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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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年年产产 1300 吨吨铸铸钢钢件件、 100 吨吨铸铸铁铁件件、 400 吨吨精精密密 铸铸造造件件项项目目建设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沂沂源源县县明明鑫鑫金金属属铸铸钢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7 年年 9 月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
2、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
3、 1300 吨铸钢件、100 吨铸铁件、400 吨精密铸造件项目建设单位沂源县明鑫金属铸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崔献德联 系 人赵珩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龙泉村联系电话18253399286传真0533-3680556邮政编码256103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龙泉村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环境影响后评价行业类别及代码C3591 钢铁铸件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2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8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13%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04 年 4 月一、项目由来一、项目由来沂源县明鑫金属铸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4 月,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龙泉村,主要从事铸钢项目。沂源县明鑫金属铸钢有限公司投资 800 万元建设了“年产 1300吨铸钢件、100 吨铸铁件、400 吨精密铸造件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为 2200m2,环保投资25 万元,占总投资的 3.13%,项目现有职工 29 人,年工作 300 天,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h。沂源县明鑫金属铸钢有限公司原有铸造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2004) ,于 2004年 4 月 13 日通过了沂源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并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通过了沂源县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获得验收意见。目前该项目现状与已经审批的环境影
5、响评价文件不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沂源县环保局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沂源县明鑫金属铸钢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承担其年产 1300 吨铸钢件、100 吨铸铁件、400 吨精密铸造件项2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该项目及周边情况的有关资料,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二、编制依据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4.24 修订,2015.1.1 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9.1 实
6、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8.29 修订,2016.1.1 实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 修订,2018.1.1 实施)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4.24 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修订,1997.3.1 实施)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 ;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 ;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
7、J2.4-2009) ;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 ;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1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1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1998253 号令,2017.7.16 修订) ;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9.1 实施) ;1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版) ;17、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 (鲁环函2012263 号) ;18、 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 ;1
8、9、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 号) 。三、项目概况三、项目概况1、基本概况、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 1300 吨铸钢件、100 吨铸铁件、400 吨精密铸造件项目。2、建设性质:环境影响后评价。3、建设单位:沂源县明鑫金属铸钢有限公司。3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龙泉村。项目厂区南侧为职工宿舍,西侧为空地,北侧为职工宿舍,东侧为空地。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南侧 105m 处的龙泉村。项目周围评价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项目周边环境
9、关系详见附图 2。2、产品方案、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表表 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生产规模1铸钢件1300t/a2铸铁件100t/a3精密铸造件400t/a3、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表表 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造型车间2 座,占地面积560m2清砂区2 个,占地面积355m2模型区1 处,占地面积85m2主体工程材料区2 处,占地面积370m2办公楼1 处,占地面积175m2辅助工程仓库3 处,占地面积240m2供水系统由龙泉村自来
10、水供给供电系统用电量 20 万 kWh/a,由南鲁山供电所供给公用工程供暖系统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废气处理控制1#电炉的熔化烟尘经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H1 排气筒高空排放;2#电炉的熔化烟尘经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H5 排气筒高空排放;覆膜砂浇铸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UV 光氧催化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 H6 排气筒高空;排放混砂、清砂粉尘经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 H2、H4、H5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H3 排气筒高空排放;烤干、切割烟尘经过移动式烟尘收集器处理。环保工程废水处理控制生活污水经旱厕暂存后,由附近农户定期外运沤肥
11、处理。4噪声处理控制隔声、减震措施固废处理控制废石英砂与厂家签订回收协议,废覆膜砂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4、环保投资、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 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25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3.1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处理控制,本项目环保设备及投资情况详见下表。表表 3 项目环保设备及投资情况一览表项目环保设备及投资情况一览表序号序号环保项目环保项目环保设备环保设备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1废水处理控制旱厕防渗32废气处理控制布袋除尘器、UV 光氧催化净化装置、移动式 烟尘收集器153固体废物控制固体
12、废物暂存场所硬化、防渗措施54噪声废物控制隔音、减震等2合计255、车间总平面布置车间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龙泉村,厂区总占地2200m2,其中造型车间位于厂区的东侧和西侧,清砂区位于厂区南侧,仓库与办公楼位于厂区北侧。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对办公生活区和周边村庄产生影响较小;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暂存,由附近农户定期清运制作农家肥,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隔声、减震等降噪等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办公区和周边村庄的影响较小。通过以上分析,项目总平面布置较好的满足了生产过程的顺畅性;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
13、措施后,生产设备噪声对办公区和周边村庄影响较小,总平面布置比较合理。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6、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表 4。表表 4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序号原料原料用量用量来源来源备注备注1石英砂1000t/a外购2覆膜砂300t/a外购53泡花碱250t/a外购4废钢1500t/a外购5废铁100t/a外购6二氧化碳36t/a外购7氧气1800 瓶/a外购8丙烷1t/a外购7、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项目所需要主要设备见表 5。表表 5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序号设备名称设
14、备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数量(台)数量(台)备注备注1中频电炉KGPS/A22抛丸机Q378DX13电焖火炉/14布袋除尘器MC-7255覆膜砂机ZKX8400C246混砂机/27钢水包/48行车2t79移动式烟尘收集器/210UV 光氧催化净化装置/18、公用工程、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排水给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用水:项目职工定员 29 人,全年工作 300 天,厂内无食堂、宿舍,职工生活用水定额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之规定,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30L/人日,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 261m3/a,由龙泉村自来水供给。排水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
15、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职生活污水量为208.8m3/a,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BOD5、NH3-N、SS 等。项目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暂存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运制作农家肥。项目水平衡图如图 1。6生活用水261外运堆肥旱厕生活污水损耗52.2208.8208.8208.8 新鲜水图图 1 项目水平衡图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单位:m3/a2)供电)供电项目年用电 20 万 kWh,由沂源县南鲁山供电所供给。9、经济技术指标及工作制度经济技术指标及工作制度职工人数:本项目定员 29 人。工作制度:年工作 300 天,一班制,每班工作 8h。四、项目符合性分析四、项目符合性分析1、与
16、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 (淄政办发201135 号)中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淄博市产业政策。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龙泉村,交通便利,有利于原材料与产品的运输;该项目水、电供应充足,污染排放负荷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17、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中相应用地,同时不属于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用地。3、与鲁环函、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号文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 (鲁环函2012263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6。表表 6 本项目与鲁环函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号文件符合性分析原则原则具体要求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符合性符合性(一)项 目建设与 规划环评 相协调的 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 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
18、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项目不属于 重点行业, 且项目用地 符合沂源县 发展规划要符合7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 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 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求。(二)建 设项目审 批的限制 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 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 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 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
19、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 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 批。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 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 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 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属 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 录中限制类、 淘汰类项目。项目建设位 置不在饮用 水水源保护 区、自然保 护区、风景 名胜区
20、内。符合(三)区 域、流域 和企业限 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 于上述限批 范围内。符合(四)南 水北调流 域的有关 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 设项目一律不批;15 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 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 物排放量有所削减。 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 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 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 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
21、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 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在 南水北调核 心保护区外 延 15 公里之 内。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三)石油化工行业(四)印染及染料行业(五)农药行业(六)热电行业本项目不属 于以上重点 行业符合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4、与鲁环发、与鲁环发200980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号文的符合性分析8本项目为加工铸造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和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 (鲁环发200980
22、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环境风险源较小,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满足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 (鲁环发200980 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相关环保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沂源县明鑫金属铸钢有限公司普通铸造项目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取得了沂源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编号:2004) ,并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通过了沂源县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规模为年产 50
23、0 吨铸钢件、300 吨铸铁件、200 吨精密铸造件,根据原有项目验收报告其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暂存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运制作农家肥,不外排。(2)废气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浇铸过程中,采取密闭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GB12348-90)2 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渣及时清理,综合利用,不乱堆乱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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