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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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一八年十二月目录表一 投产项目简表3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6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12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4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5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18表七 验收监测结果20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29附件1 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附件2 梅州市环保局的批复附件3 广东精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表一 投产项目简表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
2、司建设地点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划)主要产品名称机械配件设计生产能力年产新型建筑材料1万吨实际生产能力日产新型建筑材料30吨环评时间2017年8月开工日期2017年9月投入经营时间2018年8月现场监测时间2018年11月07-08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投资总概算70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20万元比例0.3%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万元比例2%验收监测依据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3、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9.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6)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2017.7.16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8)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9)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10)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则,HJ/T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4、则 声环境,HJ2.4-2009;(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3、 项目的其他资料(1)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8月);(2)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梅市环审201737号)(附件2);(3)广东精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场验收检测报告(附件3)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1、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5、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1、 项目概况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由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使用该公司已建成空置厂房(已于2016年建成,厂房建筑属于未批先建,已于2017年2月接受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并交清处罚金,处罚通知单中环保手袋加工项目为建设单位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另一生产项目,使用本项目同一厂区内的其他厂房进行生产,现环保手袋加工项目正常运营,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与本项目无关。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项目设计年产新型建筑材料1万吨。项目
6、占地面积14652m2,建筑面积8000m2,主要包括:加工车间、原料仓、成品仓、办公楼及保卫室等配套建筑,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见下表:表2-1 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序号项目规模是否与环评及批复一致1占地面积14652m2是2建筑面积8000m2是序号功能区建筑面积/1办公楼1000m2是2原料仓库1530m2是3成品仓库1500m2是4加工车间3300m2是5保卫室等配套建筑670m2是6员工10人是该项目在运营期间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7、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该建设单位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08月21日通过了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梅市环审201737号)。该项目于2018年8月投入生产,目前运行情况良好。根据收集资料显示,该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函(
8、粤环函20171945号),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工作。2、项目的建设规模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和销售新型建筑材料,设计年产新型建筑材料1万吨。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2:表2-2 本项目主要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是否与环评及批复一致1冷混机1台新增是2挤出机1台新增是3牵引机1台新增是4上料机1台新增是5筛选机1台新增是6磨粉机1台新增是7UV 机1台新增否,本项目未配置UV机8、项目四至及周边现状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项目占
9、地面积14652m2,建筑面积8000m2,主要包括:加工车间、原料仓、成品仓、办公楼及保卫室等配套建筑,项目所在东面约15m为205国道,西面、南面为工业园其他企业;北面为空置厂房。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2-1,现状及周边环境见图2-2: 图2-1 项目平面布置图项目南面其它厂房项目西面其厂房项目北面空置厂房本项目厂房挤出成型区冷混机成品堆放区一般固废堆放点图2-2 项目周边及现场图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1、生产原料及年消耗情况该项目原材料用量见表2-3。表2-3 项目生产原料用量一览表名称年耗量来源主要化学成分主(辅)料碳酸钙3000t/a外购CaCO冷混专用料(包括石粉、稳定剂等)625t/
10、a外购石粉、稳定剂等磨粉料6250t/a外购PVC能源电(KWh)84万市政供电管网供应/水量地表水150市政供水管网供应H2O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说明:(1) 碳酸钙:碳酸钙是一种无机化合物,俗称灰石、石灰石、石粉、大理石、方解石,是一种化合物,化学式是CaCO,呈中性,基本上不溶于水,溶于酸。它是地球上常见物质,存在于霰石、方解石、白垩、石灰岩、大理石、石灰华等岩石内。亦为动物骨骼或外壳的主要成分。碳酸钙是重要的建筑材料,工业上用途甚广,也是初高中化学中的一种常见试剂(常用来与盐酸反应生成CO等);本项目用于和其他原料混合后通过机械压力压制成UV板的板体。(2)冷混专用料:包括石粉、稳定剂
11、等,来源于市场供应,本项目用于和其他原料混合后通过机械压力压制成UV板的板体。(3)磨粉料:即PVC粉料:PVC为无定形结构的白色粉末,支化度较小,相对密度1.4左右,玻璃化温度7790,170左右开始分解,对光和热的稳定性差,在100以上或经长时间阳光曝晒,就会分解而产生氯化氢,并进一步自动催化分解,引起变色,物理机械性能也迅速下降,在实际应用中必须加入稳定剂以提高对热和光的稳定性。2、人员规模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均外宿,全年工作300天,8小时/天。3、给排水系统该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应。(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根据广东省用水用水定额(
12、DB44/T1461-2014)所制定的各项用水定额并经类比分析,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定额为50L/人日,则项目总用水量约为0.5m3/d,合计约150m3/a。(2)排水及去向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9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5m3/d,合计约135m3/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蕉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4、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该项目供电来自于市政电网,年用电量约84万kWh。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3 生产工艺流程图主要流程简述:(1)原料制备将外
13、购的原料运输进厂后储存在原料仓内,由皮带输送机通过上料机按一定比例送入冷混机中冷混混合,充分混合后通过筛选机将颗粒较大的原料筛出,符合规格的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进入磨粉机中磨细后回用于生产(磨粉工艺:筛选出不合格的原料进入磨粉机中,密封磨碎至厂家需要的规格后回用于生产)。(2)挤出成型筛选合格的原料由输送带送入挤出机中通过机械压力挤出成型。(3)包装入库:固化后即为成品,可包装入库。注: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拟在挤出成型工序后增加UV固化工序,在实际建设调试过程中发现未经过UV固化工艺的产品即可达到市场需求的美观效果,因此将UV固化工序剔除。表三 噪声、固废处理和排放1、噪声项目噪声主
14、要来源于冷混机、挤出机、筛选机、磨粉机、上料机等设备运行时和运输车辆出入时所产生的噪声,声压级约80-95dB(A),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橡胶减震或弹簧减震)、距离衰减和绿化吸收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2、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筛选过程产生的大颗粒原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包装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1)大颗粒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筛选过程产生的大颗粒原料,约占筛选原料用量的0.15%,筛选原料用量约9875t/a,则大颗粒原料产生量约15t/a;项目营运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9.875t/a,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以99%计,则收集的粉尘为9.776t/a,全部回用于生产。(2)包装废物:包装过程产生的
15、包装废物,每100吨产品约产生包装废物10kg,本项目产品产量约10000t/a,则包装废物产生量约1t/a,外售给废品回收店。(3)生活垃圾:项目员工10人,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则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kg/d、1.5t/a,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本项目于2018年2月11日取得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梅市环审201737号),具体要求如下:一、 本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厂内(地理坐标:北纬N243627.71,东经E1160854
16、.82)。项目占地面积14652m2,建筑面积8000m2,主要包括:加工车间、原料仓、成品仓、办公楼及保卫室等配套建筑,劳动定员10人,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二、 2017年8月2日,经局专题工作会议审议,认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分析和评价,以及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可信。你公司应该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三、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17、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监测分析方法本项目验收监测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均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执行,厂界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有关规定进行。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方法标准号或方法来源、所使用仪器及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详见下表:表5-1 标准方法列表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仪器检出限噪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时,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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