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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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福 建 省 教 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闽教师20173 号福福建建省省教教育育厅厅 福福建建省省人人力力资资源源和和社社会会保保障障厅厅 中中共共福福建建省省委委机机构构编编制制委委员员会会办办公公室室 关关于于 2 20 01 17 7 年年全全省省中中小小学学幼幼儿儿园园新新任任教教师师 公公开开招招聘聘工工作作的的通通知知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 号)、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人发200
2、611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 -(2015-2020 年)实施办法,现就做好 2017 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一、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全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指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各地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到省外招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专项公开招聘确定人选,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二、公开招聘程序2017 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由全省统一笔试,各地组织面试、考核聘用,市、县(区)招聘岗位有空缺的继
3、续实行补充招聘。(一)各市、县(区)教育局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限额和人员结构内,制定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经设区市人社局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各地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公开招聘,同一县(市、区)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条件应一致。(二)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 号有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 1 个岗位(即 1 个市、县)。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 3 -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
4、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三)各市、县(区)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拟聘用人选公示、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等。面试的内容和方法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师职业特点。各地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各市、县(区)应及时将聘用人员情况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教育考试院。(四)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各市、县(区)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
5、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 1 个岗位(即 1 个市、县),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各市、县(区)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三、时间安排3 月 10 日前,各市、县(区)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3 月 18 日- 24 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各市、- 4 -县(区)教育局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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