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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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闽侯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目录一、指导思想1二、调整原则2(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2(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2(三)节约集约、统筹安排2(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2三、调整的主要内容3(一)耕地保有量调整3(二)基本农田任务调整3(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4(四)其他规划指标调整5(五)统筹推进其他相关工作5四、指标分配方案6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7(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7(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7(三)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8(四)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8(五)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9
2、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9(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9(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10(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11七、保障措施12(一)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12(二)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2(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12附表14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确保闽侯县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
3、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结合闽侯县实际,制定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为引领、改革开放为动力、转型升级为导向、共建共享为目标,主动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突出“生态闽侯、山水江城”发展定位,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促进土地
4、资源可持续利用。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国家、省和市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管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统筹安排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
5、,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安排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国土空间科学、合理、集约、高效开发。(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产业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促进“多规合一”。做好上下级规划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确保层层落实上级规划要求。三、调整的主要内容(一)耕地保有量调整1、严格保护耕地根据201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闽侯县2014年末耕地保有量为27212.76公顷(40.82万亩),按照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
6、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6729.08公顷(40.09万亩)。2、强化对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将减少占用耕地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审批的重要依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有效保护耕地资源。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871.40公顷(7.31万亩)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331.44公顷(2.00万亩)以内。3、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全面推进土地整理,适度进行土地开发,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全县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小于4871.40公
7、顷(7.31万亩),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不小于1331.44公顷(2.00万亩)。(二)基本农田任务调整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在现有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合理对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划定后,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24771.36公顷(37.1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布局得到优化,质量得到提高,整体符合划定要求。(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1、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616.15
8、公顷(30.92万亩)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185.32公顷(24.28万亩)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951.52公顷(14.93万亩)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4.86(20773亩)公顷以内。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引导城镇、工业及农村建设向集约化发展,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1683.39公顷(17.53万亩)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
9、制在4598.23公顷(6.90万亩)以内。3、土地利用集约目标调整随着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断优化,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8平方米以内。(四)其他规划指标调整1、园地调整规划至2020年全县园地规模调整为11611.69公顷(17.42万亩)。2、林地调整发展绿色产业,以增加林农收入为目标,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中心,森林资源管护为重点,林业发展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规划至2020年全县林地规模调整为133435.05公顷(200.15万亩)。3、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调整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
10、占用农用地,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0946.13公顷(16.42万亩)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4186.50公顷(6.28万亩)以内。4、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调整闽侯县中心城区原规划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3115.48公顷(4.67万亩),中心城区内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面积3696.50公顷(5.54万亩),现规划调整后,2020年的建设用地规模为4378.69公顷(6.57万亩)。(五)统筹推进其他相关工作1、协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在落实好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划足
11、补齐城市周边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优化布局、优进劣出、稳定数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定量、定质、定位将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落实到规划分区和地块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直接纳入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中。2、做好同城市开发边界工作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做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充分发挥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实体边界作用,避开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矿产采空区等,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时,允许建设区面
12、积不得超过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有条件建设区应与城市开发边界相衔接。3、做好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以确保区域生态安全为底线,在现行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对已纳入生态红线管控区范围内不再安排与生态保护无关的新增建设用地,现状建设用地应逐步退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划为非建设用地。四、指标分配方案闽侯县以实际土地利用情况为基础,优先保障未来几年重点发展区域的建设用地需求,并根据各乡镇用地需求及现状耕地、林地和园地,合理分解市级下达的十三项规划调控指标
13、至各乡镇(详见附表及调整方案说明)。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为最大限度保护城市周边良田沃土和绿色田园,引导城市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土地,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在原来规划安排的基础上,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的要求,把城市周边一些应划而未划的优质耕地,特别是那些质量等级高、耕作条件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土地划出,实现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有明显提高,质量高于行政辖区全域平均水平。充分考虑城郊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和管控城市空间发展形态等多方面需要,把现状耕地分布集
14、中区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围区域、用作城市生态绿化和城市组团空间隔离的区域、主要交通道路沿线区域作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入的重点区域,努力形成集中连片、围城包路、城乡相融的永久基本农田空间格局。(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在现有基本农田基础上,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优化布局、优进劣出、稳定数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将现有基本农田中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重叠的耕地,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或因建项目急需落地的,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等划出,并将25度以上
15、坡耕地及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划出。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包括零星分散、规模较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十三五”期间急需落地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等,如东台工业区、南通瓜山片区、白沙特色小镇、112县道等项目。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优化空间布局,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上级下达闽侯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为24771.36公顷(37.16万亩),最终全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
16、4773.62公顷(37.16万亩)。(三)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不得多预留一定比例永久基本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不得随意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法定条件的,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让的,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当、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17、。(四)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保护基本农田,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禁止破坏基本农田。坚持党政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严厉查处、重典问责。(五)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在利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
18、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化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在与相关规划协调的基础上,按照“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等原则,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通过布局优化调整,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任务,科学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形成以环绕城镇工矿、村镇建设用地区的连片高产稳产
19、耕地、交通沿线耕地为主体,主要分布于平原、台地和河谷盆地的全域永久基本农田格局。闽侯县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的大湖乡、廷坪乡、洋里乡、鸿尾乡等山区乡镇。其中北部地势较高,耕地质量相对较好,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大湖乡、廷坪乡,呈面状分布。(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1、建设中心大县城以甘蔗街道为中心,辐射竹岐、荆溪、白沙,实现四个乡镇(街道)跨江联动发展。改善大县城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教育、医疗、文体的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市政道路、管网建设,提升承载能力。围绕景观廊道打造,推进绿道网建设和“三边三节点”整治,加快旧城改造,改善县城景观风貌,提升县城形象魅力。2、打造海西高新技术
20、产业园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主要以上街镇、南屿镇为主体,作为科技旅游城、创意产业集聚区,引导该区与大学城联合构建文化创意、科研研发基地,结合乌龙江、旗山风景区资源,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生态旅游用地。3、培育重点小城镇以青口“小城市”培育试点为契机,带动尚干、祥谦互动融合发展,将汽车城建设成为城市功能基本完善、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以城带乡和就近就地城镇化成效显著的宜业宜居小城市。以现代物流、商贸服务等产业为支撑,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将南通建成山水生态宜居新城,重要的商贸物流基地。高标准加强文化设施、娱乐设施、商业设施建设,优化
21、生活住区环境,提高生活服务职能,将上街建成城、校相依,文化高品位、环境园林化、功能现代化的大学城区。4、加快北部山区发展推进福州外郊环线(闽侯段)及京台高速互通口建设,加快公交服务一体化,加强北部山区与县城和福州市区的交通联系便利度,切实降低北部山区的交通成本,提高北部山区的投资环境,促进北部山区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与物流业的发展。加快文化、医疗、养老设施合理布局和建设,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布局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养生度假和休闲旅游。(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加强闽侯县与福州市区的联系,重点加快高速互通项目及京台高速至大湖乡连接线建设,推进滨江大道北延伸线、滨江大道延伸线、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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