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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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02(D02-02、D03-01D03-01、D03-02D03-02 管理单元管理单元) )局部调整局部调整潮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2019 年 8 月目目 录录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6 第三章 地块划分及编码.6 第四章 城市五线控制.7 第五章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7 第六章 土地使用强度.8 第七章 道路交通控制.8 第八章 公共服务设施控制.12 第九章 市政基础设施控制.14 第十章 绿地与开敞空间控制.19 第十一章 附则.19 附录 A 术 语.20 附录 B 用词说明.21 附录 C 规划依据.21 附录 D 法
2、定图则.231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规范潮州市中心城区的土地开发控制和城市规划管理,提升中心城区的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保证中心城区 D02、D03 单元合理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顺利实施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D03 单元),特制定本法定文本。为保障我市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有效实施,提升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在土地权属的权限基础上进行局部用地优化置换,本次对 D02-02、D03-01、D03-02 管理单元中部分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调整。湘桥区人民政府委托申请对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D0
3、3 管理单元部分规划内容进行局部调整。经研究,本次规划调整内容如下:本次局部调整具体内容如下:(1)D02-02 单元中将原地块 D02-02-45C、D02-02-46、D02-02-47 合并后重新拆分成 D02-02-45C、D02-02-46A、D02-02-46B、D02-02-46C、D02-02-46D、D02-02-47 六地块。调整前地块 D02-02-45C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商务用地,面积为 74278;地块 D02-02-46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面积为 144689.1;地块 D02-02-47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供电用地,面积为 5433;三地块面积合计
4、为:224400.1。调整后重新划分的地块 D02-02-45C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37863.6;D02-02-46A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防护绿地,面积为 6011;D02-02-46B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 117762;D02-02-46C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49782.6;D02-02-46D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防护绿地,面积为 4319.6。D02-02-47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供电用地,面积为 5464。重新划分后六地块面积为 221464.2、道路用地面积为 2935.9,总面积合计为:224400
5、.1。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地块编码使用性 质代码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绿地率 (%)限高 (m)计容总面积公共服 务设施D02-02-45CB2商务用地742783.5402580259973-调整 前 D02-02-46B1B2商业商务用地144689.14.04025100578756.4-2D02-02-47U12供电用地54331.02525125433变电站面积合计:224400.1D02-02-45CR2二类居住用地37863.63.0353080113590.8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D02-02-46G2防护绿地6011-D02-02-46A3教育科研用地
6、1177622.0303540235524-D02-02-46CR2二类居住用地49782.62.5403080124456.5D02-02-46DG2防护绿地4319.6D02-02-47U12供电用地54641.02525125464变电站S1道路2935.9调整 后面积合计:224400.1(2)将地块 D02-02-49 拆分成 D02-02-49A、D02-02-49二地块。调整前地块 D02-02-49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199684。调整后重新划分后的 D02-02-49A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107921.8;D0
7、2-02-49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84401.5。重新划分后二块面积合计为 192323.3,道路用地面积为 7360.7。总面积合计为 199684。具体指标详见下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地块编码使用性 质代码土地使用性质()容积 率(%)绿地率 (%)限高 (m)计容总面积公共服 务设施调整 前D02-02-49BR2商业服务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1996844.03530100798736-面积合计:199684D02-02-49AR2二类居住用地107921.82.5403080269804.5公共厕所、菜市场调整 后D02-02-49BR2二类居住用地84401.52
8、.5403080211003.8-3S1道路7360.7面积合计:199684(3)D03-01 单元中原地块 D03-01-11、D03-01-13 是水域,在新版总规中已取消。因此将 D03-01-11、D03-01-12、D03-01-13、D03-01-14 地块和部分道路用地合并后重新拆分成 D03-01-11、D03-01-12、D03-01-13、D03-01-14 四地块。调整前:地块 D03-01-11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水域,面积为 11924;地块 D03-01-12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商业用地,面积为 223756;地块 D03-01-13 规划土地使用性
9、质为水域,面积为 3750;地块 D03-01-14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面积为 65660。调整前四地块面积合计为:305090,道路用地面积为 5947.9。面积合计:311037.9。调整后:重新划分后的 D03-01-11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防护绿地,面积为 13732;D03-01-12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商业用地,面积为 192563.3;D03-01-13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防护绿地,面积为 4694.6;D03-01-14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 100048。重新划分后四地块面积合计为 311037.9。具体指标详见下
10、表。 (2) 片区路网作相应调整。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地块编码使用性 质代码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绿地率 (%)限高 (m)计容总面积公共服 务设施D03-01-11E1水域11924-D03-01-12M1B1一类工业用地、 商业用地2237564.540251001006902-D03-01-13E1水域3750D03-01-14B1B2商业、商务 用地656604.54030100295470调整 前S1道路用地5947.9面积合计:311037.9D03-01-11G2防护绿地13732D03-01-12M1B1一类工业用地、 商业用地192563.34.54025100866534
11、.9D03-01-13G2防护绿地4694.6-调整 后D03-01-14A3教育科研用地1000482.0403540200096面积合计:311037.94(4)D03-02 单元中原地块 D03-02-13、D03-02-15 是水域,在新版总规中已取消。因此将 D03-02-13、D03-02-14、D03-02-15、D03-02-16 地块和部分道路用地合并后重新拆分成 D03-02-11、D03-02-12、D03-02-13、D03-02-14 四地块。调整前:地块 D03-02-13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水域,面积为 3330;地块 D03-02-14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一类工
12、业用地,面积为50695;地块 D03-02-15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水域,面积为 5143;地块 D03-02-16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56382。调整前四地块面积为 115550,道路用地面积为 12873。面积合计:128423。调整后:重新划分的 D03-02-11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22289.8;D03-02-12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住用地,面积为 59781.4;D03-02-13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 37902.9;D03-02-14 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防护绿地,面积为 8448.9。重新划分后四块
13、面积合计为 128423。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地块编码使用性 质代码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绿地率 (%)限高 (m)计容总面积公共服 务设施D03-02-13E1水域3330-D03-02-14M1一类工业用地506952.4502024121668D03-02-15E1水域5143调整 前D03-02-16M1一类工业用地563822.4502024135317S1道路用地12873面积合计:128423D03-02-11R2二类居住用地22289.82.940308064640.4-D03-02-12BR2商住用地59781.43.0353080179344.2-D0
14、3-02-13M1一类工业用地37902.92.450202490966.96-调整 后D03-02-14G2防护绿地8448.9面积合计:1284235(5) D02-02、D03-01、D03-02 各片区路网均作相应调整。 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区范围:韩东新城区位于湘桥区意东综合区的东北部,隶属湘桥区意溪镇与桥东街道辖区,沿省道 S231 线两侧及沿意桂公路以北自西向东延伸,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643.3 公顷。第三条第三条. .本规划适用于韩东新城区(河内片区)范围内各地块、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及建设管理等工作。第四条第四条. .在执行本规划的各项
15、规定时,必须同时遵守国家、广东省及潮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等相关条款的规定。第五条第五条. .本规划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第二章第二章 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第六条第六条. .发展目标和定位发展目标和定位根据规划区开发的基础背景、区域发展环境及选址区域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土地容量,综合研究确定新城区的性质定位为:以商务、商业、物流、研发和居住为主导,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韩东新城区。具体功能区包括:在河内湖片建设总部经济及物流功能区;沿省道 S231 线两侧建设商业、居住和行政功能区。第七条第七条. .发
16、展规模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人口规模:本次规划的各类设施将按照约 6.50 万人进行配套。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 643.3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510.28 公顷。第三章第三章 地块划分及编码地块划分及编码第八条第八条. .规划用地划分规划用地划分本规划范围内共划分四个规划单元:D02-01、D02-02、D03-01、D03-02。6各规划单元内地块编号的顺序按从西至东、从北至南进行编号,共划分 120 个地块。第九条第九条. .地块划分及编码地块划分及编码地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方法,由“单元-街区-地块”组成。本规划范围内单元编码为02、03,街区编码采用两位数的阿拉伯
17、数字 01、02、03表示;地块编码采用二位数的阿拉伯数字 01、02、03表示,如02-01-01、表示02 编制单元 01 街区 01 地块。第十条第十条. .规划地块调整规划地块调整规划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代表实际开发的用地红线范围,在具体开发建设中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或管理需要对本次规划划定的地块进行再次细分或合并。第第 4 章章 城市五线控制城市五线控制 第第 1111 条条. .城市蓝线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 49.88 公顷。城市蓝线的管理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5 号)执行。第第 1212 条条. .城市绿线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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