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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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预算管理行为,强化学院预算调控的职能,保证预算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省省属院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苏教财200869号、苏财教2008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院预算是学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并按规定程序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批准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学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构成。第三条 学院及其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的各项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学院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所
2、有收入全部由学院统一调度,全部支出由学院预算统一安排。第四条 学院建立与财务管理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合理划分预算级次,确立预算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并明确各自职责权限。第五条 学院按管理层次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构建多层次经济责任体系,确保预算按规定执行。第六条 学院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和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积极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组织预算实施,监督预算执行,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七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八条 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第二章 预算管理体制第九条
3、学院预算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第十条 学院党委会是学院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党委会审批学院预算编制方案。幅度不同的预算调整方案分别由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或院长审批。第十一条 财务处是学院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院预算地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地编制和预算执行地落实并接受监督。第三章 预算编制原则与要求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一)全面统筹:学院预算要体现综合预算的要求,所有应纳入学院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全面反映各项事业计划和任务的需要。(二)收支平衡:学院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编制收入预算要积极
4、稳妥,安排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要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安排项目支出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预算风险。(三)注重绩效:学院预算要协调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保障重点:学院预算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学院总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需要。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的要求。(一)真实准确:学院预算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编制收支预算,实事求是地反映学院各类资源的基本信息。(二)科学规范:学院预算编制的程序设置和时间安排要力求合理,预算编制的方式方法要妥当完善,各项测算要有理有据。对安排的项目,要开展可行性论证,并分轻重缓急,严
5、格排序遴选,科学规范地进行预算编制工作。(三)公正透明:学院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各项政策、标准和方法要公开透明,结果应做到公平公正。(四)及时明晰:学院预算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不断细化收支项目,及时编制。第四章 预算编制程序第十四条 学院预算编制的程序。学院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实行“两上两下”的编报审核程序:(一)财务处根据学院下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省级部门预算有关规定下发学院预算编制通知,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经费预算,按规定时间报送财务处(即“一上”)。财务处汇集有关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资料、各项收入预测资料、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资料等,编制预算草案,经学院审议后报省教
6、育厅、省财政厅。(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学院报送的预算草案后,下达下年度财政拨款数和收支预算总控制数。财务处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下达的总控制数,结合学院实际发展计划作适当细化调整后下发各部门(即“一下”)。(三)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变动在不影响学院收支预算总控制数的基础上调整部门原预算后报送财务处(即“二上”)。财务处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的收支预算总控制数,按照规定的编制方法,结合各部门的预算调整,编制预算收支计划,经学院审议后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学院调整后的预算计划进行全面审核。省人大审议批准省级年度预算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年度预算下达
7、学院。财务处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的学院年度预算分配下发到各部门(即“二下”)。第五章 预算编制的内容与方法第十五条 收入预算编制的内容。预算收入是学院完成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的财力保证,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学院从各级财政部门得到的各类事业经费拨款。(二)上级补助收入:学院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获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所获得的收入,主要是按标准收取的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等。(四)经营收入:学院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学院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院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学院获得的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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