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85号文.docx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85号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85号文.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85号文 第一篇: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85号文 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一条 为了精确认定、刚好消退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以下简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平安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其次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 (一)超实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五
2、)通风系统不完善、不行靠; (六)有严峻水患,未实行有效措施; (七)超层越界开采;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实行有效措施; (九)自然发火严峻,未实行有效措施; (十)运用明令禁止运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平安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刚好变更平安生产答应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修理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平安生产责任人和平安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
3、得或者变更采矿答应证、平安生产答应证和营业执照; (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 “超实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 (设计)生产实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 (设计)生产实力10%的; (二)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惊慌的,或者接受“剃头下山开采的; (三)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四)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第五条 “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二)井下瓦斯超
4、限后不实行措施接着作业的。 第六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二)未装备矿井平安监控系统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意料的; (四)未按规定实行防治突出措施的; (五)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照旧组织生产建设的; (六)未实行平安防护措施的; (七)运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第七条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依据煤矿平安规程规定应当建立
5、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 (二)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三)平安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刚好实行措施予以复原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 第八条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行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矿井总风量缺乏的; (二)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实力不匹配的; (三)违背规定串联通风的; (四)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五)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简洁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接受联合布置
6、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六)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缺乏的; (七)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八)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运用的; (九)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 (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 第九条 “有严峻水患,未实行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
7、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状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二)水文地质类型困难、极困难的矿井没有设立特地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特地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三)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四)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五)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六)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七)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按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的。 第十条 “超层越界开采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超出采矿答应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 (二)超出采矿答
8、应证载明的坐标限制范围而开采的; (三)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第十一条 “有冲击地压危险,未实行有效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 (二)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特地设计的; (三)未进行冲击地压意料预报,或者实行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退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建设的。 第十二条 “自然发火严峻,未实行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开采简洁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的; (二)高瓦斯矿井接受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三)有自
9、然发火征兆没有实行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并接着生产建设的。 第十三条 “运用明令禁止运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运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书目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二)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平安标记,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 (三)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运用专用发爆器的,或者袒露放炮的; (四)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平安出口的; (五)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简洁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接受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第十四条 “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
10、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单回路供电的; (二)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三)进入二期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严峻的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没有形成双回路供电的。 第十五条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平安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或者批准后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擅自组织施工的; (二)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 (三)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 第十六条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
11、新取得或者刚好变更平安生产答应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修理作业进行劳务承包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建设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二)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商定双方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 (三)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平安生产答应证进行生产的; (四)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五)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修理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第十七条 “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平安生产责任
12、人和平安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答应证、平安生产答应证和营业执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改制期间,未明确平安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建设的; (二)改制期间,未健全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平安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建设的; (三)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答应证、平安生产答应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建设的。 第十八条 “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没有分别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平安、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运用平安生产费用的; (三)出现瓦斯动力
13、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到达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矿井,未马上依据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干脆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 (四)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的。 第十九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平安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2005年9月26日印发的煤矿重大平安生产隐患认定方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同时废止。 其次篇: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施行 12月3日,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签署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局令第85号,并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 重大 生产 安全事故 隐患 判定 标准 85 号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