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案(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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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寓居证发放办法试行)以及(市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寓居证发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和寓居证发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我镇社会稳定,保障全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主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施行方案。指导思想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建设和谐塘的总体要求,围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战略目的,从有利于维护稳定,有利于依法行政,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确立“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
2、善管理、优化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目的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根据(市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寓居证发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全镇范围内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以及对出租房屋进行治安检查;进一步协助完善省级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的共建分享;做好(寓居证)的发放工作,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及时、高效地为符合条件有需求的流动人口办理(寓居证),以切实知足群众之所需;及时查处损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严密防备和严厉打击流动人口的犯罪活动等。实现一个目的: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寓居证)发放工作,力争7月30日以前完成80%以上全镇已进行登记和信息录
3、入流动人口的(寓居证)发放工作任务。组织领导成立塘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任副组长,综治办、计生办、派出所、工商所、学校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居委会计生专干兼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干,详细负责组织开展本村区域内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由同志兼任主任,同志为成员,详细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各村、各相关企业都要成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并配备1-2名专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为确保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需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按常住人口人平2元计算,专项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依法接受审计审核监督。工作方法1
4、、信息采集。镇区范围内,由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牵头,联合镇属各相关部门、驻镇各单位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寓居证受理和、租赁房屋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录入、安全检查、计划生育、纠纷调解等综合服务管理工作。要逐户、逐人查清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底数,查明暂住人口真实身份、暂住原因、从业处所,能否办理寓居证,有无(流动人口婚育证实),有无违法犯罪嫌疑,逐户逐人登记造册,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暂住登记信息录入省级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至公安机关。各村的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由各村计生专干负责开展。2、寓居证发放。流动人口管理站对属于寓居证发放对象的流动人口,初次申领寓居证的,依法发给其本人有效期为
5、1年的寓居证。对依法申报了暂住登记,已在暂住地连续寓居2年以上,需要继续寓居较长时间,并且能够提供“长期稳定工作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寓居住所等有关证实的流动人口,根据本人申请和实际需要,依法发给其有效期为3年或5年的寓居证。工作措施1、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和检查检验等基础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准确、全面把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并录入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2、稳妥推进流动人口寓居证的发放。对拟寓居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7日内,由公安机关发给(寓居证)。流动人口凭(寓居证)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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