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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道蓬吴线(S285)化州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省道S285线化州南段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 评价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二00八年十一月1、项目由来现有的省道蓬吴线(S285)全线起于广东省化州市平定镇的蓬利,终点位于广东省吴川市,其中,位于化州市境内的南路段(主线起点位于化州市鉴江开发区橘州市场,与省道牛化线的环交相接,终点位于化州市的长歧镇与吴川的交界,即至茂湛高速公路浅水互通立交出口交叉点;支线起点从下东山平交起,终点位于化州长歧镇与吴川长歧镇的交界)是化州市通往广州、湛江、广西、海南等地区的一条重要通道。据调查,此路段的现有公路标准较低,
2、路况较差,交通秩序较为混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沿线交通噪声扰民情况较为突出。因此,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量的需要,改善区域交通状况,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经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粤计基【2002】913号文件”批准,省道285线化州南段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拟投资23011万元,对此路段进行改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制度。为此,省道285线化州南段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环
3、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接位受委托后,在多次进行线路踏勘,环境现状调查和调查研究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标准等为依据,编制出省道蓬吴线(S285)化州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08年10月31日,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了专家评审,并形成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评价单位在严格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后形成了本报批稿。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评审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将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2、项目基本概况改建公路经过化州市鉴江开发区、同庆镇及长歧镇。路线起点位于化州市鉴江开发区,与省道牛化线橘州市场环交相接,
4、在鉴江开发区市场旁跨河茂铁路后,一直沿鉴江开发区预留的路基走,在大山尾接上蓬吴线旧路,然后一直沿旧路加宽,裁弯取直,在竹山接上原有跨广湛高速公路的分离式立交,于化州的下东山村处(下东山平交)接上茂湛高速公路的浅水互通立交的出口,同时接上规划中的省道蓬吴线龙首至吴川段一级公路,其中下东山平交至茂湛高速公路的浅水互通立交的出口即为广东省交通厅粤交基函20002203号文提及的连接线;支线以下东山平交为起点,途经旺心岭村,并于旺岭村接上旧路,然后沿旧路至到化州长歧镇。路线的主要控制点为:起点、河茂铁路、同庆镇、竹山分离式立交、下东山平交、长歧镇旺岭、终点。主线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支线按二级公
5、路技术标准设计。主线自起点至茂湛高速公路浅水互通立交出口交叉点处(即K76+353K91+131.619)长14.778km(包括高速公路连接线1.152km);支线为从下东山平交至长歧镇路段(K0+000K2+749.059)长2.749km。路线全长17.528km。主线路基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为23.5m,其中:中间带2.0m(含路缘带20.50m)+行车道27.5m+硬路肩22.50m(含路缘带20.5m)+土路肩20.75m;支线路基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12m,其中:行车道23.75m+硬路肩21.5m+土路肩20.75m。路面采用水泥砼路面结构,设计年限为20
6、年。本项目共设跨河茂铁路大桥和跨茂湛高速公路的竹山大桥,共2座大桥,2座中桥,5座小桥(其中一座为通道桥),79道涵洞。本改建公路不跨越敏感地表水体。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建)字【2008】97号”文件批复,同意该改建公路征用35.3720hm2土地。所征用的土地绝大部分分布在改线路段。征地涉及到化州市东山街道儒教位、江岸村委会;同庆镇同庆、唐吉、山口村委会;长歧镇长歧、旺岭、东安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0.6480hm2(其中:耕地27.3966hm2、养殖水面1.6967hm2、其它农用地1.5547hm2),集体建设用地4.7240hm2。该建公路取土场地点为:化州市下郭经济开发
7、区,距离本改建公路K76点最近的距离为4km,位于下郭街道办旁。在该经济开发区“三通一平”过程,产生大量的废弃土石方,因此本改建公路施工期从此购买土方,从而可以避免公路建设异地取土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本改建公路不设施工便道,施工营地设置在本报告建议的地点(见本报告的建议一节)。改建公路施工期为两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285线化州南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计基【2002】913号)批复的工程投资估算为10870万元;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省道S285线化州南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公基函【2004】60号)批复的工程投资概算为12793万元。导致本工程最终确定的
8、工程投资额增高的主要原因是:建筑材料价格升幅较大、河茂铁路跨线桥加长、借土运距增大、中央分隔带改为防撞墙、征地拆迁费用增加、建设项目管理费、预留费用增加等。经估算,本改建公路全部环境保护总投资预计为2024.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8.80%。3、沿线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改建公路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CO、NO2 、非甲烷总烃和TSP四项指标其余均符合二级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改建公路涉及到的地表水体为农灌渠,各监测断面的水质现状较好,各项水质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的类标准的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该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
9、,声环境现状测点布设覆盖所有敏感点,本评价在新建线路设8个监测点(部分村庄的环境特征相近,只选取代表点进行监测);改建路段除所有敏感点都布设监测点外,还根据沿线的建筑物类型选取3种类型的建筑物进行建筑物前后及不同楼层的同步监测,布设12个测点(或断面)。监测结果表明: 新建路段:沿线声环境敏感点昼间的声级范围为40.858.5dB(A),夜间的声级范围为39.449.6 dB(A),分别达到2类区昼间60 dB(A)和夜间50 dB(A)的标准,可见,拟建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均满足2类区和4类的功能要求。 旧路改造路段:根据现场的调查改建路段两侧建筑物都是沿道路并排紧靠着修建,且大部分的
10、建筑物为3层以上,所以第一排建筑物对后排的隔声降噪效果比较好。根据表5.3-5的监测结果:2层建筑物对后排建筑的隔声降噪量为14.018.5 dB(A);3层建筑物对后排建筑的隔声降噪量为16.028.7 dB(A);4层建筑物对后排建筑的隔声降噪量为12.423.6 dB(A)(实际降噪效果还要高一些)。可见,对本项目而言,道路产生的交通噪声只对第一排建筑物产生影响,对后排建筑物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可知,旧路改造路段现有交通噪声已对沿线的5处居民点和村庄、2所幼儿园、1所学校(同庆中学除外)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已不能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11、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改建路段两侧以村镇为主,由于人类活动频繁,陆生生态植被已有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转变为城市生态系统,自然植被覆盖率不高,植被结构简单,主要以人工植被为主;且改建路段行道树系统质量较差,且不连续,在线路两侧建筑物和人口密集的情况下,现有行道树系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生态效益。改线路段两侧仍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多分布有水田、菜地等,无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另外,本项目沿线区域野生动物以当地常见种为主,无珍稀动物或国家、地方保护动物。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1.3.1施工期(1)环境空气该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填挖土石方、筑路材料运输、拌和等作业产生的扬尘、粉尘(TSP
12、)及运输车辆、燃油动力施工机械设备等产生的尾气(CO、NOx)。其中以TSP影响较为突出。经分析评价:燃油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明显;灰土拌和站下风向50m处TSP浓度可达1.367mg/m3,超过二级标准,下风向100m处TSP浓度为0.619mg/m3,可满足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路基土方施工在距施工现场100500m范围以外才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要求,但施工现场100m半径范围内会出现空气中TSP或PM10超标现象;若将施工营地和工地设置在本报告建议的两个地点,则沥青烟气不会对300m以外范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2)地表水环境根据项目工可,本项目沿线跨越河茂铁路大桥和竹山跨线桥,均为
13、陆路交通线,不存在桥梁施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问题。因此,本项目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沿线水体的影响。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后,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基本上不会对沿线水体造成较为明显的影响。(3)声环境影响 拟建公路沿线施工现场噪声主要来源于筑路机械作业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由预测结果可知,噪声级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施工机械噪声达标距离为:土石方施工阶段昼间34m,夜间335m;结构施工阶段昼间35m,夜间199m。本项目敏感点较多,距离公路较近的儿童文学幼儿园、康乐幼儿园、长歧技校、
14、鉴江大市场居住区、后背坡村、同庆镇、塘桔村、下周村、西杏花村、岭北村、长歧村、鉴江开发区居住区和旺山岭村等,施工机械噪声对这些敏感点的干扰较为严重。 随着公路的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行为。(4)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永久性占地生态影响分析土地一旦被占用,将造成其覆盖的地表植被破坏,导致物种损失。另外,工程永久性征地将改变现有土地的利用类型和性质,使其永久丧失其原有生态与生产功能,土壤结构与肥力遭到根本性的破坏,干扰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平衡,对沿线的生物生存繁衍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另外,本项目永久性征占地以农用地为主,据调查,本项目该线路段沿线各
15、镇区的农业用地面积较大,本项目建设征地占整个镇区农业用地的比较相对较小。因此,本项目征地建设不会造成整个镇区的农业用地数量和土地类型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态系统及生产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直接被占用农用地的农户进行经济补偿;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基本保证农用地的数量和质量不变。 工程临时占地生态影响分析主要包括施工便道、拌和场、预制场及临时施工营地等的设置不可避
16、免的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若不采取防范措施,会引起水土流失,对土层结构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态平衡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植被的再恢复。因此,道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管理,科学施工、合理布局,同时做好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以弥补植物物种多样性的损失。 工程取弃土影响分析由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可知,本项目沿线以填方路段为主,除充分利用路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外(随挖随填),其余用土主要利用化州市下郭经济开发区土地平整产生的土方。因此,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设置取土场。根据主体工程设计,由于本工程填多挖少,经调配平衡后部分挖方可作为路基填方,旧路改造、路基及扩边开挖共产生弃渣量约3.
17、16万m3。为防止弃渣任意堆放对沿线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在桩号K84+800左侧布设1个弃渣场。据调查,项目拟设的弃渣场可避开大面积沟道和坡面径流的冲刷,地形条件也有利于防护措施的布设。因此,只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有关弃渣场的防护措施,可减少工程弃渣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5、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环境空气影响经预测和评价,本项目营运期间,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会造成道路两侧近距离范围内的环境空气中出现较高的污染物浓度增值,但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其中,在不同的稳定度条件下,E类稳定度时污染物的浓度增值较其它类稳定度时大;
18、不同风向条件下,在近路距离风向与道路平行时影响较大,远路距离风向与道路垂直时较其它风向影响大。另外,按不利原则,预测本项目营运远期(2025年)E稳定度时各环境敏感点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增值预测情况,预测结果可知,营运远期(2025年)E稳定度时,各敏感点CO大气污染物浓度增值叠加本低浓度后仍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因距离较近,长歧技校、塘桔村和鉴江开发区所在区域的NO2会出现浓度超标现象,其余各敏感点均满足标准要求。由上述可知,公路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会对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随着2025年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实行国IV标准,排放的尾气污染物量会相应减少,汽车尾气对沿线各敏感点的
19、影响也会逐渐降低。总之,从大气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是由于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雨水,即雨水冲刷路面上的大气降尘、漂尘、气溶胶、汽车轮胎与地面摩擦产生的磨损物、车辆行驶泄漏物等产生的废水。建设单位在道路规划设计时应考虑设置完善的路面排水系统,并每隔100m设置一个沉砂隔油池,以便将雨季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道路排水系统排入沉沙池经隔油沉砂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再排放;同时,也可缓解危险运输事故等对沿线水体的潜在影响。总之,采取上述措施后,可避免或降低路面径流对周边水体的影响。(3)
20、声环境影响 空旷路段噪声预测结果与分析预测结果表明,道路两侧交通噪声随交通量增大而增大,随距路中心线距离的增加而减小;且随着交通量增加,公路两侧满足各类标准的运营期达标距离也相应加大。其中:营运初期(2011年):4类标准达标距离为昼间10-18m,夜间38-69m;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昼间40-72m,夜间94-167m;营运中期(2017年):4类标准达标距离为昼间12-20m,夜间48-86m;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昼间50-88m,夜间125-203m;营运远期(2025年):4类标准达标距离为昼间15-26m,夜间75-125m;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77-126m,夜间184-258m。 声
21、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与分析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沿线5所中学除同庆中学和杏花村小学2所学校可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外,其余3所学校超标都较严重。沿线村庄和居民点等道路红线外35米以内范围的村庄和居民点有8处,其夜间噪声值在近、中、远三个特征年均超过4类区标准要求,且超标量比较大。道路红线外35米以外范围的9处居民点中,鉴江开发区居住区、鉴江大市场居住区和旺山岭村3处居民点,其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超过2类区标准要求,且超标量比较大;塘虾村、山车村和上东山村3处居民点昼间只有在远期略超标,但各预测年的夜间噪声值均超标;上院村、东杏花村和长山村3处居民点仅在远期夜间略有超标。可见,本项目
22、的建设将对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点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降噪隔声措施。6、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1)水土流失现状化州市的水土流失类型属于广东省水土流失的重点治理区。本项目线路所在地区所属土壤侵蚀类型区为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侵蚀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项目区土壤侵蚀容许值为500t/km2。根据广东省水土流失现状图分析,项目区主要为无明显侵蚀区,低丘台地区土壤侵蚀模数约为400t/km2.a,平原区土壤侵蚀模数约为150t/km2.a,项目区土壤侵蚀容许值为500t/km2。(2)水土流失影响本工程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及植被面积49.28hm2,破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0.98hm2。类比估算,本工
23、程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和施工临建区可能新增土壤流失量依次为2.502万t、0.126万t、 0.032万t;而主体工程区中填方区、桥梁区和平面交叉区可能新增土壤流失量依次为2.428万t、0.038万t、 0.036万t。可见,主体工程区是本项目土壤流失量最大的区域,主体工程区中又以填方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其中桩号K89+016.500K90+000高填方段为本工程水土流失危害敏感区。(3)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已经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得到了广东省水利厅“粤水保【2008】68号”关于批准省道285线化州南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综上所述,该改建公路占地范围较大,填
24、土方量较大,因此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较大。根据我国水土保持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在预测的基础上,抓住水土保持防治和水土流失监测重点,并作好方案设计,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达到减少水土流失危害的目的。7、环境风险评价(1)地表水环境事故风险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营运期间各特征年危险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概率相对较小,特别是在跨跃当地农灌渠桥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更小:2025年,在跨跃农灌渠桥梁上的事故概率仅为0.00170次/年。此外,交通事故中的严重和危害程度差别较大,一般来说,道路发生特大和恶性事故的概率较小,主要是一般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最大的危害是当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过桥时发生
25、事故因碰撞翻车等状况,致使运送的液态危险品,如汽油、硫酸等泄露而污染农灌渠水质,进而影响沿线的农业生产。根据上述预测结果可知,这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非常小,且本项目桥梁路段两侧设有护栏,发生翻车事故致使液态危险品发生泄漏而污染水质影响沿线农业生产的可能性甚小。(2)环境空气事故风险分析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改建路段(同庆镇)发生危险品运输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较小:至营运远期2025年,事故概率仅为0.021次/年。然而,据调查资料显示,由交通事故引起的有毒气体泄漏可近似作为一个瞬时烟团释放,如180t的氨气完全暴露在空气中,其最长危害期达1h,危害半径1723m;另有报道,甲醛泄漏在静风条件下半致死
26、浓度范围达800m。可见,其危害性非常大。本改建公路穿越同庆镇路段民用建筑物密集,而且建筑物距离公路路肩的距离很近,一旦发生易挥发有毒化学品泄漏或者运输车辆火灾爆炸事故间接导致污染物的泄漏和扩散,将短时间内对同庆镇的空气质量造成严重的环境风险影响,并很可能导致人员中毒伤亡事故。因此,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特别对于运输高度危险的化学品(如氯气和氰化物)的车辆,应对其建立完备的应急制度。8、公众参与本次公众参与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本次调查
27、共发放调查表120份,有效回收率100%。调查结果显示,89.2%的被调查人员赞同本项目的建设,对该项目的前景表现乐观,其余10.8%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中立态度,主要是担心项目征地、拆迁的补偿措施的落实情况;无人反对。公众最为担心的环境问题是项目建设征地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及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公众意见,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和建成通车后存在的问题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并采取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针对上述问题,本报告提出以下建议:(1) 关于占地及拆迁补偿:占用土地及拆迁安置的经济补偿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经济补偿政策性很强,工作要细致,一定要落实至基层,面对公众个人减少中间环节,不
28、允许中间截流和挪用;要向公众讲明经济补偿政策与措施,减少他们的疑虑,维护沿线居民的切身利益,以增加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这是建成建好道路的关键。另外,化州市政府应尽快实施拆迁安置方案,尽快解决沿线拆迁居民的安置问题。(2) 关于环境保护:本项目的建设无论是在施工期还是在营运期都要严格遵循本报告书的环保措施,控制好噪声、汽车尾气等污染源,使该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破坏降低到最小。另外,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进行更为广泛的宣传,广泛了解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对此项目有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出可行和系统的环保方案,彻底消除少数群众的疑虑。9、结论和建议9.1 建议(1)科学制定施工方案本项目线路相对来说较长,
29、另外,在线路起点和终点路段分别有河茂铁路大桥和竹山跨线桥(跨跃高速公路),而且起点和终点路段均属于本公路的改线路段。为了缩短施工周期,建议采用两头并进的施工方案,即同时从起点和终点(含支线)进行施工,最后再进行原有公路(位于整个线路中间路段)的改建施工。(2)施工营地和工地的选择建议在原有公路石板坡,有一处早已倒闭并荒废的企业,即化州市民昌果业公司。该破产企业原来是一处果品加工厂,厂区面积非常宽阔(约有4hm2),还有一处结构完好的办公楼可用来作临时施工营地,场地距离居民点较远,周围主要是一些工业企业,场界四周围墙坚固完整。9.2综合结论省道蓬吴线(S285)化州南段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茂名市(化州市)环境保护规划、城镇化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选线合理。虽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不可避免地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学习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减缓措施,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综上分析,本评价认为,省道蓬吴线(S285)化州南段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