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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广西生育登记表登记情形:(1) (2) (3) (4) (5)男方基本情况女方基本情况姓名民族姓名民族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单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单位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现居住地婚姻状况 双方初婚 男初婚女再婚 男再婚女初婚 双方再婚夫妻结婚登记时间男方、女方生育收养情况孩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出生医学证明号码)血缘关系我们夫妻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无缺漏。如有不实或缺漏,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夫妻双方(签名、盖指印):代办人(签名、盖指印): 代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相片(夫妻双方两寸合影)信息核查情
2、况及受理机构意见:(盖章)年 月 日经办人联系电话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编号说明:1.此表1份,由登记机构留存。2.登记情形:(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2)生育第二个子女的;(3)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4)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生育两个子女的;(5)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3血缘关系:(1)夫妻双方亲生;(2)女方亲生;(3)男方亲生;(4)双方收养;(5)男方收养;(6)女方收养。4.受理机构意见:对申请人生育和收养状况清楚的签署“情况属实,予以登记”,对申请人因人户分离、多次多地流动等原因难以核实的签署“无法核实,依承诺登记”,其他需要说明的情
3、况详细注明。附件2办理生育登记一次性告知书一、登记对象1.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2.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3.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生育两个子女的;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二、登记时间:分娩前或者分娩后三个月内。三、登记地点: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四、登记所需材料(一)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二)其他相关证件:1.属再婚夫妻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2.属子女死亡后申请生育的,还需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均可)。(三)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2张。
4、(四)填写广西生育登记表一份。五、登记流程图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验,查看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并与系统平台的信息进行核对。一次性书面告知理由。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符合登记条件的夫妻可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服务窗口)领取广西生育登记表,也可自行从广西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门户网站下载。如实填写生育登记表相关项目。附件3广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男方基本情况女方基本情况姓名民族姓名民族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单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单位联系电话户籍地户籍地现居住地现居住
5、地婚姻状况 双方初婚 男初婚女再婚 男再婚女初婚 双方再婚夫妻结婚登记时间男方、女方生育收养情况孩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出生医学证明号码)血缘关系我们夫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款第 项规定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 条第 款第 项规定,申请再生育。请予批准。我们夫妻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无缺漏。如有不实或缺漏,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夫妻双方(签名、盖指印):代办人(签名、盖指印): 代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相片(夫妻双方两寸合影)审批单位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再生育证编号说明:1.此表一式
6、两份,由审批单位留存1份,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备案1份。2.血缘关系:(1)夫妻双方亲生;(2)女方亲生;(3)男方亲生;(4)双方收养;(5)男方收养;(6)女方收养。3.审批单位意见:对申请人生育和收养状况清楚的签署“情况属实,已办结发证”,对申请人因人户分离、多次多地流动等原因难以核实的签署“无法核实,依承诺办结发证”,不能办证的签署为:“再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并且说明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详细注明。- 3 -附件4办理再生育申请一次性告知书一、申请对象(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
7、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四)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因伤致残,经依法鉴定,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六)夫妻双方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已生育两个子女的;(七)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二、办证时间:分娩前办结。三、办理地点: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四、申请所需的材料(一)夫妻
8、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二)其他相关证件。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形,相应提供夫妻双方子女的病残儿鉴定书、伤残鉴定书;再婚对象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的原件。(三)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3张。(四)广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五、再生育申请审批流程图夫妻双方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领取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也可自行从广西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门户网站下载,并按规定如实填写。申请材料齐全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材料。调查核实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不发放再生育证,并下达不予批准通知书。审核通过,发证单位发放再生育证。在批准再生育决定之日起二十个工
9、作日内,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备案.附件5 委 托 书委托人: 委托人: 性别: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被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本人委托 作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 事宜,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结为止。 委托人男方签名(盖指印): 委托人女方签名(盖指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6受理回执(存根) 编号:_(第_号)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夫妇提出的 申请和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1. 生育登记表 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2. 夫
10、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份。 3. 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复印件 份。4. 结婚证复印件。 5. 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 张。 6. 伤残鉴定书(姓名: ) 7. 病残儿鉴定书(姓名: )8. 死亡证明(姓名: ) 9. 其他材料 现已受理,请予 年 月 日前来领证,特此通知。签收人: 联系电话: 送达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备注:1.中缝盖骑缝章,上联由办理单位存档,下联交付申请人。 2.已提交的材料在“”内打“”或写出具体姓名。受理回执 编号:_(第_号)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夫妇提出的 申请和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1. 生育登记表 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2.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份。
11、3. 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复印件 份。4. 结婚证复印件。 5. 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 张。 6. 伤残鉴定书(姓名: ) 7. 病残儿鉴定书(姓名: )8. 死亡证明(姓名: ) 9. 其他材料 现已受理,请予 年 月 日前来领证,特此通知。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7不予受理通知书(存根,此表用于再生育审批) 编号:_(第_号) :经审核,你夫妇递交的 申请因以下原因不予受理: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_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通知。签收人: 送达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备注:中缝盖骑缝
12、章,上联由办理单位存档,下联交付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_(第_号) :经审核,你夫妇递交的 申请因以下原因不予受理: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_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年 月 日附件8补正材料通知书(存根) 编号:_(第_号) :你夫妇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了 申请,经审查,你夫妇递交的 申请材料需补正以下内容:1.2.3.签收人: 联系电话: 送达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备注:中缝盖骑缝章,上联由办理单位存档,下联交付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_(第_号) :你夫妇于
13、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了 申请,经审查,你夫妇递交的 申请材料需补正以下内容:1.2.3.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补正申请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办理(审批)时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年 月 日附件9不予批准决定书(存根,此表用于再生育审批) 编号:_(第_号) :经审查,你们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不予批准再生育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签收人: 送达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备注:中缝盖骑缝章,上联由办理单位存档,下联交付申请人。不予批准决定书 编号:_(第_号) :经审查,你们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不予批准再生育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1月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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