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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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专利侵权纠纷一 概述(一)专利侵权定义: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其专利的行为。(二)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客体:客体: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权有效的客体。专利权有效的客体。没有了专利权,实施行为不会构成侵权。没有了专利权,实施行为不会构成侵权。1、有被侵犯的客体2、有法定的侵害行为产品: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方法:使用该方法,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体现 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假冒专利行为也属对专利权的法定侵害 行为。
2、3、侵害行为有违法性侵害行为必须是违法,才算侵犯专利权。侵害行为必须是违法,才算侵犯专利权。有侵害行为,但不违法,不算侵犯专利权的有侵害行为,但不违法,不算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行为。不视为侵权的:不视为侵权的:专利法第专利法第6969条条国家计划许可的:国家计划许可的:专利法第专利法第1414条条强制许可的:强制许可的:专利法第专利法第4848、4949、5050、5151条条4、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生产经营为目的,构成侵权;生产经营为目的,构成侵权;非生产经营为目的,不构成侵权。非生产经营为目的,不构成侵权。如:如: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专利权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专利权的;个人的爱好和需
3、要而使用专利权的。个人的爱好和需要而使用专利权的。5、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经许可实施,构成侵权;未经许可实施,构成侵权;经许可或实际上默认的实施,不构成侵权。经许可或实际上默认的实施,不构成侵权。6、行为人必须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二、直接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
4、、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许诺销售、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制造:生产 加工 与规模、数量、使用方法及时间无关。2、使用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
5、售:行为人明确表示愿意出售一种许诺销售:行为人明确表示愿意出售一种形式: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形式: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既可以是展示、演示的,也可以是既可以是展示、演示的,也可以是需要注意需要注意-已经构成侵权的产品!已经构成侵权的产品!特定的专利产品的行为广告、传真、网上的。4、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7、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8、制造、销售或者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 品的行为三、专利权限制(一)法定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一)法定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 1、国家计划许可实施行为、国家计划许可实施行为
6、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2 2、强制许可实施行为、强制许可实施行为 (1 1)未能获得专利权人许可时的强制许可。)未能获得专利权人许可时的强制许可。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
7、专利申(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2 2)根据国家利益的强制许可。)根据国家利益的强制许可。(3 3)关联专利的强制许可。)关联专利的强制许可。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
8、,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五十条第五十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3、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的实施行为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日至授权公告日这一段时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日至授权公告日这一段时间,称为临时保护
9、期。间,称为临时保护期。临时保护期实施发明专利申请技术,不是专临时保护期实施发明专利申请技术,不是专利法意义的侵权纠纷,而是支付使用费纠纷。利法意义的侵权纠纷,而是支付使用费纠纷。使用费纠纷的提起必须是申请人最终获得专使用费纠纷的提起必须是申请人最终获得专利权之后。利权之后。4、专利申请公开前的实施行为发明专利申请日至公开日期间,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申请日至公开日期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专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专利法未给予专利保护。利法未给予专利保护。上述期间,有人实施了专利申请技术:上述期间,有人实施了专利申请技术:如系自己独立研制出的,不构成侵权;如
10、系自己独立研制出的,不构成侵权;如系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如系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如系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泄露的,行如系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泄露的,行为人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为人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几种行为1、专利权用尽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进口该产品的;2 2、先用权、先用权(1 1)定义:)定义
11、: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权利。续制造、使用的权利。(2)获得先用权的条件制造或者使用的行为发生在他人取得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以前。制造或者使用的行为发生在他人取得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以前。制造的产品或者使用的方法必须跟他人获得专利权保护的产品或者方制造的产品或者使用的方法必须跟他人获得专利权保护的产品或者方法相同。法相同。制造或者使用的技术是先用权人自己独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袭、窃取制造或者使用的技术是先用权人自己独立
12、完成的,而不是抄袭、窃取专利权人的。专利权人的。先用权人在他人专利申请日以前,至少已经做好了制造或者使用的必先用权人在他人专利申请日以前,至少已经做好了制造或者使用的必要准备。要准备。先用权的制造或者使用的行为,只限于原有的范围和规模之内。先用权的制造或者使用的行为,只限于原有的范围和规模之内。先用权人对该发明创造只能是自己实施,不得任意转让。先用权人对该发明创造只能是自己实施,不得任意转让。(3)先用权的举证责任是先用权人技术上的准备技术上的准备生产上的准备生产上的准备完成了样品完成了样品3、在临时过境的交通工具上使用专利的行为条件:临时过境交通工具国与我国有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
13、惠原则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使用4、非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使用的范围: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的制造使用的范围: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的制造 行为、使用行为,非销售行为、使用行为,非销售 行为。行为。五、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定1 1、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以专利产品确定专利保护范围。不能以专利产品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权利要求由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的技术特征组权利要求由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的技术特征组成。成。(一)保护范围的确定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14、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产品的外观设计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2、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对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权属法官和行政执法人员,对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权属法官和行政执法人员,不属于原告、被告,也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不属于原告、被告,也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查员。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的文字或者措辞为准。权利要求只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
15、利说明书所记载的必要构成事项的简明表述。搞清楚权利要求中某项技术术语的准确含义要参考有关文件。尤其是专利权人认可、承诺、确认或者放弃的内容。()()()、专利说明书在确定专利保护范围中的作 用在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不易理解时,根据说明书在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不易理解时,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给予清楚的解释。记载的内容给予清楚的解释。权利要求的保护过大时,根据说明书对权利要求适当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过大时,根据说明书对权利要求适当缩小。权利要求的范围过小时,根据说明书对权利要求适当扩大。权利要求的范围过小时,根据说明书对权利要求适当扩大。()专利保护范围是以经过说明书正确解释的权利
16、要求的内容确定的。()侵权诉讼中说明书在方面起到解释作用:(二)专利侵权判定中应明确的一些概念1 1、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2、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前序部分为主题名称与主题最接近的现有前序部分为主题名称与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为主题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特征部分为主题区别于最接
17、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技术特征;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前序部分的前序部分的“一般技术一般技术特征特征”特征部分的特征部分的“区别特征区别特征”3、必要技术特征与附加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达到目的和效必要技术特征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达到目的和效果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果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必须写进独立权利要求中。必要技术特征必须写进独立权利要求中。不同种类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是不同的。不同种类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是不同的。方法:步骤(工序)和(或)工艺参数方法:步骤(工序)和(或)工艺参数产品:部件与部件之间的空间位置、连接关系或装配关系产品:部件与部件
18、之间的空间位置、连接关系或装配关系附加特征为非必要技术特征,与达到发明创造的目附加特征为非必要技术特征,与达到发明创造的目的有关。的有关。可以是对引用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对引用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增加的特征可以是增加的特征附加特征,应当写进从属权利要求。附加特征,应当写进从属权利要求。侵权判断时,考虑的是必要技术特征。侵权判断时,考虑的是必要技术特征。4、基本专利与从属专利(母专利与子专利)在原有产品专利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在原有产品专利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在原有产品专利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发现了新的用途。在
19、原有产品专利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发现了新的用途。在原有方法专利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发现了新的用途。在原有方法专利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发现了新的用途。()概念:()概念:一项专利的技术特征包含了前一专利的技一项专利的技术特征包含了前一专利的技术特征,则前一专利为基本专利,后一专术特征,则前一专利为基本专利,后一专利为从属专利。利为从属专利。()形成从属专利的形式:()实施从属专利,构成对基本专利的侵权基本专利与从属专利的权利人可协商交叉使用,也可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叉强制许可使用。()(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1 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最简单、最常用、最基本的原则最简单、最常用、最
20、基本的原则包括四种情况:包括四种情况:(1 1)字面侵权: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字面侵权: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连技术特征的文字表述都相同。同,连技术特征的文字表述都相同。(2 2)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完全相同。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完全相同。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完全覆盖了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完全覆盖了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3 3)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而侵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而侵权物出现的技术特征是上位概念下的具体概念,也属于权物出现的技术特征是上位概念下的具体概念
21、,也属于技术特征相同。技术特征相同。(4 4)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数量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数量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侵权物中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侵权物中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而且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征,而且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2、等同原则侵权判定中的一条重要原则“等同等同”的技术特征,是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各项的技术特征,是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各项技术特征,不仅指区别特征,也包括公知技术特技术特征,不仅指区别特征,也包括公知技术特征。征。“等同等同”,指的是技术方案中具体技术特征的功,指的是技术方案中具体技术特征的功能、作用的等同,不是侵权物
22、和专利两个技术方能、作用的等同,不是侵权物和专利两个技术方案的整体等同。案的整体等同。“等同等同”的技术特征,作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技术特征,作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了权利要求书之后,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阅读了权利要求书之后,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等同替代物能联想到的等同替代物。(1)定义:等同原则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2 2)等同原则的适用:)等同原则的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在涉及在涉及“等同侵权等同侵权”时,专利权人曾作过承诺、认可或放时,专利权人曾作过承
23、诺、认可或放弃,则先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后适用等同原则。弃,则先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后适用等同原则。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必须依照专利文档。法院可要求当事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必须依照专利文档。法院可要求当事人提供,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核实。人提供,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核实。专利权人只有在授权和维持专利权有效时承诺、认可或放专利权人只有在授权和维持专利权有效时承诺、认可或放弃的内容,才在侵权诉讼中不得反悔。弃的内容,才在侵权诉讼中不得反悔。侵权诉讼中,被告不作请求时,法院不主动运用侵权诉讼中,被告不作请求时,法院不主动运用“禁止反禁止反悔原则悔原则”。()()含义:专利权人对其在专利申请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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