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基础教学第八章法律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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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3日工商开发区分、黄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12315消费维权站共同开展“3.15国际维权日纪念宣传活动。他们在团城山街头向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识别假冒伪劣等。东楚网消息(黄石)记者 杜鹏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委公布了2021年度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铂金项链成色缺乏2021年4月消费者柯某在我某黄金珠宝销售企业购置价值4398元铂金项链柯某认为项链成色缺乏要求退货赔偿在屡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消委投诉。柯某先是在黄石质量监视检验所检测结果显示铂金项链实际成色达不到标识的成色。该销售企业称柯某出具的?贵金属咨询单?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予认可。随后柯
2、某又先后两次把铂金项链送到武汉黄金饰品质量计量站去检验结果同样显示铂金项链成色缺乏。根据检测结果消委召集该销售企业和柯某进展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黄金珠宝销售企业退还柯某铂金项链货款4398元并赔偿4398元以及交通、检测等费用3444元合计12240元。案例评析:本案中某黄金珠宝销售企业销售给消费者的铂金项链应当按照说明书和标识、收据上标注含量提供实物。但该企业实际提供的铂金项链经过法定检验机构的检测铂金的含量没有到达标识所标注的含量违背了?合同法?和?消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应该承当退货、加倍赔偿和补偿合理费用法律责任。案例二:商品房法律不完善2021年10月消费者张某向消委投诉某房地产在
3、不按约定和在法律不完善情况下销售商品房要求其退还首付款并补偿合理费用。张某购置的商品房原来的使用性质为办公楼后改为住宅用商品房。到其购置之日止该商品房使用性质改变但没有获得规划部门的法律。同时张某与该房地产约定购置之日后一个月内好银行按揭、房产证等但是由于该商品房有关法律不完善致使张某在首付房款后三个月仍不能购房手续因此张某要求退还房款并补偿合理费用该房地产一直拖延没有兑现应承当义务双方协商未果。经调查理解消委认为某房地产应承当退还首付购房款并补偿逾间首付款同银行利息的法律责任。经调解某房地产退还张某首付款124958元补偿利息138元。案例评析:本案中某房地产在没有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变
4、更商品房使用性质销售商品房给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超过约定限不能房屋产权登记违背了?合同法?、?消法?和?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某房地产应返还已获得的利益并赔偿消费者损失。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详细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房地产税、城维护建立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关税、船舶吨税。其中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因此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1994
5、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详细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房地产税、城维护建立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关税、船舶吨税。其中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因此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刑法案例分析案例1 防卫过当构成犯罪被告人李某于1999年7月2日为防止别人在自己饲养的鱼塘内偷鱼就在鱼塘的四周架设了电网并写上“偷鱼者防电字样。晚李某分开鱼棚到家中睡觉。当日晚王某携带偷鱼工具到李某
6、鱼塘内偷鱼手刚一触到电网当即倒地身亡。次日晨李某听说王某触电后即先到鱼棚内切断电源而后对王某进展了人工呼吸但无效果。为掩盖自己的罪责李某将鱼棚四周的电网全部撤除而后伪造了王某自己用电偷鱼不慎亡的现场。问题1被告人李某为防止盗窃私设电网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2假如李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那么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其主观罪过如何认定?正确答案1李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是防卫过当。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别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展的不法损害而采取对不法损害人造成损害的制止不法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包括以防卫装置进展防卫的情形。在此题中被告人李某为了使自己的财产权利免受不法损
7、害而私设了电网。其目的是为了防盗。虽然防卫装置是预先设定的防卫效果是在不法损害发生时产生的所以也符合防卫适时性的要求。当然以防卫装置进展防卫也存在防卫过当和因故障而防卫不适时的情况。因此对于因防盗而设置电网的行为不能否认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的意图客观上具备一定的防卫性但是由于防盗而造成偷鱼者亡那么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防卫过当。2李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危害公共平安罪按照刑法15条款定罪处分。被告人李某在鱼塘四周架设电网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平安甚至可能伤及无辜。虽然在架设电网时写上了警示标语但在间无灯光的情况下这种警示措施是完全无效的。所以其行为构成以危险危害公共平安罪。被告
8、人对电网可能致盗窃者重伤、亡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是放任的态度对于无辜者可能被电、重伤那么不持希望态度但假如仅仅是意志上的不希望而不采取任何防范无辜者误伤、亡的措施那么显然属于放任。结合本案看来李某在王某触电后还采取了积极的抢救措施从而说明李某在主观上只是对盗窃者的伤亡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王某在本案中的主观罪过形式是间接成心。考点集成正当防卫还应注意掌握:一正当防卫的处理原那么。根据?刑法?第20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1存在现实的不法损害;2不法损害正在进展;3具有防卫意识;4针对不法损害人本人进展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9、以上五个条件缺一不可特别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三防卫过当的处分原那么。根据?刑法?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分。四无过当防卫。刑法对防卫过当规定了例外情形?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展行凶、抢、强、以及其他严重危身平安的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损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无过当防卫。案例2 一罪还是数罪本质的一罪还是处断的一罪甲乙同在一个上班。甲的儿与乙恋爱甲不满遂告诫乙不要再与其儿来往乙不从。甲产生将乙杀的念头。经再三考虑甲认为杀的较妥。乙每天都在食堂就餐甲不愿意
10、别人就想找一个只有甲一人就餐的时机甲发现每周六的晚食堂里只有乙一人就餐就趁此时机投了。当晚乙邀请了十余名朋友共同就餐结果造成包括乙在内的6人亡问题1甲的行为构成一罪还是数罪?假如是一罪是本质的一罪还是处断的一罪是罪?如是数罪分别是罪?2对甲的行为的处分原那么是?正确答案1甲的投行为构成一罪而且是本质的一罪。本质的一罪是指形式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在本质上仅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其中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处断的一罪是指本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具有的特征将其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题中从主观上看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乙的亡并且对这一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心理态度;
11、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其他多数人的亡但是对这一结果持不希望发生的态度并认为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可以防止这一结果的发生;从犯罪对象上看甲的损害对象是特定的即乙本人;从客观结果看造成了多数人的亡。因此甲是在杀乙的犯罪意图支配下主观上既有成心、又有过失但在客观上只是施行了一个投的犯罪行为。在形式上甲却触犯过失投罪、罪两个罪名但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甲只能构成一罪即罪。2对想象竞合犯的处分原那么是“从一重罪处断。考点集成罪数应当掌握:一罪数的区分。罪数是指一个人所犯之罪的数罪。区分罪数也就是区分行为人的行为终究是构成一罪还是构成数罪是理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一罪与数罪的区分采取犯罪构成说即行为符合
12、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就是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二特殊一罪的各种情形。特殊的一罪是指一些貌似数罪而实为一罪的情形除此题所涉及的本质的一罪与处断的一罪之外还存在法定的一罪。法定的一罪主要包括结合犯和惯犯。结合犯是指数个本来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分那么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另一个的新罪的情况。对此我国?刑法?尚无详细规定;对于惯犯我国刑法将反复施行的犯罪行为规定为一罪而非数罪。案例3 共同犯罪中一人犯罪中止一人犯罪未遂黄某所在因经济不景气进展大幅裁员黄某因此下岗。黄某在与其副厂长刘某不和所以黄将下岗的原因归咎于刘从中作梗。因此对刘怀恨在心一直寻机报复。黄将此想法告知同时下岗的本工人李某李某亦对刘
13、某不满。二人经商议后先将刘某杀而后机飞往。1999年10月二人购置了“式手两支于2000年10月、11月进展两次登机试验。2000年12月11日二人再次预谋于12日晚杀刘某全家而后机飞往。11日中午黄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购置两张。11日晚李某因惧怕而找到刘某告知其黄、李二人的、机方案。并同刘一起到报案。接到报案后于12日凌晨将黄某抓获。问题1黄、李的行为构成何罪?2二人的犯罪是犯罪预备、未遂、既遂还是犯罪中止?3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如何?正确答案1黄、李的行为构成罪、成心罪、持航空器罪。罪中的“买卖是指行为人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私自购置或者销的行为本罪在主观上
14、要求必须是明知支而买卖。本案的两名被告人为施行行为而专门购置了支在主观上二人是明知的在客观上二人施行了购置支的行为因此二人的行为构成罪。黄、李二人因下岗事由而对刘某生恨进而要将其杀并且准备了工具、进展了踩点其在主观上有的成心客观上已经为作准备因此其行为又触犯了?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成心罪。持航空器罪属于危害公共平安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它是指行为人以、胁迫或者其他持航空器的行为。本案中二被告人已经制定了机方案进展了登机试验准备了机工具因此二人的行为根据?刑法?21条的规定构成持航空器罪。2二人的购置支的行为已经完成属于犯罪既遂。二人的成心、持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所谓犯罪预备是指为
15、了施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被告人为了施行行为积极购置了支制定了方案但是并未着手施行行为所以被告人的行为只是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至于持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其理由是:1客观上黄、李二人已经施行持航空器的准备行为如购置支、购置等;并且黄某在尚未着手施行持航空器的行为时停顿下来由于黄、二人尚未登机。所以自然尚未施行或者其他的机行为;2从主观看黄施行预备行为是为了持航空器且其在预备阶段停顿下来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被抓获。所以黄、李二人的行为属于持航空器罪中的预备行为。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停顿了犯罪活动。这里的犯罪过程是指从开场持航空
16、器到持航空器行为的完成。行为人停顿了犯罪是自动的即处于自己意志以内的原因。所谓自动性是指行为人自认为当时可以继续施行和完成犯罪出于本人意志而停顿犯罪。行为人停顿犯罪具有彻底性。即行为人彻底放弃了原来的犯罪意图、停顿了犯罪行为。李某在购置以后由于惧怕主动向刘某及告知了犯罪并协助抓获了黄某其在主观上是彻底放弃了犯罪意图在客观上是主动放弃的犯罪。因此属于犯罪中止。当然由于黄、李是共同犯罪所以作为李某来说要成立犯罪中止李不仅要自己中止犯罪还要劝说同案犯中止犯罪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本案中李某符合这一条件的要求。3二人在本案的共同犯罪中均为主犯。理由是:虽然是黄某先提出犯意但李某在共同犯罪中也作用积极。共
17、同出资购置支、共同出资购置、共同筹划、共同进展犯罪试验。所以二人的作用相当均为主犯。考点集成共同犯罪应当掌握的相关考点包括:一共同犯罪的构成问题。根据?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成心犯罪。其成立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成心、必须有共同行为。二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根据不同的分为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事前同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三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了主犯、从犯、协从犯与教唆犯。对共同犯罪人形式的界定问题频繁出现于考题中。成心犯罪的形态应当掌握的考点包括:一犯罪预备
18、、未遂、中止的界定问题。二对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的处分原那么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于处分;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对于中止犯没有在城损害的应当免除处分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分。三几个概念的区别。1犯罪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的区别;2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3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案例4 冒充招摇撞骗罪张某32岁已婚。1999年10月张某到石家庄出差时在火车上结识了青年刘某当张某得知刘某大学毕业尚未找到适宜的工作时遂编造自己的名字叫张干现任三十八军军长因病先回家疗养。后又谎称自己的亲属中不少人均在中任职吹嘘自己可以帮助刘某解决工作
19、在交谈中刘某对张某产生了好感。遂将张某带至自己家中。张某为了骗取刘家的信任先后在公共 处假借其任高级指导职务的父亲的名义屡次打 给刘某。使刘对张某的身份坚信不已。对刘以身相许。后张某在刘家居住一月有余并伪造与刘某领取了结婚证。后声称有紧急任务需马上赶回以身上所带现金不多为名找刘某索要现金两万元而后逃匿。问题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请说出理由。正确答案张某冒充进展诈骗的行为构成冒充招摇撞骗罪。冒充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冒充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进犯的客体是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招摇撞骗行为所谓招摇撞骗是指假冒的名义进展夸耀、施行欺骗活动。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成心并且具有谋取利
20、益的目的。此题中张某见色起意冒充骗取刘某的好感而后又采用欺骗的方式与刘某结婚且骗取刘某两万余元。由于冒充招摇撞骗罪是行为犯所以张某的行为属既遂且为情节严重。张某伪造与刘某结婚的行为属牵连犯应按一罪处断。所谓牵连犯是指行为人为施行某种犯罪而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形态。张某为到达与刘某结婚的目的采用伪造的又触犯了伪造居民罪张某已是有妇之夫又与刘某登记结婚其行为又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280条第3款的规定伪造居民罪的刑为7年;重婚罪的刑为2年按照牵连犯的“从一重罪处断处分原那么对张某的行为应以伪造居民罪处。张某骗取刘某两万元而后逃匿的行为属于冒充招摇撞骗罪的加重情节。考点集成冒充招摇撞骗罪应当
21、掌握:一冒充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冒充招摇撞骗罪是冒充而招摇撞骗罪冒充的其他包括立法、行政、工作人员。行为人在招摇撞骗行为过程中有时冒充有时冒充其他工作人员的应视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分。二假冒身份的详细情形。假冒身份除本案所涉及的非冒充的情形之外还包括级别较低的假冒级别较高的以及一般部门的假冒要害部门的。案例5 抢罪、行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周某为刑满释放人员1998年4月7日周某在石景山乐园玩耍时发现一妇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里有许多现金即产生恶意。周某尾随该妇至偏僻处见四周无人便上前扯断该子的拎包带子将包抢走后正欲逃跑。见一子迎面走来周某认为该子为抓捕自己而来便一拳将该
22、子打倒之后逃跑。1个月后周某被抓获归案。周某之父为使周某免受刑事追究四处活动委托韩某法制主任给其帮助。韩某声称需要花一万元打点周某之父即给韩两万元说明一万元作为韩的辛苦费另一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后韩某屡次向法官吴某打 说情吴某迫于情面对周某作出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问题1周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2周某父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3韩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为?4法官吴某的行为如何认定?为?正确答案1周某的行为构成抢罪。周某施行抢夺行为以后尚未分开现场时误认为迎面而来的子是对其抓捕的为抗拒抓捕而施行了行为尽其在主观有对认识的错误但这种错误并不影响对周某行为的定性。根据?刑法?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
23、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消灭而当场使用或者以相威胁按照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分。所以周某的行为构成抢罪。2周某父亲的行为构成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周某父亲为了使其子逃避法律制裁找韩某帮助并且明示将1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希望通过行贿方式使其子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其行为完全符合行贿罪的特征。3韩某的行为构成罪。罪是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别人财物或者收受别人财物为别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韩某身为法制主任系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和便利通过法官吴某的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吴某的父亲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罪。4吴某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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