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教师进修实施办法.docx
《安徽大学教师进修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大学教师进修实施办法.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安徽大学教师进修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 综合素质,逐步使教师进修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 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正式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第 一线工作的教师(含专职科研人员)。第二章 教师进修工作原则第三条目标管理原则。学校将教师进修工作纳入各院、系、 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并严格考核。各单位应充分结合教 师队伍现状、学科特点和建设需要拟订年度进修计划,有重点、 有步骤地选派教师参加相应类型的进修。第四条重点支持原则。学校重点支持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进修。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学校不再受理其进 修申请。第五条 有序进
2、修原则。教师申请进修应有序进行,原则上任一类型的进修结束后满两年,方可申请其他类型进修;满五年, 方可再次申请同类型进修。两类或多类进修不得同时或交叉进行。第六条合约管理原则。进修教师离校进修前,须与人事处、 所在单位签订在职进修协议,明确并规范个人、所在单位与学校 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任一类型进修。第三十六条教师被进修单位录取后,须与人事处签订在职 进修协议。凡未经所在单位及学校同意而擅自进修的教师,一经 查实,自进修当月起停发工资,并以旷工论处;对擅自同意教师 自主进修或将自主进修教师报为满勤的单位,学校将严肃追究单 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第三十七条 教师进修采
3、取“所在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 管理原则。教师进修离校前和进修结束返校后须由所在单位向人 事处书面报告。第三十八条 教师进修应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期限完成。确 需延期的,各类进修按下列规定执行:1 .国内岗位进修不得申请延期。2 .国内学历学位教育需延期毕业的,应提前1个月向人事处 提交导师、培养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书面延期报告。3 .国家公派出国研修申请延期的,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 规定执行。4 .学校公派出国和自费公派出国(境)研修申请延期的,应 提前3个月向人事处提交国外单位、合作导师和本人所在单位签 署意见的书面延期报告,并附上项目计划和延期资助证明,经学 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延
4、期。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2 个月。第三十九条教师进修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人事处 交验学历学位证书或结业证(合格证),并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进修总结以及学术成果清单与证明材料各一份,由所在单位审阅、 盖章后交人事处存档。凡未交验证书并提交进修总结、成果清单 与证明材料者,不予报销进修费用。出国(境)研修人员另需提交一份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 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材料,回国3个月内在本单位举办一次 留学研修报告会或座谈会。第四十条教师完成进修后,应无条件及时(以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回校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服务期。第十章 附则学校设立教师进修专项基金,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5、专款专用。第四十二条教师出国(境)研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当年适用的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已签订协议的,按原协议执行。原安徽大学教师进修暂行办法(校政2006 14号)同时废止。第四十I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安徽大学非教学、科研人员进修暂行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其他 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第二条 非教学、科研人员适用进修类型为报考在职博、硕 士研究生。第三条申请进修具体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 队协作精神。2 .来校工作满四年并在现岗位工作满两年。3 .近两年年度及
6、绩效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4 .报考博士研究生当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硕士研究 生当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5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毕业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在职攻 读博士学位。第四条申请进修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进修条件的非教学、科研人员,应于报考 前3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2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根据学校和本单位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和队伍建设需要,予以审核、推荐。3 .职能部门审核。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报考的,经所在单位 推荐后,须报组织部审核。4 .人事处资格审查。人事处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 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进修手续。其中,报考者系部门主要负责人、 副处级干部的,另由
7、组织部分别报学校正职领导、分管领导批准。第五条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原则上限报考合肥本地高校; 攻读学位期间,须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正常享受工资和福利待 遇;学费由个人承担。第六条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录取同时办理转至教学岗位 手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可根据本人意愿与工作需要选择转 至教学岗位或不转岗。第七条被进修单位录取后,进修人员须与人事处签订在职 进修协议。凡未经所在单位及学校同意而擅自进修者,一经查实, 自进修当月起停发工资,并以旷工论处;对擅自同意工作人员自 主进修或将自主进修人员报为满勤的单位,学校将严肃追究单位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第八条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应及时向人事
8、处交验学历学 位证书,并提交书面进修总结以及学术成果清单与证明材料各一 份。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已签订协议的, 按原协议执行。第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第三章 教师进修工作流程第七条单位制定年度计划。每年9月底前,各院、系、教 学部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教师进修类型,统筹制订本单位下一年度 的教师进修计划,交人事处审核。第八条 学校审定发布。人事处审核后的各单位教师进修年 度计划报学校审定、发布,作为教师个人申请进修的依据以及各 单位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第九条教师个人申请。教师年度进修计划发布后,符合进 修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 事处进行资格审
9、查。第十条 在职进修协议签署。教师取得进修接收单位发出的 录取通知书或进修通知后,至人事处签署在职进修协议,根据协 议规定享受进修待遇、履行进修义务。第四章教师进修基本条件第十一条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师德高尚,爱 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第十二条在现岗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两年。第十三条认真承担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近两年年度及绩效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第十四条进修的学科专业与目前所从事的专业研究方向相一致。第五章教师进修类型第十五条 国内学历学位教育。指通过进修取得国家承认国 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报考在职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第十六条国内岗位进修。指为适应现聘
10、工作岗位需要,提 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而进行的非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国内访 问学者、国内合作研究、博士后研究、专业与课程进修等形式。第十七条出国(境)研修。指为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 促进学科与专业跨越发展而至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学习、进修,留学身份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 究和攻读博士学位等形式。第六章 国内学历学位教育第十八条学校重点支持教师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鼓励教 师报考“985工程”建设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学科以 及两院院士等著名学者的在职博士研究生。第十九条学校原则上不支持教师报考本校在职博士研究 生。对于硕士阶段非本校就读的教师,原则上可适当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大学 教师 进修 实施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