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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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0 页 共 274 页 石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7.1 基本规定 7.1.1 石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料石、水泥、外加剂等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合格证及复试报告。7.1.2 砌筑石材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2 的规定。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表 7.1.2 长度 L、宽度 B(m)允许偏差(mm)长度 L、宽度 B(m)允许偏差(mm)L(或 B)30 5 60L(或 B)90 15 3090 20 7.1.3 石砌体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
2、大部分的高度。(2)料石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7.1.4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料石砌体砌筑前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料石墙体或在料石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7.1.5 搁置预制梁扳的料石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 1:2.5 的水泥砂浆。7.1.6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料石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7.1.7 料石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不低于B 级。7.1.8 料石砌体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7.1.9 料石砌体工程检
3、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 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第 1 页 共 274 页 内。7.2 条石(料石)基础砌体工程 7.2.1 施工准备 7.2.1.1 技术准备(1)审查施工图,查阅相关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砌体分项工程施工方案。(2)根据基础类型、断面形状及尺寸,确定基础砌筑形式,绘制基础组砌图。(3)基础垫层验收合格后,根据轴线控制柱,放出基础的轴线和边线;根据标高控制点,测出水平标高。(4)根据基础每皮料石的高度及灰缝厚度,制作数量适宜的皮数杆。(5)对进场的料石、水泥、砂等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
4、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试验。(6)由试验室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材料,通过试验确定出砌筑砂浆的配合比。7.2.1.2 材料要求(1)条(料)石 1)料石基础主要采用毛料或粗料石。选用的石材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2)料石应六面方整,四角齐全,边棱整齐。料石的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 200mm,长度不宜大于厚度的 4 倍。料石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2.1.2-1 和表 7.2.1.2-2 的要求。料石各面的加工要求 表 7.2.1.2-1 项次 料石种类 外露面及相接周边的表面凹入深度(mm)叠砌面和接砌面的表面凹入深度(mm)1 粗料石 不大于
5、 20 不大于 20 2 毛料石 稍加修整 不大于 25 注:相接周边的表面是指叠砌面、接砌面与外露面相接处 2030mm 范围内的部分。料石加工的允许偏差 表 7.2.1.2-2 项次 料石种类 允许偏差(mm)宽度、厚度 长度 1 粗料石 5 7 第 2 页 共 274 页 2 毛料石 10 15 注:如设计有特殊要求,应按设计要求加工。3)选用的石材,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20。(2)砌筑砂浆 料石基础的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5。1)水泥:一般采用 32.5 级、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由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如出厂日期超
6、过三个月,应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2)砂:宜用中砂,并应用 5mm 孔径筛过筛。配制 M5(含 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3)掺合料:有石灰膏、磨细生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冻结或脱水硬化的石灰膏。4)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7.2.1.3 主要机具(1)机械设备 应备有 200L 倾翻卸料式砂浆搅拌机、石材切割机及石材打磨机等。(2)主要机具 应备有大铁锹、瓦刀、手锤、手凿,托线板、线坠、角尺、水平尺、钢卷尺、皮数杆、小白线,铁锹、筛子、扫帚、灰桶或存灰槽、勾缝条,手推胶轮车和磅
7、秤等。7.2.1.4 作业条件(1)基础垫层已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办完隐检手续。(2)放好基础的轴线和边线,测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皮数杆间距以不大于 15m为宜,在料石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均应设置皮数杆。(3)砌筑前,应将基础垫层上的泥土、杂物等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4)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碎砖或碎石代替。(5)常温施工时,砌石前一天应将料石浇水湿润。(6)选择好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料石修改等施工机械,尽量减少人工第 3 页 共 274 页 搬运等笨重体力劳动,以提高功效
8、。(7)校好计量设备,备好砂浆试模。(8)确保基槽边坡土体稳定,无坍塌危险。7.2.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1)根据料石基础砌体工程量、作业面及工期要求组建作业班组,每一班组以 2030人为宜,其中高、中级工不应少于70%。(2)以每个技工负责 3m 长砌体安排工作面。以自然间为界,每一段基础安排两个技工作业,每两个技工配一个普工。其中,盘角应由高级技工进行操作。(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组织砂浆搅拌和运输及料石搬运和修改(二次加工)人员,人员安排应能保证一线砌筑需要。其中,料石修改应由专业技工进行操作。(4)配备施工员一名,负责测量放线和砌筑过程中的作业指导。配备专职质检员一名,负责砌
9、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砌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配备试验员一名,负责水泥、砂、料石、砂浆的取样、送检等。7.2.2 质量控制要点 7.2.2.1 材料关键要求(1)条(料)石 1)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刷(洗)干净。2)进行现场修改(二次加工)后的料石,其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2.1.2-1和表 7.2.1.2-2的要求。3)在搬运和施工过程中,料石断裂或棱角受损严重,不得使用。4)在基槽深度超过2m 时,料石应用溜槽或滑板轻轻放下,禁止直接抛掷。(2)砌筑砂浆 1)必须严格材料计量,保证配合比准确。2)采用机械搅拌,按砂子水泥掺合料水的顺序投
10、料。砂浆应搅拌充分、均匀,稠度符合要求。3)砂浆应随伴随用,常温下拌好的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拌合后 3-4h 内用完;第 4 页 共 274 页 当最高气温超过 30时,必须在拌合后 23h 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4)砂浆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离析、泌水现象,在使用前,应人工二次拌合。5)混合砂浆中,不得含有块状石灰膏或未熟化的石灰颗粒。7.2.2.2 技术关键要求(1)料石基础应采取分段流水施工。合理安排机具及劳动力,搞好综合平衡,保证工程进度。(2)测定砂子的含水率,计算砌筑砂浆施工配合比,并严格材料计量,以保证砌筑砂浆强度。(3)认真做好基础的测量放线的技术复核工作,将误差严格
11、控制在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4)皮数杆制作应精确、规范,标示清楚。料石基础组砌正确,灰缝厚度符合要求。(5)料石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7.2.2.3 质量关键要求(1)料石材质与加工常见质量通病有:料石材质差,料石偏差大、表面污染。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7.2.2.3-1。料石材质与加工常见质量通病的原因及防治 表 7.2.2.3-1 项次 质量 通病 现象 原因分析 防治措施 1 料石材质差 1石材的岩种和强度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 2石材外表有风化层,内部有隐裂纹 1不按规定检查材质证明 2优劣混杂,以劣充优 3 外观质量检查马虎,以致混入风化石等不合格
12、品 1认真按规定查验材质证明或试验报告,并抽样复试 2强度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质地疏松的石材应予以更换 3加强石材外观质量的检查验收,风化石等不合格品不准进场 2 料石偏差大,表面污染 1.料石表面凹入深度大于施工规范的规定 2.料石长度太小 1.没有按照石材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的要求验收 2.运输、装卸方法和保1.按标准规定的质量采购、定货 2.料石进场应认真检查验收,杜绝不合格品进场 3.为避免料石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料石应规则叠放,并用竹木片或草绳隔第 5 页 共 274 页 3.料石表面有泥浆或油污 管不当 开 4.储存料石的堆场应坚实,排水良好,防止泥浆污染 5.少量形状、尺寸不良的料石在砌
13、筑前应进行二次加工 6.清洗被泥浆污染的料石,清除料石表面的水锈(2)基础工程常见质量通病有:砂浆强度不稳定,竖缝宽窄不一,料石与砂浆粘结不牢,水平灰缝不平直,基础标高偏差大。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7.2.2.3-2。料石基础工程常见质量通病的原因及防治 表 7.2.2.3-2 项次 质量通病 现象 原因分析 防治措施 1 砂浆强度不稳定 砂浆强度波动性大,匀质性差 1材料计量不准确 2砂浆搅拌不均匀 3掺合料材质不佳 4试块制作、养护不符合规定 1根据砂子含水率,随时调整砂浆施工配合比 2严格材料计量,控制好水泥、砂子、掺合料及水的每盘用量 3砂浆搅拌时间要充足,必须达到规定的搅拌时间
14、4按规定要求取样、制作、养护试块 2 料石与砂浆粘结不牢 1 个别石块出现松动 2 石块叠砌面的粘灰面积(砂浆饱满度)小于 80%3出现空缝、亮缝 1料石表面有风化剥露层或有泥垢、水锈 2砂浆不饱满或灰缝过大,砂浆收缩后形成缝隙 3砌筑砂浆凝固后,碰撞或移动已砌筑的料石 1所用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2料石表面的泥垢和水锈等杂质应清除干净 3料石采用铺浆法砌筑,不准采用先铺浆后加垫或先加垫后塞浆的方法砌筑 4按施工规范要求控制铺浆厚度。砂浆必须饱满,其饱满度应大于 80%5在砌筑过程中,采用灌浆法第 6 页 共 274 页 使竖缝砂浆饱满 6砂浆凝固后,不得再移动或碰撞已砌筑的石块。
15、如有移动,应重新铺浆砌筑 3 水平灰缝不平直 1 水平灰缝倾斜或呈波浪形 2 水平灰缝宽窄不一 1皮数杆固定不牢,标高不一致 2皮数杆间距过大或准线未拉紧,致使准线中间下坠 3料石厚度偏差大 4料石未跟线砌筑 1皮数杆固定牢固,将标高控制一致 2皮数杆间距以不大于 15m 为宜,将准线拉紧,中间可用托线板将准线托平 3厚度超标的料石应进行二次加工 4料石必须跟线砌筑 4 竖缝宽窄不一 1 竖缝过宽或过窄 2竖缝出现通缝、瞎缝、爬缝 料石组砌形式不当 1根据基础类型、断面形状及尺寸,确定正确的砌筑形式 2砌筑前,先按照组砌图试排料石,将竖缝排匀 3根据上下皮的错缝要求,转角处及交接处需要进行二次
16、加工的料石必须控制好加工尺寸 5 基础标高偏差大 基础顶面标高不在同一水平面,其偏差明显超过施工规范的规定 1基层标高偏差大 2砌基础不设皮数杆 3基础大放脚宽大,皮数杆不能贴近,不宜观察砌筑层与皮数杆的标高差 4料石的上下面未经必要的打凿、找平 1准确控制基础垫层的顶面标高,宜在允许的负偏差范围内 2砌筑挤出前,应普查基层标高,局部低洼处,可用细石混凝土找平 3基础砌筑必须设置皮数杆,并根据设计要求、块材规格及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4砌筑基础大放脚石,应双面挂线保持横向水平,每砌一皮,应用水准尺校对水平 5对上下面偏差大的料石,进行二次加工 注:1.先普浆后加垫砌筑
17、方法是指先按灰缝厚度铺上砂浆,再砌石块,最后用垫片来调整石块的位置。第 7 页 共 274 页 2先加垫后塞浆砌筑方法是指先用垫片按灰缝厚度将料石垫平,再将砂浆塞入灰缝内。7.2.3 施工工艺 7.2.3.1 工艺流程 砌筑工艺流程见图 7.2.3.1。基础验收、墙体放线 不合格 合格 料石验收、拌制砂浆 不合格 合格 留制试块 立杆挂线、试排撂底 不合格 合格 墙体盘角、砌筑、勾缝 不合格 合格 办理隐检记录 图 7.2.3.1 条石(料石)基础砌体 7.2.3.2 操作工艺 复 核 复 验 检 查 验 评 交接、养护 并转入下一循环 第 8 页 共 274 页(1)放出基础的轴线和边线,测
18、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拉上准线。(2)料石基础砌筑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基础垫层进行验收。(3)料石基础有墙下条形基础和柱下独立基础两种。其断面形状有矩形和阶梯形等,见图 7.2.3.2-1。阶梯形基础每阶挑出宽度不大于 200mm,每阶为一皮或二皮料石。(4)料石基础砌筑形式有丁顺叠砌和丁顺组砌。丁顺叠砌是一皮顺石与一皮丁石相隔砌成,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1/2 石宽;丁顺组砌是同皮内 13 块顺石与 1 块丁石相隔砌成,丁石中距不大于 2m,上皮丁石座中于下皮顺石,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1/2 石宽,见图 7.2.3.2-2。(5)砌筑前,先根据组砌图试排料石,再盘角挂线。(6)料石基础应双面
19、拉准线砌筑,先砌转角处和交接处,后砌中间部分。(7)第一皮料石应采用坐浆丁砌。上级阶梯的料石至少压砌下级阶梯料石 1/3。(a)(b)图 7.2.3.2-1 料石基础断面形状(a)矩形;(b)阶梯形(a)(b)图 7.2.3.2-2 料石基础砌筑形式(a)丁顺叠砌;(b)丁顺组砌 (8)灰缝厚度不宜大于 20mm。砌筑时,料石要放置平稳,砂浆铺设厚度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一般高出厚度为 68mm。第 9 页 共 274 页(9)料石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10)料石基础每天砌筑高度不应超过 1.2m。7.2.4 质量标准 7.2.4.1 一般规定(1)选用的石材必
20、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3)料石基础砌体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20mm。(4)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5)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采用丁砌层坐浆砌筑。7.2.4.2 主控项目 (1)石材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第 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2)砌体砂浆必须饱满密实,砂浆饱满度不应小
21、于80%。抽检数量:每步架抽查不应少于 1 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料石基础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2.4.2 的规定。抽检数量:外墙基础,每 20m 抽查 1 处,每处 3 延长米,但不应少于 3 处;内墙基础,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应少于 3 间,每间不应少于 2 处。料石基础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表 7.2.4.2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毛料石 粗料石 1 轴线位置 20 15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第 10 页 共 274 页 2 墙面垂 直度 每层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全高 7.2.4
22、.3 一般项目(1)料石基础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4.3 的规定。抽检数量:同 7.2.4.2 中(3)的有关抽检数量的规定。料石基础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表 7.2.4.3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毛料石 粗料石 1 基础顶面标高 25 15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2 砌体厚度+30+15 用尺检查 注:砌完基础后,砌体轴线和标高偏差应在基础顶面进行校正。(2)料石基础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抽查数量:外墙基础,每 20m 抽查 1 处,每处 3 延长米,但不应少于 3 处;内墙基础,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应少于
23、 3 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4.4 资料核查项目 料石基础工程需核查的资料见表7.2.4.4。7.2.4.5 观感检查项目(1)组砌方法应正确,灰缝均匀,不得有通缝、瞎缝。(2)灰缝砂浆应饱满,横平竖直,不得有空缝、亮缝。7.2.5 成品保护(1)不得在已完成的基础砌体上修凿石块和堆放石料,不得在刚砌好的基础上行走。(2)严禁居高临下向基槽内抛石,避免已砌筑好的基础受到冲击。(3)砌体中埋设的构造筋应加强保护,防止踩到或弯折。(4)基础回填或隐蔽之前,埋设或外露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管线及预埋件,应做好保第 11 页 共 274 页 护,防止随意碰撞、拆改或损坏。(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
24、以下时,在基础回填完成之前应继续降水,防止浸泡地基和基础。(6)基础回填应沿基础两侧对称回填,防止基础砌体单侧受到挤压,发生移位。(7)运输通道处的基础砌体顶面应覆盖草袋,上铺垫板加以保护。7.2.6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中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机械使用安全。(2)搅拌机系统的运行开车前应检查各系统是否良好。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电源箱应上锁。(3)搅拌机运行中严禁用铁铲伸入滚筒内扒料,也不得将异物伸入传动部分,发现故障应停车检修。(4)清理搅拌斗下的砂石,清扫闸门及搅拌器应在切断电源后进行。在送料斗提升过程中严禁在斗下敲击斗身或从斗下通过。(5)砌筑基础时,应经常观察基槽边坡
25、土体变化情况,防止基槽边坡土方滑移、坍塌。(6)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周围土层情况,发现裂缝和其他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离开危险点,采取必要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7)基槽外侧 1m 以内严禁堆物,施工人员进入坑内应有踏步或梯子。(8)当采用搭设运输道运送材料时,要随时观察基坑内操作人员,以防砖块等失落伤人。(9)基槽深度超过 1.5m 时,运输材料要使用机具或搭设步道,运料不得碰撞基坑支撑,基坑上方周边应设高度为 1.2m 的安全防护栏杆。(10)不准向基槽内直接抛石,也不准在基槽边缘修改料石,防止飞石伤人。(11)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浇水,消除粉尘污染。(12)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做到“工完、料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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