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育保险指南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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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沈阳市生育保险参保就医指南沈阳市生育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基本政策基本政策一、参保范围一、参保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 8.6。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新设立的用人单位以上月发放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或者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三、缴费方式三、缴费方式原则上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办理申报核定手续,经所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四、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见附件)四、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见附件)1.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缴费到账次月起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待遇;(2)缴费到账次月起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补贴待遇;(3)连续缴费满 10 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补缴时间不计算) ,分娩、妊娠 28 周及
3、以上引产或死胎、流产、引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2.男职工:(1)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2)连续缴费满 10 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补缴时间不计算)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23.外国籍职工: 女职工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及生育津贴待遇(不包括计划生育相关待遇) ,男职工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最多享受 2 次。4.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
4、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1)分娩、妊娠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2)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6.参加生育保险的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7.参保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8.生育津贴与工资不兼得,退休人员不计发生育津贴。3就医指南就医指南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社会保
5、障卡(医疗保险卡)及相关资料到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津贴。五、妊娠分娩五、妊娠分娩参保人员进行产前检查,发生的医疗费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账户不足部分,现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应持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孩生育登记单 、 多孩生育登记单 、 孕妇保健手册 (外国籍职工除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含产前检查补贴) ,由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六、流产、引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六、流产、引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参保人员进行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应
6、持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结婚证选定一所医院就医,定点医院一旦选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由定点医院按规定标准结算。七、妊娠引起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的治疗七、妊娠引起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的治疗参保人员因妊娠引起的严重并发症、合并症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相关政策执行。八、转院八、转院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办理转院生育的,转院前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支付,生育医疗费在生育的转入医院按规定标准结算。九、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九、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或分娩的,应持急诊病历或入院通知单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到所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办
7、理登记手续。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3 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4十、异地就医十、异地就医长期在外地工作(派出机构) 、夫妻两地分居或投靠双方父母的参保人员,由参保单位经办员、参保人员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或在网上进行异地生育就医登记。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办理异地就医所需资料:1.异地
8、生育申请表 (一式两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孩生育登记单 、 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5申领流程申领流程申领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于分娩、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3 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划入个人社会保障卡
9、内) ,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1111、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一)女职工妊娠分娩所需资料(一)女职工妊娠分娩所需资料1.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医疗费收据原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小结 、 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复印件(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参保单位账号表 、 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孩生育登记单 、 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二)女职工流产、引产所需资料(二)女职工流产、引产所需资料1.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医疗费收据原件;3.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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