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5∕T 19.47-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第47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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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35.240L67DB5305保山市地方标准DB5305/T19.472019替代DG5305/T19.472017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第47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2019-10-30发布2019-11-01实施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5305/T19.472019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保山市大数据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保山市大数据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胡、王明超、李祖燕、丁威、袁建雄、李家晓。本标准替代DG5305/T19.472017。D
2、B5305/T19.472019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第47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术语和定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总则、信息资源采集管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安全管理、评估监督,本标准适用于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B5305/
3、T19.2-2019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总体框架和技术要求DB5305/T19.3-2019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术语DB5305/T19.11-2019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DB5305/T19.17-2019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政务信息资源交换标准3术语和定义DB5305/T19.3-201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体系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体系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为支持跨部门、地域间、层级间政务信息共享以及政务协同而建设的信息服务体系。围绕各类应用主题,满足部门内信息的纵向汇聚和传递、部门间在线实时信息的横
4、向交换、部门间业务协同等需求,为各级政务部门的业务协同、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等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3.2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共享指机关单位向其他机关单位履行政务职能提供政务信息资源,以及履行政务职能需从其他机关单位获取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3.3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指储存基础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库,具有基础性、基准性、标识性和稳定性等特征。其中基础政务信息资源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基础的、多个机关单位在其履行政务职能过程中共同需要的政务信息,包括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3.4主题数据库主题数据库指除基础数据库外,集中整理和储存各机关单位管理的,与社会经济发展、城
5、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某一特定领域的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库,包括创新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诚信、城市管理、文件档案等数据库。1DB5305/T19.4720193.5专业数据库专业数据库智慧各机关单位自己管理的、与业务应用系统紧密结合的政务信息数据库。3.6节点数据库节点数据库指各区范围内的综合政务信息数据库。3.7载体载体指在信息技术和通信系统中,通常把信息的发生者称为信源,信息的接受者称为信宿,传播信息的媒介称为载体。3.8电子监察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运用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施监控、监督的系统。4总则4.1信息资源共享格式保山市电子政务和信息惠民工程建设应按DB530
6、5/T19.2-2019规定的“设施共建和资源共享”原则。电子政务和信息惠民工程各应用系统应通过DB5305/T19.2-2019确立的信息惠民总体技术架构来实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基础数据和公共主题数据存储于信息惠民大数据库,由信息惠民应用支撑平台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4.2信息资源共享原则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则:需求导向,机关单位应当依照其职能提出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供方响应,掌握共享信息资源的机关单位应当对其他机关单位的共享需求及时给予响应;协调确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各机关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需求及响应情况,界定全市
7、共享信息的条目、种类及范围,制定DB5305/T19.11-2019标准。凡列入DB5305/T19.11-2019的政务信息资源必须共享;统一标准,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归档和共享工作,满足信息共享的技术格式;保障安全,依托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安全机制,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无偿共享,各机关单位之间应当无偿共享政务信息资源。4.3信息资源共享职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依托DB5305/T19.11-2019与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体系,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整合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信息惠
8、民大数据库,构建城市信息资源中心。各机关单位主管领导为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第一责任人,各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流程,明确目标和责任。5信息资源采集管理5.1信息资源采集基本格式信息采集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和基础。各机关单位采集政务信息资源应当按“一数一源”的原则,采集共享信息应当符合DB5305/T19.11-2019的要求。2DB5305/T19.4720195.2信息资源的存储格式各机关单位采集的政务信息资源应当以电子形式记录、存储。市档案部门对各机关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的存储方式及其实施进行指导,并会同相关单位制定电子形式的政务信息资源归档标准,加快以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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