张登泽综治办主任9蒋忠华计生办主任10孙志彪社经办主任11张义公司办主任12李宁民生中心主任13马海涛扶贫办主任14周进虎倪滩村书记15拓万荣马路滩村书记16韩
7、龙枣林村书记17蔡天润河沿村书记18陈学祥黄套村书记19雍明春大路街村书记20郭爱峰常乐村书记21李学莲刘营村书记22高祖文高滩村书记23詹仲武李营村书记24周武水车村书记25雷巧云上石棚村书记26张廷孝罗泉村书记27张鹏熊水村书记28马瑞康乐村书记29吴英善思乐村书记30高军强海乐村书记31范永霞常乐居会书记报送:沙坡头区。抄送:。发 送:各村(居)、中心站(所)。沙坡头区常乐镇党政办公室2017年4月18日印发(1)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 急处理工作。(2)气象灾害虽未发生在常乐镇行政区域内,但沙坡头区 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需要我镇提供相关协助、保障的。(3)重大气象灾
8、害,是指由于暴雨(雪)、寒潮、霜冻、低温、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干热风、连阴雨等天气气侯事件的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农作物受灾、人 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 挥部,全面负责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指挥长:徐刚镇党委书记副指挥长:白春霞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周瑾镇人大主席张泽民常乐派出所所长 李自忠镇党委副书记 王宏涛镇纪委书记李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兴成镇武装部部长指挥部下设工作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白
9、春霞同志兼任。成员:赵娟、王小丽、潘长喜、张学华、宗双祥、陈学彬、 蔡志荣、张登泽、蒋忠华、孙志彪、张义、李宁、马海涛、各村 党支部书记。气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常乐镇气象站。2.2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职责2.2.1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常乐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贯彻落实沙坡头区气象灾害应 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指挥全镇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 发生气象灾害时,负责协调、指挥、督促各村各单位做好防灾、 减灾和救灾工作。2.2.2 常乐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落实指挥部调度指令和工作部署,制定和实施气象灾 害应急预案。(2)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
10、提 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3)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4)负责常乐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 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2.2.3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1)镇党政办:负责灾害应急启动期间指挥部与各成员单 位的组织协调与指挥联络。(2)民生中心:收集、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和发布灾 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 集、分配和管理;组织救灾捐赠;组织灾区开展因灾毁损房屋的 恢复重建;储备救灾物资;及时制定、修订救灾应急预案并组织 实施;检查、督促灾区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3)社经办: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
11、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气象灾害应急资金经费,负责我镇气象灾害 以及应急经费的审拨和监督管理工作。(4)综治办: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 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 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6)农技站:对农作物灾害预测预报;参与农作物灾害的 灾情上报;与保险公司沟通做好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 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7)林业站:负责乡镇树木的防风修枝,遭遇灾害时,及 时通知供电部门切断电源;负责扶正和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对 易发生森林火情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 监控。(8)水管站:负责洪水和旱情的监测,为气象
12、灾害应急指 挥部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水利工程设施等 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9)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 态,负责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 地区。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 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现场应 急救援。(10)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11)供电所、电信部门:指导和组织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 通讯。(12)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13)各村委会:负责各村灾情隐患排
13、查、信息上报,组织 人员对突发事件紧急处理,灾后善后工作。三、预防和预警机制3.1 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1)镇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工作;依据气象部门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的情况,密切观察;对可能 出现的气象灾害,加强联系,及时通报气象灾害变化的最新情况。(2)镇政府设立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 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 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 间,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3.2 预警支持系统(1)镇政府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
14、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 害预警应急工作顺利进行。(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常乐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 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重大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3.3 预警级别的确定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为四级预警:3.3.1 I级预警气象部门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雪)、气象干旱、 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等灾害性天气 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别 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5级,森林 (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5级的。332 n级预警气象部门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雪)
15、、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等灾害性天气 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重大 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森林(草 原)火险气象等级达4级的。333 m级预警气象部门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雪)、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等灾害性天气 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比较 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3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3级的。3.3.4 IV级预警气象部门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雪)、气象干旱、 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
16、电灾害等灾害性天气 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一般 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2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2级的。四、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4.1 应急预案启动(1) IV级启动在常乐镇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IV级以上气象灾 害预警。按照沙坡头区气象局发布的相关应急程序命令执行。(2) III级启动在常乐镇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ni级以上气象灾 害预警,按照中卫市气象局发布的相关应急程序命令执行。(3)I级和n级启动在常乐镇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I、n级以上气 象灾害预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发布的相关应急程序命 令执行
17、。4.2应急响应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分级响应”的原则,沙坡头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 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后,常乐镇要按照以下应急程序做好应急响应。(1) IV级响应沙坡头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发布IV级启动命令 后,常乐镇要按照沙坡头区气象局发布的相关命令启动相应的应 急程序。(2)in级响应市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发布ni级启动命令后,常 乐镇按照中卫市气象局发布的相关命令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3) II级响应和I级响应各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常乐镇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 施做好应急响应:一是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按应急工 作流程及时
18、将各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 位,并加强应急值守。二是各成员单位和相应责任单位应当按照 职责和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三是常乐镇气象站要积 极与沙坡头区气象局沟通,根据沙坡头区气象局发布的指导产 品,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四是当启动应急响应后, 各村和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 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并及时向沙 坡头区气象局和常乐镇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预报服务、发生 和发展情况。4.3 应急通信方式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并 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告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5
19、气象灾害评估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 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政 府,必要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4.6 应急结束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依据沙坡头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 达的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和终止应急响应命令,结合本镇的灾害性 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气象灾 害预警应急预案。五、后期处置5.1 重大气象灾害成因分析镇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 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核 定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灾害结束后,镇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 情况报送区政府。5.2 征用补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 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 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5.3 灾害保险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 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 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六、应急保障6.1 通信保障通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及时采取措施恢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