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那漂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河池市金城江区那漂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池市金城江区那漂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49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河池市金城江区那漂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河池市润绿电力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桂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二年六月I那漂电站坝址处刁江那漂电站坝址下游沿岸植被那漂电站坝址处植物那漂电站坝址东侧的乡道那漂电站坝址下游320米的九圩河汇入口 那漂电站坝址南面 150米的六万村和刁江概 述一、项目由来河池市金城江区那漂水电站亦称那漂二级水电站(以下统称那漂水电站,名称 证明见附件 3), 项目位于刁江中游,站址位于金城江区九圩镇六万村附近,是刁 江干流梯级开发规划的电站之一,距九圩镇 9km,距河池市城区 46km 。该电站为 新建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水利枢纽工程,工程
2、主要建筑物由拦河闸坝、发电厂房、升压站等组成,建设内容不包括输电线路工程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金城江区的社会经济 发展迅速,用电负荷增长速度较快,目前金城江区电网电源装机容量仅为 1.0945 万 kW,发电量约为 3800 万kWh,而金城江电网区内 2020 年最高用电负荷达 5.5 万 kW,用电量达 3.03 亿kWh,电力电量缺口比较大,所缺电力电量均靠广西主电网 输送补足。为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开发建设那漂水电站,缓解本地网区电力电量供需矛盾,增建新的电源点是很有必要的。根据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桂政函2016229 号)(见附件 9), 那
3、漂水电站被列为近期开发建设项目。为了增加河池市金城江区绿色电源供应,减 少外网购电,兴建那漂水电站是必要的和迫切的,为此河池市润绿电力有限公司筹资建设那漂水电站。建设单位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取得了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投资 建设经营古帝、那余、那漂、下考水电站项目的批复(金政函2020108 号, 见附件 4),同意本项目的建设;2021 年 11 月 18 日取得河池市水利局关于金城江区那漂二级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河水技发202156 号,见附件 7)。2021 年,广西捷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广西河池市刁江流域金城江 区河段水力资源开发规划报告,并于 20
4、21 年 9 月 26 日获得了河池市水利局关 于广西河池市刁江流域金城江区河段水力资源开发规划报告的批复(河水电发 20217 号,见附件 5)。该规划报告对刁江流域金城江区河段的水电开发进行了规划,刁江干流金城江区河段由上至下规划建设红岩二级、下考电站、那漂一级电I站、那漂二级电站、那余电站、古帝电站等 6 座梯级水电站, 总装机容量22440kW。建设单位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取得了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关于同意金城江 区古帝、那余、那漂一级、那漂二级四个水电站项目进行开发建设的意见 (见附件 6),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出具
5、关于广西金城江区那漂水 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河发改审批202213 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项目代码为: 2105-451200-04-01-6821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本项目属于“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88、 水力发电4413 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的常规水电”类项目,本项目为总装机量 2400千瓦的常规水电项目,因此, 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河池市润绿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1)。二、项
6、目特点那漂水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 670km2 ,正 常蓄水位为 211.00m,死水位 202.00m,总库容 259 万m3 ,总装机容量 2400kW,设 计年发电量 742 万kW.h 。电站位于刁江干流中游, 属于河床式径流电站, 水库不承担洪水调节任务,枢纽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大坝、发电厂房、升压站等。项目总投资 3998.87 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本项目总工期为 18 个月,预计从 2022 年 10 月施工建设,于 2024 年 3 月底投产发电。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课题小组,依照有关程序开展该项目的环境 影
7、响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 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开展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II况调查、监测与评价, 同时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在现状调查、 监测的基础上进行影响预测与评价。在预测与评价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提出相 应的环保措施,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分析
8、判定相关情况1 、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是河床式径流电站, 总装机容量 2.40MW、总库容 0.026108m3,属于小 (1)型水利水电工程,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本) ,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 鼓励类、 限制类、改造类、 淘汰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地方产业政策。2 、与广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广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由县级
9、以上 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应权限管理。装机容量大于或者等于 4000 千瓦、小 于或者等于 5 万千瓦的,水库总库容大于或者等于 1000 万立方米的, 由自治区人民 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装机容量大于或者等于 1000 千瓦、小于 4000 千瓦的, 水库总库容大于或者等于 100 万立方米、小于 1000 万立方米的, 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电站装机容量为 2400kW,总库容为 259 万 m3 ,本项目已向河池市人民 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代码: 2105-451200-04-01-682195。本项目符合广西
10、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的相关规定。3 、与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对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 (环办2015112 号) 中的附件 2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III原则,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 1。表 1 本项目与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表审批原则规定本项目情况结论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满足流 域综合规划、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等相关流域和行 业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梯级布局、开发任务、 开发方式及时序、调节性能和工程规模等主要参数总体符合规划。(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
11、2)项目符合广西中小水 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桂水电2016 26 号), 为近期规划建设项目。 (3) 项目符合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刁江流域干 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工程布局、施工布置和水库淹没原则上不占用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 规明令禁止占用区域和已明确作为栖息地保护 的河流和区域,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相 协调, 且不对上述敏感区的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 占用区域和已明确作为栖息地保护的 河流和区域,不涉及饮
12、用水源保护区。符合项目改变坝址下游水文情势且造成不利生态环 境影响的, 应提出生态流量泄放等生态调度措 施, 明确生态流量过程、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设 施和管理措施等内容。项目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的, 应针对污染源治理、库底环境清理、库区水 质保护、污水处理等提出对策措施。兼顾城乡供 水任务的, 应提出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 防护等措施。存在下泄低温水、气体过饱和并带 来不利生态环境影响的, 应提出分层取水、优化泄洪工程形式或调度方式、管理等措施。(1)本项目是河床式径流电站, 水库 无调节径流作用,以发电机组+溢流闸 组合保证 1.42m3/s 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保证下游不断流;(2)项
13、目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农田灌 溉, 化粪池粪便定期请当地村民清运作 为农家肥。(3)本项目不涉及城乡供 水任务;(4)项目为低坝河床径流式电站,对水温基本无影响。符合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重要三场等生境、 物种及资源量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应提出栖息地 保护、水生生物通道、鱼类增殖放流等措施。本项目开发河段不涉及洄游性鱼类, 不涉及鱼类“三场 ”,不涉及重要水生生物物种及资源量符合项目对珍稀濒危等保护植物造成影响的,应采取 工程防护、异地移栽等措施。项目对珍稀濒危等 野生保护动物造成影响的,应提出救助、构建动 物廊道或类似生境等措施。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 等环境敏感区并对景观产
14、生影响的,应提出优化 工程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项目建设带来地下 水位变化导致次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应提出针对性措施。(1)项目不涉及珍稀濒危等保护植物。 (2)对珍稀濒危等野生保护动物基本 无影响。(3)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4)项目建设不会带来地下水位变化 导致次生生态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弃土(渣) 场等应提出防治水土流失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等措施。对施工期各类废(污) 水、废气、噪声、 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1)本项目弃渣场选址合理,已提出 防治水土流失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等 措施。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 (2)对施
15、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 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 施,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符合IV续前表审批原则规定本项目情况结论项目移民安置涉及的农业土地开垦、安置区、迁 建企业、复建工程等安置建设方式和选址具有环 境合理性, 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 应提出生态保护、污水处理与垃圾处置等措施。本项目不涉及人口搬迁符合项目存在外来物种入侵或扩散、相关河段水体可能受到污染或产生富营养化等环境风险的,应提出针对性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要 求。(1)运营期间不存在外来物种入侵和 扩散影响; (2)项目对水体污染影响 较小, 不会产生富营养化的环境风险。符合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 制定生
16、态、水环境等监 测计划,并提出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开展环境影响 后评价或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根据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需要和相关规定,应提出必要的环境保护设计、施工期环境监理、运行期环境管理、 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等要求和相关保障措施。(1)环评报告已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 (2)环评报告提出了环境管理计划。符合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明确措施实施的责任主体、投资、进度和预期效果等,确保科 学有效、安全可行、绿色协调。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论证, 明确了措 施实施的责任主体、投资及效果符合按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信 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水电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4 、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符合性分析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桂环 规范201810 号), 本项目选址与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见表 2,环保措施与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见表 3。表 2 本项目选址与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表准入因子准入条件条件 属性项目基本情况规 划 准 入1、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符合强制 条件符合; 项目流域规划属于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 开发规划2、水利水电专项规划要求符合, 适用广西中小水 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报告等强制 条件符合; 项目符合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和广西河池市刁江流域金
18、城江区河段水力资源开发规划报告V续前表准入因子准入条件条件 属性项目基本情况规 划 准 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或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成果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成果要求符合, 适用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流域综合规划或水电开发专项规划环评等强制 条件符合; 项目已列入广西 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 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允许 开发电站之一,属于广西 中小水电水能资源规划未建项目之一。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成果西江一级、二级支流应开展流 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专题报 告书, 水电项目建设必需满足 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成果要求。强制 条件符合; 项目所在刁江流域 干流属于西江一级支流, 刁
19、江流域已编制流域环境 影响回顾性评价专题报告书并通过审查。4、相关规划要求与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 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林地 保护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协调。强制 条件符合; 项目与广西、河池 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城乡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协调。功能区划准入1、主体功 能区规划禁止开发区域充分论证, 要求符合相关管理 要求。参考 条件符合; 项目与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 河池市生态功能区划和水功能区划协调。限制开发区域2、生态功 能区划生态调节功能 区3、水功能 区划源头水保护区环 境 保 护 准 入1、自然保 护区水生动植物自 然保护区涉及以
20、下条件的水电项目禁止 新建、改建、扩建: 涉及未 进行功能区划分的保护区,或 者涉及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的; 拦河设施或厂房位于保 护区内,或者减水河段涉及保 护区的;淹没区涉及水生动 植物保护区,且有重要洄游性鱼类的。强制 条件符合;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陆生动植物自 然保护区涉及以下条件的水电项目禁止 新建、改建、扩建: 涉及未进 行功能区划分的保护区, 或者 涉及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强制 条件淹没区或减水河段涉及保护区 实验区的应充分论证。参考 条件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水电项目。强制 条件符合; 项目不涉及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3、风景名
21、胜区拦河设施或厂房位于保护区内,或者减水河段涉及核心景 区的禁止新建。强制 条件符合; 项目不涉及风景名 胜区VI续前表准入因子准入条件条件 属性项目基本情况环 境 保 护 准 入4、森林公园涉及以下条件的水电项目禁止 新建、改建、扩建: 拦河设 施、厂房、库区淹没涉及核心景观区、生态保育区的; 减 水河段涉及森林公园的。强制 条件符合; 项目不涉及森林公 园5、湿地公园涉及以下条件的水电项目禁止 新建、改建、扩建: 拦河设 施、厂房、库区淹没涉及保育 区的; 减水河段涉及湿地公园的。强制 条件符合; 项目不涉及湿地公 园6、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 禁止新建水电项目。强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池市 金城 水电站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