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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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 年年 01 月月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第一节节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
2、的董事会会议。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中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李中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会计主管人员人员)吴爱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吴爱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0,936,203.5
3、7 87,800,584.55 117.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57,677.31 -400,741.17 1,489.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476,703.89 -208,179.52 2,735.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125,776.38 7,931,308.59 -164.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7 -0.0014 1,50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7 -0.0014 1,50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 -0.12% 1.76% 本报告期末
4、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37,523,241.97 627,779,621.06 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41,806,414.60 336,248,737.29 1.6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163.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0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1,186.4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77.
5、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727.07 合计 80,973.42 - 对公司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6、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45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武汉中恒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13% 119,289,894 0 质押 116,100,000 冻结 119,289,894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85% 16,569,560 0 质押 0 冻结 0 GOOD HOPE
7、 CORNER INVESTMENTS LTD. 境外法人 2.50% 7,072,000 0 质押 0 冻结 0 长江证劵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89% 5,355,249 0 质押 0 冻结 0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7% 3,870,117 0 质押 0 冻结 0 李中秋 境外自然人 1.00% 2,830,000 0 质押 0 冻结 0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79% 2,230,608 0 质押 0 冻结 0 LI SHERYN ZHAN MING 境外自然人 0.51% 1,446,100 0 质押 0 冻结 0 勝銀投資有限公司 境
8、外法人 0.50% 1,408,600 0 质押 0 冻结 0 #许芯芬 境内自然人 0.45% 1,288,000 0 质押 0 冻结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武汉中恒集团 119,289,894 人民币普通股 119,289,894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 16,569,560 境内上市外资股 16,569,560 GOOD HOPE CORNER INVESTMENTS LTD. 7,072,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7,072,000 长江证劵经纪(香港)
9、有限公司 5,355,249 境内上市外资股 5,355,249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3,870,117 境内上市外资股 3,870,117 李中秋 2,83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2,830,000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230,608 境内上市外资股 2,230,608 LI SHERYN ZHAN MING 1,446,1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1,446,100 勝銀投資有限公司 1,408,6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1,408,600 #许芯芬 1,2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李中秋系武汉中恒新科技产
10、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勝銀投資有限公司系武汉中恒集团的境外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11、一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第三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1月1日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其他应收款 2,060,681.11 4,466,949.96 -53.87% 本期往来款减少 存货 103,732,453.57 70,502,773.52 47.13% 本期备货 其他流动资产 1,129,263.49 4,255,643.19 -73.46% 待抵扣税金本期抵扣。 长期待摊费用 19,361.35 77,445.31 -75.00% 云
12、服务费摊销 短期借款 20,921,296.00 12,527,808.00 67.00% 本期增加银行短期借款。 合同负债 171,293.92 287,140.66 -40.34% 本期预收订金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 3,106,406.38 5,737,366.59 -45.86% 预提的工资费用本期发放 其他应付款 18,556,536.88 27,608,281.01 -32.79% 本期往来款减少 应付利息 63,086.88 26,335.66 139.55% 本期短期借款增加。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1月3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90,936,203.57
13、 87,800,584.55 117.47% 本期订单增加 营业成本 160,692,426.33 73,672,446.25 118.12% 本期订单增加 销售费用 9,604,962.16 3,448,537.85 178.52% 本期订单增加 研发费用 1,990,208.94 908,285.77 119.12% 本期研发投入增加 其他收益 119,520.00 64,770.00 84.53% 递延收益本期摊销 投资收益 71,186.44 37,415.02 90.26% 本期理财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 19,464.75 5,492.44 254.39% 上期政府补贴收入 营业外支
14、出 8,950.00 263,835.56 -96.61% 上期发生违约金 所得税费用 1,360,875.84 -85,032.71 -1700.41% 本期利润增加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1月3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8,847,638.92 86,584,529.58 37.26% 本期销售回款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0,764,568.41 56,760,923.41 59.91% 本期订单增加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034,045.23 8,467,600.61 112.98% 本期订单增加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8,114,109.92 2,351,100.26 245.12% 本期订单增加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71,186.44 37,415.02 90.26% 本期增加保证金利息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000.00 91,000.00 -85.71% 上期处置旧的设备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24,675.50 467,211.58 247.74% 本期购买生产设备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0 -100.00% 本期银行理财减少 取得
16、借款收到的现金 20,710,525.00 6,725,056.80 207.96% 本期增加短期借款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408,886.53 - 本期增加承兑保证金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4,286.41 32,336.78 484.35% 本期汇率波动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与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中恒集团” )曾于2009年4月29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合同书 (详情请见2009年4月30日的公司公告) ,其中本公司部分置出资产位
17、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华发路的两块工业用地(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7226760号”与“深房地字第7226763号” 、宗地号为“A627-005”与“A627-007” ,合计面积约4.82万平方米)系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土地,为便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结合共同合作开发的原则,上述置出地块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本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2015年3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的议案 ,明确在土地开发之前本公司和武汉中恒集团就各自所
18、享有的项目地块及各自出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获取相应的搬迁补偿对价, 经测算预计本公司获取的搬迁补偿对价占总对价的50.5%、武汉中恒集团占49.5%。 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与武汉中恒集团、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万科” )及深圳市万科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科光明” )签署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书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
19、合同和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 2016年9月12日,深圳万科因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起诉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8月作出裁决,2018年8月29日,法院受理了深圳万科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10月,因案外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及申请“不予执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及“不予执行”被依法驳回,深圳万科可继续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20年4月中恒半导体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将上述两块土地过户并赔偿经济损
20、失52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尚未出结果。案件进展详见2016年9月14日、2016年11月01日、2016年11月16日、2017年2月18日、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7月1日、2017年8月18日及2018年2月9日、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7日及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二) 2015年12月31日, 武汉中恒集团将其持有公司88,750,047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到期回购日为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2月1日, 武汉中恒集团将其持有公司27,349,953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 到期回购日为2016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前述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质押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回购交易日延期至实际解除质押之日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尚未解除质押,公司已经函询控股股东,并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公告。 武汉中恒集团于2021年3月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其“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的一审判决,武汉中恒集团不服该判决,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巨潮资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8
22、讯网发布的公司公告。 (三)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19,289,8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13%,其中116,489,894股于2016年9月27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司法冻结,于2018年12月14日被深圳中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36个月; 其余2,800,000股于2019年5月29日被深圳中院冻结, 于2019年7月5日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2019年1月11日、2019年5月31日及2019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公告。 (四)2016年9月29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与万商天勤签订了
23、委托代理合同 ,2016年10月8日,三方又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补充协议 ,约定由万商天勤代理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与深圳万科仲裁一案。败诉后因律师费的支付存在分歧, 万商天勤将我司及武汉中恒集团诉至深圳国际仲裁院, 并向法院申请查封了我司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及我司名下部分公司宿舍,详见我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及2019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其它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43、 2019-02。 2019年11月, 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支付相应费用, 根据三方签署的 委托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案裁决之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担,因此对
24、公司利润没有影响,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其它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为2019-3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
25、资产投资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对六、对 2021 年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9 适用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八、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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