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操作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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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烟社保发20169 号关于印发烟台市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纳 操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规范参保单位操作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烟台市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纳操作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16 年 8 月 23 日 2 烟台市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纳 操作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参保单位依法操作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纳(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缴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一、网上申报缴纳系
2、统开通对象、业务范围及要求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建立“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为参保单位提供免费的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纳等业务服务。(一)烟台市辖区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均应开通“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网上申报缴纳系统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等业务。(二)网上申报缴纳系统开通的社会保险业务范围为: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申报业务、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单位及单位参保人员部分基础信息的录入、修改及查询等业务。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根据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业务需要,逐步扩大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网上服务范围。(三)参保单位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
3、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操作、使用网上申报缴纳系统。 3 二、网上申报缴纳系统的开通(一)参保单位被授权人持开通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授权书、签订的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纳协议书(一式二份)、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为规定的有效证照)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网上申报缴纳系统开通手续。(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维护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专管员信息后,为参保单位开通“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中的网上申报缴纳系统。 。三、网上申报缴纳操作参保单位首次登录“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时,应修
4、改单位初始登录密码,以保证网上申报缴纳相关操作及数据安全。参保单位应每天登录“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及时查看通知公告栏中的相关通知和公告。(一)增员参保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用工 30 日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暂规定于用工 3 个月内)通过网上申报缴纳系统为职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增员手续。增员前应认真核实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按规定步骤和内容办理增员,网上申报缴纳系统通过系统自动 4 确认增员。增员后,参保单位应打印参保单位缴纳
5、社会保险费人员增加表,与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等用工材料一起留存备查。参保单位于用工 30 日之后申报缴费增员的、申报外国人(含港澳台人员)增员的,网上录入后,应持用工备案材料、 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和其他应提供的材料,于办理网上增员的当月,到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增员确认手续。逾期办理确认手续的,网上申报缴纳系统将自动确认增员无效,参保单位需重新办理网上增员申报手续,并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二)减员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于解除劳动关系当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下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前通过网上申报缴纳系统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减员手
6、续,网上申报缴纳系统通过系统自动确认减员。参保单位办理职工减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选择减员原因办理减员,不得随意减员。减员后打印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减少表,与职工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离职材料一起留存备查。(三)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1.每年 1 月 10 日前,参保单位按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据实、准确地通过网上申报缴纳系统为职工申报当年度 5 缴费基数。其中,当年度最低、最高缴费基数均暂按上年度最低、最高缴费基数申报。申报后,参保单位应打印职工缴费基数申报确认表(以下简称
7、确认表),组织职工逐人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职工签字的确认表由参保单位留存备查。2.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职工当年度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调整至最低缴费基数;按规定应调整到最高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确认调整。逾期申报调整的,按欠缴社会保险费处理。最低、最高缴费基数调整后的基数差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由应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职工现所在单位负责从应缴纳职工的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3.参保单位因工作失误,造成职工当年度缴费基数不准确的,参保单位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修改当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经社
8、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确认后调整。每年 3月 31 日前修改调整当年度缴费基数产生的滞纳金可免除缴纳,每年 4 月 1 日后修改调整当年度基数产生的滞纳金按规定收缴。(四)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参保单位应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期为每月 1 至 10 日(含节假日、公休日)。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原则上应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参保单位应于每月 10 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缴纳系统查询并确认当月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数和应缴数额后,按网上打 6 印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的有效期通过网上银行或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缴费发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给缴费单位。逾期未按时足额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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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 社会保险费 网上 申报 操作 管理 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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