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长期护理保险A款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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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招商信诺招商信诺2024疾病保险疾病保险 004 号号 1 招商信诺招商信诺长期长期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 A A 款款条款条款阅读指引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您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退保损失,请您慎重决策。您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退保损失,请您慎重决策。2121.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对于减轻或者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我们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条款中字体加黑加粗加下划线显示对于
2、减轻或者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我们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条款中字体加黑加粗加下划线显示的部分。的部分。6 6.7.7.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2 27 7.请留意关于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期间的条款。请留意关于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期间的条款。5.5.1 16 6.条款条款中关于中关于我们保障的疾病种类、定义、我们保障的疾病种类、定义、有关限制有关限制,请,请您您留意。留意。3 3.附表附表.请留请留意保险条款中特定用语的脚注及其释义。意保险条款中特定用语的脚注及其释义。保险条款中的常用术语保险条款中的常用术语 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被保险
3、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特别特别条款条款 第一章第一章 我们保什么、保多久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1.投保范围 2.保险责任 3.我们所保障疾病的列表 4.基本保险金额 5.保险期间 第二章第二章 我们不保什么我们不保什么 6.责任免除 7.其他免责条款 第三章第三章 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 8.保险费的支付 第四章第四章 我们提供的服务我们提供的服务 9.健康管理服务 第五章第五章 如何领取如何领取保险金保险金 10.保险金申领资料 11.受益人 1
4、2.宣告死亡处理 第六章第六章 您拥有的其他权益您拥有的其他权益 13.减额交清 14.保险单贷款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共同共同条款条款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的构成与效力合同的构成与效力 15.合同构成 16.合同成立与生效 17.宽限期及效力中止 18.合同效力恢复 19.联系方式变更 20.合同内容变更 2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八章第八章 事故通知与责任核定事故通知与责任核定 22.保险事故通知 23.保险金核定 24.其他核定结果 25.调查权 第九章第九章 需关注的其他事项需关注的其他事项 26.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 27.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8.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9.未
5、还款项及其处理 30.管辖权及争议处理 附表:附表: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2 招商信诺招商信诺长期长期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 A A 款款条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特别条款特别条款 第一章第一章 我们保什么、保多久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1.1.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符合我们规定投保条件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2.2.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一、等待期等待期 自自主合同生效之日(及每次复效之日)起主合同生效之日(及每次复效之日)起的的 9090 天天内内(含第(含第 9090
6、天)天)为主合同的等待期为主合同的等待期。如果被如果被保险人保险人在主合同等待期内身故、或者确诊在主合同等待期内身故、或者确诊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1 1,我,我们们不承担不承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将向您退还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将向您退还本本合同合同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本本合同效力终止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2 2导致身故或发生主合同所导致身故或发生主合同所约定约定重大重大疾病的,无等待期。疾病的,无等待期。二二、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医院3 3专科医生专科医生4 4首次首次确诊确诊5
7、5患有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时起效力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最多给付一次。三三、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的,我们将按主合同累计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主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四、四、关于保险金给付的其他约定关于保险金给付的其他约定 对于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对于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3.3.我们所保障我们所保障疾病疾病的的列表列表 我们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共有120种。主合同约定的疾病定义于附表中载明,名称如下:重大疾病
8、列表(重大疾病列表(120120种)种)1 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指附表中列明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2 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不可预见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3 医院:医院:指除下述三项所列医院以外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该种级别是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所颁布的分类标准划分的。主合同中所提及的医院不包括:(主合同中所提及的医院不包括:(1 1)健康水疗或自然治疗诊所,疗养院,或医院中提供护理、)健康水疗或自然治疗诊所,疗养院,或医院中提供护理、康复、恢复治疗的科室或病区;(康复、恢复治疗的科室或病区;(2 2)精神病院,主要治疗精神
9、或心理疾病的机构,以及医院中治疗精神病的科)精神病院,主要治疗精神或心理疾病的机构,以及医院中治疗精神病的科室或病区;(室或病区;(3 3)养老院、戒毒所或戒酒所。)养老院、戒毒所或戒酒所。4 专科医生:专科医生: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国家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5 首次确诊:首次确诊:指被保险人自出生之日起第一次被明确诊断患有主合同所约定的某种
10、疾病。3 1.恶性肿瘤重度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严重慢性肾衰竭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20.严重度烧伤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
11、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7.严重克罗恩病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9.胰腺移植 30.埃博拉病毒感染 31.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32.严重的席汉氏综合征 33.克雅氏病 34.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35.经输血导致的HIV感染 36.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 37.因职业关系导致的HIV感染 38.严重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39.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40.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功41.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42.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 4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44.严重系统性硬皮病 45.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46.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47.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48.植物人状态 49.亚历
12、山大病 50.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51.严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52.多发性硬化 53.全身性(型)重症肌无力 54.原发性严重心肌病 55.严重心肌炎 56.肺淋巴管肌瘤病 57.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58.心脏粘液瘤切除手术 59.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60.肝豆状核变性 61.肺源性心脏病 62.肾髓质囊性病 63.严重继发性肺动脉高压 64.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65.失去一肢及一眼 66.嗜铬细胞瘤 67.左心室室壁瘤切除手术 68.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69.严重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70.严重获得性或继发性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71.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 72.脑型疟疾 7
13、3.严重的肺结节病 74.主动脉夹层瘤 75.严重的结核性脊髓炎 76.严重的癫痫 77.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78.严重瑞氏综合征 79.严重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 81.严重川崎病 82.重症手足口病 83.严重哮喘 84.骨生长不全症 85.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86.脊髓小脑变性症 87.原发性脊柱侧弯的矫正手术 88.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 89.艾森门格综合征 90.严重强直性脊柱炎 91.严重甲型或严重乙型血友病 92.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93.神经白塞病 94.脊柱裂 95.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96.肺孢子菌肺炎 97.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98.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99
14、.脊髓内良性肿瘤 100.大疱性表皮松解坏死型药疹 101.败血症导致的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 102.头臂动脉型多发性大动脉炎旁路移植手术 103.范可尼综合征 104.Brugada综合征 105.严重的心脏衰竭导致的CRT心脏再同步治疗 106.严重的脊髓空洞症或严重的延髓空洞症 107.特定的横贯性脊髓炎后遗症 108.出血性登革热 109.狂犬病 110.原发性系统性淀粉样变性 111.皮质基底节变性 112.破伤风感染 113.严重度房室传导阻滞 114.严重巨细胞动脉炎 115.严重减压病导致截瘫 116.斯蒂尔病 117.永久性脑脊液分流术 118.严重组织细胞增生症 119.严
15、重气性坏疽 120.严重脊髓灰质炎 4 能损害 80.严重的1型糖尿病 4.4.基本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额 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5.5.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主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至 70 周岁周岁6 6的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7 7(不含当日)和终身两种,由您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一种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自主合同生效时起算。保险期间届满,主合同效力终止。第二章第二章 我们不保什么我们不保什么 6.6.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将将不承担不承担给付重
16、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疾病保险金的责任:一、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合同成立或者主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合同成立或者主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2 年内自杀,年内自杀,但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外;四、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8 8;五、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被保险人酒后驾驶9 9、无合法有效驾
17、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10,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1111的机动的机动车车1212;六、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313;七、七、战争战争1414、军事冲突、军事冲突1515、暴乱、暴乱1616或武装叛乱;或武装叛乱;八、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6 周岁:周岁:指以有效身份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周岁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如,被保险人出生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 月 1 日零时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二十
18、四时期间为 0 周岁,2021 年 1 月 1 日零时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期间为 1 周岁,依此类推。7 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合同生效日当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8 毒品: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9 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
1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或道路交通相关法规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驾驶资格证书;(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11 无无合法合法有效行驶证: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12 机动车: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
20、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车辆。13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14 战争: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15 军事冲突: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16 暴乱:暴乱:指破
21、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5 九、九、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1717,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1818。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一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本合同效合同效力终力终止止,我们将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我们将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顺序确定。险人的继承人的顺序确定。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
22、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本合同效力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终止时终止,我们向您退还终止时本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的现金价值1919。因下列情形之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的,我们将将不承担给付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的责任:责任:一、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或者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合同成立或者主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合同成立或者主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2 年内自杀,年内
23、自杀,但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外;四、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五、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的机动车机动车;六、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或武装叛乱;七、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一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本合同终止,我们将向合同终止,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
24、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退还本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本合同的现金价合同的现金价值。值。7.7.其他免责条其他免责条款款 除“责任免除”外,本保险合同中还有一些其他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详见本除“责任免除”外,本保险合同中还有一些其他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详见本合同合同共共同同条款之条款之“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保险事故通知”、“其他“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保险事故通知”、“其他核定结果”核定结果”、主合同、主合
25、同中的中的疾病定义疾病定义、特定用语的脚注及其释义、特定用语的脚注及其释义等等。第三章第三章 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 8.8.保险费的支保险费的支付付 主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应在每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2020或该日期之前支付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费。第四章第四章 我们提供的服务我们提供的服务 9.9.健康管理服健康管理服务务 一、在主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我们将向被保险人提供以下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1)就医服务;(2)健康促进;(3)疾病预防。17 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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