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基站场地租赁合同铁塔租赁协议(十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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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铁塔基站场地租赁合同铁塔租赁协议(十七篇)铁塔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铁塔租赁协议篇一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甲方出租以下场地给乙方用于,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用场地地点及范围: 甲方自愿将位于的平方米的场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用时间: 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1.场地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协商场地租金实行以下 方式确定: a、租赁期限内场地租金固定不变,每年租金 元,税金 元,合计人民币 元(¥ )。 b、租赁期限内场地租金每 年 ,详细如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计人民币
2、 元(¥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计人民币 元(¥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计人民币 元(¥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计人民币 元(¥ )。 2. 上述税金按合同签订时的税率 %计算,由承租方担当;租赁期内税率或计算方式如有调整,按税务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重新计算。 3. 本合同场地租金(含税)总计为 元人民币(¥ )。 4. 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在租赁期内每 年等额付款,即每 年的 月 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 ); 四、 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场地系甲方全部(附甲方场地全部权证、土地使
3、用权证)或已获产权人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将该场地或土地作抵押,场地适于合同商定的租赁用途,并且有合法的权利将场地出租。 因甲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前合同义务、无权处分或超越权限等导致本合同无效、可撤销或无法实际履行的,甲方应退还全部已收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缺乏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本合同整体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判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本条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帮助处理乙方在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乙方申请用电用水等正常、合理利用租赁物供应便利,同时甲方应保证乙方进出基
4、站的道路畅通。 2、甲方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场地使用权,应告之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或抵押权人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并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确保租赁物全部权的转让或抵押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3、假如以上租赁的场地被国家征用,甲方应将未到租赁期限局部的租金加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乙方。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按【合同商定用途】使用租赁场地。 2、乙方自行施工并担当相关费用。 3、乙方施工和维护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拖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对拖延支付的金额,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甲方支付拖延履行违约金。 2、 甲方拖延交付场地的,按【 】元/天支付
5、拖延履行违约金。拖延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 因场地质量问题、产权纠纷或其他可归责于甲方的缘由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场地的,甲方应免收乙方受影响期间的租金,且每日应按当年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受影响期间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当年已收租金,并按当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 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间内没有更正或不予答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八、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乙方
6、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甲方应供应场地使用权证作为本合同附件,如甲方未能供应或所供应权证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商定,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和一切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订,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铁塔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铁塔租赁协议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7、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 乙方为进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加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加信号掩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 双方同意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1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其次条 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全部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担当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担当责任。 第三条 租赁用途
8、 3.1 建立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 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 租赁费标准为每年 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大写)元(rmb );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供应合规有效的发票,若供应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觉,乙方有权中止全部业务合作的权利。甲方于每年的第 个月的 日将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 天内支付租金。 第六条 交付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根据
9、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削减。 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 租赁场地使用 7.1 乙方应根据商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阻碍; 7.2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供应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场地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7.3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 消防及安全 8.1 甲方负责租赁场地范围外的区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员外,甲方应制止或限制他人进入租赁场地。乙方应根据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缘由造成对方损害的,均应担当赔偿责
10、任; 8.2甲方发觉租赁场地内消失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 拆迁 9.1租赁期内,遇政府拆迁的,双方应共同协商,相互协作与拆迁人洽谈。乙方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中补偿给基站的款项和停业补助费的一局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未根据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 %的违约金,违约金缺乏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 1 0.2 乙方无故延迟 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 %。 11.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订正的,乙方有权解
11、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担当以下违约责 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全部费用,并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 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缘由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连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2.1因不行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连续的,双方互不担当责任责任。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全部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 13.2 假如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
12、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3.3 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局部外,合同其他局部应当连续有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租赁期内,乙方仅担当合同商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铁塔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铁塔租赁协议篇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了建立乙方所在地区数字移动通信电话网,甲方在充分知悉乙方对租赁
13、物使用之用途及乙方作为电信运营商之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双方屡次协商就建立移动通信基站用房及/或用场地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第1种 第2种 第1+2种租赁标的(请在选择的类别前划“”)供乙方使用: 1、位于 的 平方米房间用作乙方建立基站机房,并供应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依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以及对房间进展机房改造。甲方供应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光缆及电源线。 2、位于 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立塔桅设备。甲方供应基站所处宗地
14、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光缆及电源线。 二、租赁期限 鉴于移动电话网运营的长期性,基站用房宜采纳长期租用方式,经协商,甲、乙双方全都同意租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使用至 年 月 日。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标的(包括基站用房、场地及供电、地线等附属设施)清理洁净交付乙方使用。 三、基站供电 基站供电采纳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甲方向乙方供应负荷为25kw的三相四线制基站专用380v供电电源,并供应供电线路安装路由。甲方配电室至乙方机房的供电线路施工及工程费用由乙方担当(乙方在机房内安装电表一块)。甲方同时应供应避雷接地线(依据测试结果定);并在乙方租用
15、的基站机房建成后一周内,供应电源。乙方按供电局收取的标准并根据电度表实际指示数向甲方缴纳电费,电费现价 元/度,电价调整以供电部门收费规定为准。乙方每 (月/季度)支付一次电费,同时甲方应供应等额收款收据。 (2)甲方向乙方供应安装电源所用路由,但不负责基站供电。乙方自行解决基站供电电源,并自付电费。在乙方供电工程未完成及基站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供应临时用电,电费由乙方按实际用电量付费。 (3)其他: 。 四、租赁费用及支付 1、双方商定,合同年总租金为 元 (大写:人民币元 整),税金为 元(大写: ),税金由乙方担当。本合同租金总额为:为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总税金为元(大
16、写: ),税金由乙方担当。 2、上述租金为本次基站租赁所需全部费用(乙方除缴纳上述费用外,不再担当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机房租赁费及楼顶平台安装天线占地费、施工协作费、电源供应费、电缆或光缆引入路由费、基站运行期间维护协作费等,不包含乙方自用电费。 3、税票的供应采纳以下第( )种方式: (1)甲方只供应收款收据,税金由乙方担当。 (2)甲方向乙方供应正式租赁发票。 4、租金以转账形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详细付款方式为: 。5甲方指定收取租金、电费的银行账户信: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 号: 五、甲方责任 1、负责基站用房出租期间的常规维护及通信塔所处空地的土地治理,帮
17、助乙方准时处理供电线路及避雷接地线的故障,保证符合乙方基站使用要求。 2、甲方保证在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时,合法拥有该空地及房屋的产权或支配权,不存在影响乙方租赁使用的权属问题和纠纷。甲方保证乙方可不受干扰地根据商定用途使用租赁场地及房屋,否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协作乙方维护机房的安全消防工作,未经乙方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乙方所安装的一切设备。 4、租赁期内租金按合同商定执行,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除基站租金或电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5、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供应进出基站设施的便利,并允许乙方于租赁期内在机房及通信塔进展3g等设备、天线、馈线的增补和更新以及
18、落实国家规定的电信运营共建共享政策。 6、甲方在其管辖范围内,为乙方的传输光缆由户外引入机房供应路由及用地位臵,并为乙方托付的基站建立施工单位供应施工所需便利条件及协作。 7、租用期内,如遇因基站所在场地或建筑物施工、改造等引起乙方传输光缆、动力电引入电缆、天线等需同时进展改造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为乙方供应新的路由、地点,同时协作乙方进展线路割接改造。如遇规划停电,有义务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相关人员,协作乙方做好应急停电设备的投入。 8、租赁期内,如乙方基站所在土地或建筑物发包、整体出租、出让,甲方应保证使新的承包人或承租人或全部人连续履行此合同。 9、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
19、让全部或局部乙方应付帐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10、甲方负责保证房屋能够正常使用,如有漏水状况准时修理,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其费用由甲方担当。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商定准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电费。 2、保证承租期间用房安全,不随便破坏房体承重构造和已有设施,不在基站以外的地方堆放物品,设臵障碍。 3、自觉遵守甲方对进驻单位的有关规定,爱惜甲方各种设施,凡属乙方治理不善和人为缘由而造成所租房屋内有关设施的丧失、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严格根据合同商定使用土地和房屋。 5、乙方保证所建基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 6、保障安全用电,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进展
20、常规维护及检修。 7、乙方设备的修理、保养及更新改造由乙方负责,其费用由乙方担当。 8、乙方保证所用设备不影响甲方的电视系统、计算机系统及其它通信系统的正常工作,如产生干扰,乙方应设法尽快排解。 9、乙方在施工、维护设备时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10、乙方维护人员应遵守甲方治理制度,进出大门应出示相关证件。 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对甲方所供应的场地进展地勘,检查该场地是否适合乙方用途。 七、联络与通知 为了适当履行合同,双方同意建立联络人制度,联络人有权代表本方与对方进展交涉,并且负有将本方有关合同履行的重要事项告知对方的通知义务。联络人有义务就对方提请确认的事项进展确认或者报告本方解决
21、。联络人的变更应当准时通知对方。 联络人 甲 方: 乙 方: tel: 八、变更和续约 1、租赁期间,如甲方将房屋或场地出卖给第三方,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该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固然甲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担当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同时,甲方应按合同商定向乙方担当相应违约责任。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连续租用应提前与甲方进展协商,办理续租手续。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 因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除应赔偿全部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20%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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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塔 基站 场地 租赁 合同 协议 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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