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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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广州市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精品文档.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预案目的和编写依据 为确保本市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灾害,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州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广州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子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2、程发生下列类型并已达到或超过级(较大)以上标准(详见本预案第三十二条)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一)深基坑支护结构坍塌;(二)高架路、桥梁、地下隧道坍塌;(三)塔吊、钢井架等大型高耸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倒塌;(四)大型棚架、外脚手架和高支撑模板等大面积倒塌;(五)工地的火灾及人员中毒事故;(六)围墙、挡土墙坍塌或者因工程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七)超出施工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其他生产事故;(八)因施工引发重大安全隐患,并有继续发展趋势,危及多人生命安全或造成巨大财产损失,需要紧急撤离人群并进行工程应急处理的情况。第三条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资金来源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的规定储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单位承担,事故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市建委先行垫付。第五条 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单位的指定和协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为防止事故单位无救援能力而影响抢险救援的情况发生,根据广州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市建委指定有关单位为本市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及专业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单位。第六条 需有关部门
4、配合的其他应急救援事项说明 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道路、水、电、气、通讯等设施损坏的修复,医疗急救,水上交通管制,抢险救援物料供应和运输等,已在广州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本预案不再重复规定。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救援组织体系的构成本市设立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市建委主任担任总指挥(主任不在本市时,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总指挥),市建委分管副主任和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担任第一、第二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市建委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专业
5、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单位、事故单位等领导同志组成。第八条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一)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二)贯彻落实市指挥中心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指令;(三)组织对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第九条 总指挥职责 总指挥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批准启动及结束本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成立工作组,并明确职责分工;(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第十条 副总指挥职责 副总指挥的主要职责:各指挥人员到位后,第一、第二副总指
6、挥根据总指挥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应急救援措施。总指挥、第一副总指挥未到现场时,由第二副总指挥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第十一条 指挥部下设的工作小组 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以下工作组:(一)事故抢险专家组:广州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由事故抢险专家库选取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方案的制定及提出应急救援工作状态结束的建议;(二)工程抢险救援小组:工程质量安全处副处长担任组长,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事故单位相关领导组成,具体负责抢险救援方案的落实;(三)遇险人员救援小组: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担任组长,事故单位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配合120急救人员对现场遇险人员施救;(四)
7、通讯联络小组:工程质量安全处分管人员担任组长,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编制指挥部通讯联络表,确保抢险工作指令传达的顺畅,收集应急工作的信息提供给总指挥;(五)新闻报导小组:宣传教育处分管人员担任组长,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应急抢险新闻报道工作的统一协调,事故调查小组应与配合;(六)场内交通疏导小组: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分管副站长担任组长,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或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交通疏导,以及各类应急救援资源的现场签证,物资保障小组应与配合;(七)现场警戒小组: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分管人员担任组长,建设单位、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
8、事故现场出入口的封闭,发放抢险救援人员标志,配合公安及有关部门疏散受事故影响的人员;(八)物资保障小组:工程质量安全处分管人员担任组长,物资供应保障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专业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单位提供抢险救援物资;(九)事故调查小组:工程质量安全处分管副处长担任组长,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对事故原因和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同步调查取证和损失评估,与新闻报道小组、事故抢险专家组配合工作;(十)维稳及善后小组:所在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建设单位、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具体负责配合公安及有关部门疏散受事故影响的人员,
9、负责妥善安置、补偿受影响人员工作。第十二条 日常工作机构的设定 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城市建设信息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第十三条 日常工作机构的职责 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本预案的发布、宣传、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对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检查;(二)事故发生时,组织召开现场应急救援会议;(三)负责协调计划资金处设置每年500万元的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并负责该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四)负责落实
10、指挥部分派的其他工作。第十四条 指定抢险专家组的管理部门由广州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筹建事故抢险专家库,并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重大事故发生时,接受指挥部命令,从专家库中抽出专家组成事故抢险专家组。第十五条 指定应急救援单位 指定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为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应按照本预案所适用的事故类型,建立应急救援劳务队伍及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与调用。第十六条 指定救援物资供应单位 指定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物资公司、广州市粤秀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兴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广
11、州市芳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超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派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市峻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市新东盛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为专业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单位;专业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单位按照本预案所适用的事故类型,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明确有关物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与调用。第三章 应急响应第十七条 事故报告和事故现场保护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一)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发生人员伤亡的,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市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专线83124801;(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现场最高管理者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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