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标准技术设计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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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文件 卫医发2000 184 号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推广科学、合理用血技术,杜绝血液的浪费和滥用,保证 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我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组 织专家制订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二年 月 日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 二年六月二日印发校对:高光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
2、民共和国献血 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 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 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第二章 输血申请 第五条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 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
3、的不良 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 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 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_,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 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 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 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 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 患者治疗性血
4、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 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 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 对于()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 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 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 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二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 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第十三条
5、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第四章 交叉配血 第十四条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 第十五条 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 受血者和供血者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血型 (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 配血。 第十六条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 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 缩血小板应血型同型输注。 第十七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
6、筛 选试验: 交叉配血不合时; 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第十八条 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 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第五章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第十九条 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 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 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 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_、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第二十条 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 料需保存十年。 第二
7、十一条 按、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 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第二十二条 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品 种 保存温度 保存期 1浓缩红细胞() 42 :21 天 :28 天 :35 天 2少白细胞红细胞() 42 与受血者血 型相同 3红细胞悬液() 42 (同) 4洗涤红细胞() 42 24 小时内输注 5冰冻红细胞() 42 解冻后 24 小时内输 注 6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1) 222 24 小时(普通袋)或 (轻振荡) 5 天(专用袋制备) 7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同2)(同1) (同1) 8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 222 24 小时内输注 () 9新
8、鲜液体血浆() 42 24 小时内输注 10新鲜冰冻血浆() 20以下 一年 11普通冰冻血浆() 20以下 四年 12冷沉淀() 20以下 一年 13全血 42 (同) 14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 及时解决并记录。 第二十三条 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 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细菌生长菌落810 分钟或 200立方米为合格。第六章 发血 第二十四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第二十五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 病室、床号、
9、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 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_第二十六条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 26冰箱,至少 7 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二十八条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第七章 输血 第二十九条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
10、项内容, 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三十条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 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三十一条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 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 理盐水。 第三十二条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 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 继续输注。 第三十三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
11、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 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 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三十四条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 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 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入;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血型、()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 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血型、 ()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
12、和非盐水相试 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 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 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 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_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 57 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三十五条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 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第三十六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
13、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 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自 2000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1、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2、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又称输血前检查): 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 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核 查。3、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科主任批准后,逐项填
14、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 ,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每 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择期手术病人用血量预 计大于 2000mL 以上者,提前 2 天送血样和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并报送医务科审批。 4、预定计划 3 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 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 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 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6、AB 型血、血小板、RH(D)阴性
15、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 输血科不储血。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 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 室收入中扣除。7、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 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 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 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取血工作的 顺畅。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 8、 确定输血后,
16、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 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输血前由医师填写 合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9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 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 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_10、 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 核,并在医院输血管理系统上逐项登记配血试验结果,并打印配血报告单。11、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
17、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 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12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 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 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取血者在配血报告单(一式两份)上签字后方 可发出。病人的陪人和家属、实习生不能取血。 13、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 26冰箱,至少 7 天,以便对 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14、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 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18、15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 住院号、病室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 外观等,准确无误时,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16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 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 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静脉注 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 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9、(1)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 、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 做好记录。17 、输血科接到有关输血异常情况的通知时,输血科医技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同 医护人员一起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保存好输血反应回报单, 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18、 输血完毕后应将血袋交由输血科室,至少保存一天,集中处理。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一)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 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2.认
20、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 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_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 业道德。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 严防责任事故发生。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 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10.每
21、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 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二)临床输血制度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5.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 录。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22、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向 输血科(血库)申请备血。9.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10.输血科(血库)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 ABO 正反定型、Rh 血型)和交叉 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_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 “七查”指: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条形码号;献血者血型; 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效期;储存条件;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 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住院号;病室、床号;病人血 型;配
23、血结果;献血者血袋号;血液品种;血量。“九不用”指: 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 用;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血浆层 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 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过期血或有疑问 的血液不用。13.输血以“先慢后快,密切观察”为原则,输注前 15min,以 13ml/min 为 宜,无输血不良反应后,适当加快速度,一旦有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 查清原因后再输注。14.做好输血过程记录,对输血不良反应及时认真处理,并记录。15.规范书写输血病历和“三单一
24、书”,“三单”指:临床输血申请单、 配血试验报告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书”指:输血治疗同 意书。16.做好配血后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配血后标本 260C 至少保留 7d,输血后血袋至少保留 1d。17.输血相关资料年终移交档案室妥善保存,至少十年。(三)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为了使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 制定本制度。1.输血科(血库)以“安全第一、服务临床”为宗旨,为临床各科提供各项优 质服务。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坚持 24h 值班制, 为临床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和安全可靠的血液及制品。3.做好本单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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