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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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宁县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登记 (含新增人员登记)服务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 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 业单位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 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 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 其雇工,社会团体(含基金会) 及其专职人员。受理单位怀宁县社保局办理地点怀宁县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 35 号) 2、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国务院第 259 号令) 3、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 号)办理条件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 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
2、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 及其雇工,社会团体(含基金会)及其专职人员。申请材料(一) 、参保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1、参保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员增加:填写怀宁县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一式两份 (企业类需加盖劳动用工备案章)和怀宁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表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需要)并提供:1、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 加盖劳动用工备案章的劳动用工合同 (企业类)或进编单、工资介绍 信、工资转移证、招录用文件 (机关、事业单位类) ;3、参保人员当月或 上月工
3、资发放花名册复印件(企业类)。 (二)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地址、法人或负责人等发生变更,应 当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变更登记。1、 社会保险变更登 记表 (一式两份) ;2、 营业执照副本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证 明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注销登记: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 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缴清社会保险欠 费(含当月)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注销登记。1、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一式两份) ;2、根据注销类别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文书或行政注销 通知书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法律文书或主管
4、部门批准终止文件(应附职工 改制安置方案 )原件及其复印件。 以上所需表格、材料及证件复印件均需盖参保单位公章。基本程序(一)参保登记: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参保表格填写完整并盖章,提供 参保登记材料,交社保局参保征缴窗口业务员受理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经 参保征缴股股长复核后,提交局长审批,审批通过,由参保征缴股窗口业务 员将数据录入业务系统生成单位参保参保信息和单位参保编号,同时办理社 会保险人员增加并建账,建账完成,打印单位新增社会保险联系函给参 保单位经办人,参保单位经办人凭联系函到县政务中心税务局窗口,联 系缴费事宜。 (二)变更登记: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填写完 整并盖章,
5、提供变更登记材料,交窗口受理股长复核局长审批。 (三)注销登记: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填写完 整并盖章,提供注销登记材料,交窗口受理股长复核局长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该服务属于免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556-4636089、0556- 4662089监督投诉方式0556-4636086怀宁县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单位编码: 单位类型:企业/全额事业/非全额事业/机关/社 团 单位名称(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参加险种增加 原因序 号姓 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 族出生 年月参加 工作 年月是 否 农 民工个人 身份人 员 状态
6、缴费 工资 基数缴费 起始 时间养 老失 业医 疗生 育工 伤公务 员补 助新 增接 续接续人员 个人编号 (8 位码)备 注1 * 23456789填表人: 联系电话: 社保局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填报一式二份,一份社保局存档,一份经审核人盖章确认后填报单位留存;表中“个人身份”栏按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工人、农民等划分, “人员 状态”按在职、退休人员划分, “参加险种”、 “增加原因”、 “单位类型”栏在相应选项内打“”的,接续参保人员参加险种“缴费起始时间”不一致时可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2、附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按本表序号排列装订)一份(机关
7、事业单位市内调入人员可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 人员增加情况表需经劳动监察大队加盖劳 动用工备案专用章(企业类) ,机关事业单位增员需提供进编单、调令、组织人社部门招录用文件、 工资介绍信或工资转移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另需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表 ,并附参保人员当月或上月工资发放表和劳动合同书 , 劳动合同书需加盖劳动用工 备案专用章;4、原在其他单位参保人员,应先办理停保手续并缴清应缴社保费后再办理增加手续; 5、人员增加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 1-25 日(节假日不顺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表新 参 保( ) 统筹范围转入( ) 跨统筹范
8、围转入( )登记类型 单位分立( ) 单 位 合 并( ) 其他( ) 企业( ) 机关( ) 事业( ) 社团( )单位类型民办非企业( ) 城镇个体工商户( ) 其他( ) 组织机构代码 经济类型国有( ) 集体( ) 外资( ) 私营( ) 其他( ) 发证机关执照号码企业或 个 体 工商户工商 登记 信息发照日期有效期限 批准单位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有效期限 全额拨款( ) 差额拨款( ) 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 经费来源企业化管理(是/否)机关事 业社团 等批准 成立 信息 事业单位 法人代码 主管部门或部机 构 中央( ) 省( ) 计划单列市( ) 市、地区( )隶属关系县 ( )
9、 乡镇( ) 部队( ) 其他( ) 姓 名 联系电话 参保单位法人代 表或负责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参保单位专管员姓 名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 编 开户银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参加险种参加时间参加险种参加时间 基本养老保险( )工 伤 保 险( ) 基本医疗保险( )生 育 保 险( )参加险 及时间失 业 保 险 ( ) 负责人名 称地 址 所属分支 机构信息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参保单位制表人: 社保机构审核人: 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 社保机构复核人: 填填 写写 说说 明明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参保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
10、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 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 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 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 。 4组织机构代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 代码证中的代码。 5经济类型代码:参照附表一。 6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7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 填写。 8参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 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
11、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 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9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 、街(乡、镇) 、 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10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附表一: 经济类型经济类型 AAB020 参照参照 GB/T 124022000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100内资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10国有全资175个体经营120集体全资179其他私有130股份合作190其他内资140联营200港、澳、台投资141国有联营210内地和港、澳、台合资
12、142集体联营220内地和港、澳、台合作143国有与集体联营230港、澳、台独资149其他联营24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0有限责任(公司)290其他港、澳、台投资社会保险参保统一编号151国有独资(公司)300国外投资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310中外合资160股份有限(公司)320中外合作170私有330外资171私有独资34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72私有合伙390其他国外投资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900其他怀宁县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单位编码: 单位类型:企业/全额事业/非全额事业/机关/社 团 单位名称(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民办非企业/个体工
13、商户/其他参加险种增加 原因序 号姓 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 族出生 年月参加 工作 年月是 否 农 民工个人 身份人 员 状态缴费 工资 基数缴费 起始 时间养 老失 业医 疗生 育工 伤公务 员补 助新 增接 续接续人员 个人编号 (8 位码)备 注1 * 23456789填表人: 联系电话: 社保局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填报一式二份,一份社保局存档,一份经审核人盖章确认后填报单位留存;表中“个人身份”栏按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工人、农民等划分, “人员 状态”按在职、退休人员划分, “参加险种”、 “增加原因”、 “单位类型”栏在相应选项内打“”的,接续参
14、保人员参加险种“缴费起始时间”不一致时可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2、附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按本表序号排列装订)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市内调入人员可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 人员增加情况表需经劳动监察大队加盖劳 动用工备案专用章(企业类) ,机关事业单位增员需提供进编单、调令、组织人社部门招录用文件、 工资介绍信或工资转移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另需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表 ,并附参保人员当月或上月工资发放表和劳动合同书 , 劳动合同书需加盖劳动用工 备案专用章;4、原在其他单位参保人员,应先办理停保手续并缴清应缴社保费后再办理增加手续; 5、人员增加
15、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 1-25 日(节假日不顺延) 。怀宁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号码: 单位代码: 社 会 保障号姓名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参保单位 性别 原招工时间 (劳动部门) 年 月 日所在单位 性 质身份类别 户口类别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参保人员 (签字)参保人员 所在企业 意 见公 章经办人员 (签字)社保局经办人员(签字)股室负责人意见局领导意见变更起止时间身份类别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养老保险缴纳 情况终 止 缴费时间终止 原因1、异地转移;2、在职死亡;3、缴费年限不足 15 年一次性 退付; 4、农民工退保;5、出国定居;6、其他( )其 他 事项说明备注:“身份类别
16、”即工人、管理人员、自聘人员、征地工、自谋职业者。单位参加 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图一、参保登记:参保单位网上下载或到县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领取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提供:1、参保申请书;2、 营业执照 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人员增加:参保单位网上下载或到县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领取 怀宁县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和怀宁县参加基本养 老保险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并提供:1、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劳动用工备案章的劳动用工合同 (企业类)或进编单、 工资介绍信、招录用文件 (机关、事业单位类) ;3、参保人员当月或 上月工资
17、发放花名册复印件(企业类)。到县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到县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提供参保材料,交社保局参保征缴窗口业务 员受理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经参保征缴股股长复核后,提交局长审批, 审批通过,由参保征缴股窗口业务员将数据录入业务系统生成单位参保 参保信息和单位参保编号,同时办理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并建账,建账完 成,打印单位新增社会保险联系函给参保单位经办人,参保单位经 办人凭联系函到县政务中心税务局窗口,联系缴费事宜。到县政务中心税务局窗口:到县政务中心税务局窗口:参保单位经办人凭单位新增社会保险联系 函到县政务中心税务局窗口登记,联系社会保险缴费事宜,于次月 15 日前到所属税务分局或通过税务
18、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缴费。温馨提示: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前,应携带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先到县政务中心一楼 18 号窗口(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或县政务中心一楼 22 号窗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获取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开户账号,然后在安徽阳光就业网上录入参保人员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网址:http:/61.190.31.165:7006/) ) ,具体请咨询: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 4631108、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6361724636085 怀宁县社保局网址:http:/ 社保局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章):年 月 日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单位名称单位地
19、址联系电话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法人代表 或负责人联系电话姓名所在部门参保单位 专管员 联系电话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或总机构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备注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年 月 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年 月 日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批准注销、解散等文件名称批准日期 年 月 日注销营业执照 ( )吊销营业执照 ( )破产(关闭) ( )兼( 合 )并 ( )分 立 ( )批准或宣布终止 ( )迁往外省市 ( )其他原因 ( )说 明 : 注 销 原 因社会保险登记证注销日期
20、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社保机构(章) 怀宁县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名称工程建设项目 参加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服务对象本县境内从事工程建设项 目的各类施工企业、受理单位怀宁县社保局办理地点怀宁县政务中心 社保局窗口办理依据1、人社部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印发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 程(试行)的通知 (人社险中心函201538 号) ; 2、安庆市人社局、住建委、安监局、总工会关于印发的通知 (社险征字 20185 号) ; 5、怀宁县人社局、住建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怀人社2011 198 号。办理条件本县境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施工企业。申请材料1
21、、 怀宁县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联系单 ; 2、 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怀宁县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备案表 (尚未开工招收农 民工的,可在参保之日起 30 日内报送) (以上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基本程序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怀宁县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 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材料,交参保征缴股窗口业务 员受理审核材料,经参保征缴股股长复核后,由参保征缴股窗口业务员将数 据录入业务系统生成工伤保险缴款通知书到政务中心税务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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