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管指标责任分工表.docx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管指标责任分工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管指标责任分工表.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管指标责任分工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解释评分办法、材料依据及注意事项责任部门1.生态保护修复(25分)1.1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10分)指标解释:县域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情况。获得国家级命名,得10分;获得省级命名,得5分;编制生态文明创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并通过评审,且评价年仍然在规划实施期内,得3分;若县域获得不止一个上述命名,以最高级命名计分且得分不累加。按照相关管理规程,若县域未通过国家开展的定期复核评估,则该项不得分;若县域综合评价为“变差”的轻微
2、变差或一般变差等级,则最终评价结果再降低一档,直至明显变差。注意事项:国家级命名须提供2017年以来的生态环境部公告文件,且命名仍然有效(2017-2021年,连续五批创建名单软件系统内已固化,不需要县域填报录入);省级命名须提供2017年以来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告文件,且命名仍然有效(如果省级开展创建活动,省站在管理打分期间,需要与厅里生态处申请创建名单);提供规划方案简本,以及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生态环境部报送的关于规划通过评审的备案文件;生态环境部每年度完成的复核评估结果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解释评分办法、材料依据及注意事项责任部门1.2自然保护地建设(5分)
3、指县域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情况建成由国家批准设立的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得5分;建成由国家批准设立的自然公园或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区,得3分;在评价年,建成由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自然公园,得2分。若县域内同时有国家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地,则以最高等级计分,且得分不超过5分;对于跨县域行政边界的自然保护地,则按每个县域单独计分;按照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县域内若有国家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为“差”等级,扣5分;若有 省级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为“差”等级,每1个扣2分,扣完为止。注意事项:
4、各县已建成的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信息,已经固化在软件中,不需要县级再填报材料;自然保护地变化、新增等,由县里提供证明材料,总站统一在系统中修改、变更。县林发中心1.3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落实(5分)指县级地方政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保护要求情况。根据上级部门对县级内生态保护红线年度监管结果,若发现并核实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存在面积降低或性质改变情形,则不得分。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发中心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解释评分办法、材料依据及注意事项责任部门1.4生态保护修复工程(5分)指县级政府坚持新发展
5、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和修复,为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而实施的诸如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县级政府编制县域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规划的实施能有效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主导生态功能,1分。根据县域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评价年按照资金投入大小提供不超过3个已经完工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按照工程投入、生态环境综合效益、受益范围等综合评分,0-4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有效数字。材料依据:县域“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简本及地方政府批准实施文件,1分。评价年已经完成验收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可研)方案、
6、资金投入、实施位置、工程期限、竣工验收等)0-4分。评分要点:必须是评价年完成验收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证明材料能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从任务和资金下达、可研或实施方案、工程竣工验收形成闭环链条,也可提供工程施工或实施效果图片,根据材料完整性评分,0-4分,小数点保留一位有效数字。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解释评分办法、材料依据及注意事项责任部门2.环境污染防治(25分)2.1排污许可制度落实(5分)依据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
7、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排污许可执行情况,以排污许可证执行年度报告提交率表示,是指已提交年度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占县域内应提交年度执行报告的各类排污单位的比例,得分:排污许可证执行年度报告提交率3,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有效数字;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情况,县域内排污单位均依法持证排污,得2分;发现1家排污单位无证排污,且未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的扣0.5 分,扣完为止。最终得分:+;注意事项:国家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核定县域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提供执法监管相关资料,若经审核或现场核查发现证明材料存在编造情形,则该项直接为0 分。(执法监管资料较多,可将年
8、度排污单位执法情况汇总成表格,表格内容要突出一是是否存在依法持证排污,有无非法行为,发现1家扣0.5分,扣完为止;二是无证排污情况;汇总表格加盖环保局公章;执法监管记录可在现场核查时核实)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解释评分办法、材料依据及注意事项责任部门2.2主要污染物减排(10分)县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变化状况,综合体现县域污染治理成效;主要污染排放强度指县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与县域国土面积的比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4分;评价年与对照年(指评价年前一年)相比,县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不增加,按照排放强度降低幅度计算得分;若排放强度增加,则得0 分;县级政府
9、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举措,6分,其中落实精准治污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分析,0-3分;落实科学治污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途径,0-3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有效数字。注意事项:数据来源于每年度的全国环境统计数据,根据县域评价年、对照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数据、县域国土面积计算;(总站统一利用四项污染物排放量数据计算)县级政府落实精准科学治污要求,开展十四五期间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以及政府批准实施等证明材料。(县级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研究并批准实施文件;要求: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准确,对策措施符合地方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省级平行打分,分值差距在1分之内)市生态环境局
10、*分局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解释评分办法、材料依据及注意事项责任部门2.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7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包括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化肥施用量、施用强度和利用率,农药施用量、施用强度和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台账等6部分。县域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分;布设农业面源监 测点位开展监测工作,1分;评价年,县域化肥利用率、施用量下降幅度和单位面积施用强度达到规定的目标值,得1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年,县域农药利用率、施用量下降幅度和单位面积施用强度达到规定的目标值,得 1 分,否则不得分;评价年,县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规定的目标值,得1
11、分,否则不得分;评价年,县域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终得分:+注意事项:面源污染防治规划重点针对十四五期间,编制规划并由政府发文实施;面源监测点位设置,按照现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要求,在规定的类型布设监测点位;农药、化肥施用目标值,如果县没有目标值,则用上级(地市)目标值,农业部门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台账,如资料较多,可按照季度汇总,相关部门盖章证明。位于草原区以天然畜牧业为主的县域,该部分内容不评价,直接得7分;需要县级政府提供证明材料,经省级和国家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县农业农村局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解释评分办法、材料依据及注意事项责任部门2.4地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重点 生态 功能 区县 生态环境 质量 监测 评价 考核 监管 指标 责任 分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