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租赁合同物件租赁合同-模板(或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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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地址: 电话:银行帐号:承租方:(乙方)地址: 电话:银行帐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 守: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 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1)租赁合同附表(略);(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3 )租赁设备确认书(略):(4 )甲方购货协
2、议副本,协议号: (略);(5 )乙方租赁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第十五条其它1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2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甲方: (章)经理: 业务员:乙方: (章)代表:年 月 日附:一、民法典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 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 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 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 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 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
4、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作出。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 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 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相关规定民法典也规定了 5种无效的合同(或民事法律行为)情形,具体为:1、无 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44条);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 意思表示(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46
5、条第1款);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3条第1款);4、违 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3条第2款):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4条)。三、合同已经生效了还能撤销吗合同己经生效了还能撤销。无论生效与否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 的情形都是可以撤销的。己生效的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以及举证证明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的情形的话,都可以申请法院或者 仲裁申请机构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6、,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 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 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 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
7、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 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1 .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 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 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2 .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 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 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变清后,该租赁物 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1 .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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