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暂行办法.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暂行办法.doc(1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 仅供参考 学习与交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精品文档】第 12 页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财政部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财金201056号)、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2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金融工作局为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
2、审批、监督、风险防范与处置。区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区县小额贷款公司初审、日常监督管理、风险防范与处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和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区县财政局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会计日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机制。小额贷款业协会应制定自律规则、从业人员职业标准,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并接受市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四条 主管部门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外部审计等方式,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 第五条 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业务检查,并视小额贷款公司经
3、营情况适时安排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业务经营的合规性。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经营应当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业务。主管部门重点检查:1.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住所、业务范围、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章程、组织形式、合并、分立、调整股权结构等变更事项;2.贷款投向;3.资金来源、比例;4.贷款利率;5.贷款回收情况。 (二)资产质量。小额贷款公司实行贷款风险分类办法,参照银行业风险认定标准,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主管部门重点关注逾期贷款;检查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三)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主管
4、部门重点检查:1.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流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2.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情况;3.出账审批制度、财务核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交接制度、内部审计稽核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4.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情况等。 (四)业务数据的真实性。主管部门核查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会计记录和报表与上报主管部门数据的一致性,重点关注贷款本金及利息核算的真实性和上报主管部门数据的真实性。 (五)风险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该明确贷款风险管理的责任人,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应该建立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主管部门检查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情况。 第六条 主管部门
5、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包括信息收集、信息分析评估、信息归档等。 第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市区两级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报送上月业务经营情况等材料(见附件)。区县主管部门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材料后,对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估,并于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向市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本区县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 第八条 区县主管部门按季度、年度向市主管部门报送监管报告,分析季度、年度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风险状况及变化趋势,并提出监管意见、建议及工作计划。 第九条 市主管部门以及区县主管部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档案。档案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小额贷款 公司 试点 监督 暂行办法
![提示](https://www.deliwenku.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