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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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订版)2022年04月(2)针对工业生产废水、城镇污水处理厂、港口码头生产废水等类型排污口开展 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催促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实现联网。日排放污水量大于或 等于100立方米的排污口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将工 厂化海水养殖排污口、规模化农业排污口、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纳入日常监测监管。(3)新增入海排污口设置实行备案制管理。推进入海河流水质持续改善。以滨州港、广利港潍坊港区域、莱州市沿湾区域、丁字湾、胶州湾、乳山湾等四类或劣四类 海水集中分布区域为重点,开展入海河流陆海协同治理,在河口 区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净化和生态扩
2、容工程,进一步削减入湾 污染通量。2025年年底前,入海河流国控断面全面消劣,入海河 流省控断面基本消劣。(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省水利厅参与)推动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开展黄河山东段总氮来源排查,加 强汇水范围内总氮污染控制。实施小清河总氮污染控制试点,流 域内各市建立总氮排放清单,制定并实施总氮控制(削减)方案, 完成涉氮重点行业总氮超标整治和污染控制。对莱州湾沿湾5条 污染通量较大的国控入海河流及13条总氮浓度高于全国平均水 平的入海河流,深入实施流域范围内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行动。 对全省其他14条总氮浓度高于6.5mg/L的入海河流,逐步探索开 展流域汇水范围内总氮污染控制
3、。2025年年底前,主要入海河流 总氮浓度实现负增长。(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专栏2: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控制L黄河:完成黄河山东段总氮污染溯源,2021年年底前完成黄河干流全部入河排 污口整治任务。实施主要支流及滩区污染综合治理工程。2 .小清河:优先完成流域内涉氮重点行业总氮超标整治。试点推进流域内城镇污水 处理厂执行12mg/L的总氮浓度排放限值。以前后引河、孝妇河、淄河、营子沟、 洋河等河流为重点,加快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以济南市市中区和槐荫区、淄博市 博山区、广饶县、寿光市和青州市、邹平市和博兴县等区域为重点,加快消除城一10一 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空白区;以
4、刘公河、支脉河、预备河、张 僧河等河流为重点,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 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以济南市小清河上游段、滨州市预备河、潍 坊市阳河等河流为重点,加快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以寿光市、济南市章丘区2 个畜牧大县为重点,推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2025年年底前,流 域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以寿光市为重点,加大测土配方施肥 和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力度,2025年年底前,流域内化学农药使用强度(单位播 种面积化学农药用量)较2020年降低3个百分点。3 .其他重点入海河流:对莱州湾沿岸虞河、弥河、白浪河、界河、溢洪河等5条污
5、染通量较大的国控入海河流,以及北河、北马南河、朱旺河、王河、堤河、南阳 河、滕家河、诸流河、河口于家河、永丰河、淘金河、北胶莱河、广利河等13条 总氮浓度较高的省控河流,引导流域汇水范围内污水处理厂总氮浓度排放限值执 行12mg/L标准。对曦岛假日湾小河、念河、白银河、石家河、海泊河、五龙河、 墨水河、李村河、风河、川子河、绣针河、两城河、镰湾河、甜水河等14条总氮 浓度高于6.5mg/L的其他入海河流,逐步探索开展流域汇水范围内总氮污染控制。加强沿海各市陆源污染控制。开展沿海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 效行动,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快雨污 管网建设改造,解决污水直排问题,2025
6、年年底前,沿海各市新 增污水处理能力130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3000公里。在莱州 湾、丁字湾沿岸等种植业较为集中区域,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化 肥减量增效和增施有机肥技术,降低化学农药使用强度,增加有 机肥使用量,2025年年底前,单位播种面积化学农药用量较2020 年降低3%o在东营市河口区、寿光市、莱州市、莱阳市4个沿 海畜牧大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催促畜禽规模养殖 场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规范规模以下养殖主体粪污收 集处理,引导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 环,2022年年底前,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到达85%以上。2025 年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
7、设施装备配套率到达11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推进农村生活污水 和黑臭水体治理,2025年年底前,全省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 行政村占比到达55%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水利厅参与)(二)加强陆海衔接区入海污染控制深化商港商船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商港环境综合整治,落实 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生产生活废水、雨水和冲洗废 水收集处置设施设备并实现正常运行,规范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 转运及处置联单制度,构建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能力定期评估机 制。2025年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 100%o继续开展“船舶碧海
8、蓝天”专项行动,加强船舶非法排放污 染物监管。(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 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强化渔港渔船综合整治。加强渔业船舶污染防治,推进渔业 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垃圾收集处置工作。继续实施渔港环境 综合治理,加快配齐名录内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2025年年底 前,纳入名录管理的渔港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到达100%。全 面摸清三级及以下渔港底数,建立台账,分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实行渔港渔船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健全渔港环境监测评价制度, 每年从三级及以下渔港中抽取不低于20%的渔港开展环境监测评 价,根据渔港等级,实行差异性监管政策。(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省生态环境
9、厅参与)12加强船舶修造(拆解)企业污染防治。重点清理整顿无手续、 无资质、无治污设施的“三无”企业,催促未取得环评手续的船舶修 造(拆解)企业进行整改,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污染物防治设 施,杜绝污染物直排入海。建立岸边造船厂、修船厂环境保护监管 台账,开展船舶修造(拆解)作业污染防治专项治理。监督拆船污 染的主管部门应分别建立监管台账,推动拆船作业活动突出环境问 题整治,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省生态环境厅 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山东海事局等参与)实施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压实海域使用单位权属范围内海洋 垃圾治理责任,实现海洋垃圾常态化防治,加强岸线岸滩无主垃 圾
10、清理。推广威海市“无废城市”试点经验,在环渤海区域试点开 展“无废城市”建设。以渔港、海水养殖密集区等为重点,加快推 进贝壳等养殖生产副产物资源化利用、渔网渔具等废弃物集中收 储处置。加强入海河流、沿海城镇、港口码头、滨海旅游区等重 点区域的塑料垃圾防控,在青岛、烟台、威海等市开展海洋塑料 垃圾调查,按国家要求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省开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 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水利厅、山东海事局、山东海警局、省 海洋局等参与)(三)推进海上污染防治强化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环境监管。加强海岸(洋)工程建设工程常态化监管。根据各市废弃物海洋倾倒需
11、求实际,协调废13 弃物海洋倾倒区选划、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办理等工作。按规 定对海洋倾倒区实施监管,探索开展海洋定点封闭倾废试点研究。(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局牵头,山东海警局、省海洋与渔业执 法监察局等参与)实施海水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海水养殖环境准入机制,依法 依规做好海水养殖新改扩建工程环评审批和海水养殖规划环评审 查,推动海水养殖环保设施建设与清洁生产。加强产地水产品兽 药残留监控,依法规范使用投入品。摸清近岸海域海水养殖现状, 依据养殖水域滩涂管控要求,依法依规清理违法违规养殖活动, 分期分批清退重要滨海湿地、生态敏感区、禁养区内的围海养殖。 开展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实施集中连片海水养
12、殖池塘尾水治理 示范,2023年年底前,实现主产区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加强 海水养殖环境保护执法监察。(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省畜牧局等参与)改善重点海域水动力条件。重点围绕渤海湾、莱州湾、丁字 湾等海湾,开展海洋开发活动对水深及冲淤环境影响的监测与评 估,优化海洋开发布局。依法组织撤除已废弃和违法违规建设的 盐田、养殖池塘及各类堤坝,恢复围填海工程周边水文动力及冲 淤环境。重点清退丁字湾湾口违法违规建设的盐田、养殖池塘, 控制莱州湾中部黄河口一刁龙嘴等重要水交换通道的筏式养殖 密度,鼓励渔港依托现有防波堤建设透水式码头。(省自然资源厅、 省海洋局牵头,省
13、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参与)14专栏3:三大省级海湾污染综合治理1 .渤海湾:完成沿湾16条入海河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任务,消除10条 县控及以上入海河流劣V类水体,巩固提升5条省控及以上入海河流水质,优先 实施潮河流域总氮控制工程。完成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实现滨州港 及沿湾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设施全覆盖及稳定化运行。2 .莱州湾:消除沿湾20条市控及以上入海河流劣V类水体,巩固提升7条省控及 以上入海河流水质。实施黄河山东段总氮污染控制,试点推进小清河等河流总氮治 理。完成入海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完成商港、渔港、船舶修造厂污染 防治设施全覆盖及稳定化运行。清
14、理白浪河、虞河、潍河等禁养区内的养殖行为, 实施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尾水达标排放工程。试点实施裕龙岛周边及黄河口一刁龙嘴 等区域水动力条件改善工程。完成沿湾风险源排查,提升石油炼化、油气储运、盐 化工等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3 .丁字湾:深化五龙河综合整治,完成莲阴河等9条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 任务,实施滩港河等13条农村沟渠面源污染防治。实施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尾水达 标排放工程,推进名录内6处渔港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实施丁字湾湾口、香岛等区 域水动力改善工程。三、加强保护修复,建设健康海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守海洋自然生态安 全边界,修复恢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生物
15、多样性,强 化海洋生态监管,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一)严守海洋自然生态平安边界严格海洋生态空间保护。构建以自然保护地为核心,海洋生 态保护红线为底线,串联近岸滩涂湿地、砂质岸线、沿海防护林带 与滨海自然景观,构建海岸带生态屏障。强化黄河、小清河、潍河、 胶莱河、大沽夹河、五龙河、傅瞳河、绣针河等主要入海河流生态 保护,形成滨海径向生态廊道。加强黄河三角洲、莱州浅滩、长岛、 陛峭列岛、成山头、前三岛、莱州湾、套子湾、胶州湾等重要自然 保护地生态系统和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 度,加快推进勘界定标,构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大红 线区常态化监管和监控预警,严禁破坏生态保护红
16、线的各类开发活一15一 动,保障海洋生态平安。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加强陆海生态功能完整性保 护,建设一批陆海兼备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对各类重要海洋生态功 能区、关键海洋物种分布区等开展常态化监管,定期实施黄河三角 洲、长岛、荣成大天鹅、滨州贝壳堤岛等4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 地保护成效评估。定期开展黄河口、莱州湾、庙岛群岛、胶州湾等 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评估。推动黄河口、长岛国家公园 创立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严守自然岸线底线。实施最严格岸线分类分段管控制度,优 化和完善岸线保护利用布局,统筹划分优化利用、限制开发和严
17、 格保护岸线,分类施策,推进岸线集约节约利用和精细化管理。 严控海岸线开发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工程外,禁止新增占 用严格保护岸线的开发建设活动,通过岸线修复不断增加自然岸 线长度(含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岸 线)。2025年年底前,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省自然 资源厅、省海洋局牵头)严控围填海开发。严格落实国家围填海政策,强化海域使用 疑点疑区核查,依法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加强裕龙岛炼化一体 化工程(一期)填海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对合法合规围填海 闲置用地进行科学规划,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程消化存量 资源,优先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环保产业、循环
18、经济 产业和海洋特色产业。(省海洋局、省开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16(二)修复恢复海洋生境强化典型生态系统养护和修复。加强莱州湾以及青岛、威海、 日照、长岛等地海藻场养护培育。加快莱州湾、海州湾、双岛湾 等海湾海草床恢复。推进滨州、东营、潍坊等地桎柳林建设。实 施龙口、荣成等地黑松林养护。培育滨州岛群、支脉河口、小清 河口等区域牡蛎礁典型生境。(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牵头)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和修复。制定省级重点保护滨海湿地名 录,实施严格的湿地资源总量管理措施,确保原生滩涂湿地零减 少。严格保护滨海湿地毗邻海陆空间,严控省级及以上重点保护 滨海湿地周边地区的新增建设
19、行为。通过退养还滩、退围还海、 撤除人工构筑物等方式,恢复滨海湿地。重点保护贝壳堤岛、黄 河三角洲、桑沟湾、靖海湾、乳山湾、丁字湾、胶州湾等滩涂湿 地和自然潟湖湿地,恢复特色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加强黄河三角 洲和莱州湾等盐沼区域保护,恢复盐沼湿地生态功能。(省自然资 源厅、省海洋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实施岸线岸滩治理和修复。因地制宜开展受损岸线治理修复。 采取退养还滩、撤除人工设施等方式,依法清理未经批准的养殖池 塘、盐池、小型渔船码头等用海行为,推动淤泥质岸线、三角洲岸 线和滨海旅游区等海岸的治理修复。采取海岸侵蚀防护等措施,维 持基岩、砂砾质岸滩岸线稳定。实施海岸防护、植被固沙等修复工
20、程,恢复和拓展海岸基干林带范围,维护砂质岸滩稳定,保护和恢 复沙坝一潟湖型砂质海岸地貌。积极开展人工岸线生态化改造。定 期组织开展海岸线保护情况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17挖海砂等违法行为。(省海洋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 厅、山东海警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等参与)推进海岛整治和修复。完善海岛保护名录制度,构建由整岛保 护与局部区域保护相结合的海岛保护体系。优化利用有居民海岛, 划定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区域,严格保护海岛生物栖息地,防止海 岛植被退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改善庙岛群岛自然景观,修复海岛 自然岸线,恢复生物资源。保护性利用无居民海岛,对未开发利用 的无居民海岛,禁
21、止采石、挖砂、采伐林木以及生产、建设、旅游 等活动,其他无居民海岛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防止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破坏。(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牵头) 评估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加强重点工程、重大工程和重 点海域生态修复监管和成效评估。严厉查处以生态修复之名行生态 破坏之实的工程和行为。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履职情况监督,确保海 洋生态修复成效。(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落实海洋生态修复监管和成效(三)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加强海洋生物栖息地和迁徙地保护。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调 查、监测和评估,摸清山东省海洋生物多样性本底。加强黄河三 角洲、胶州湾
22、滩涂湿地、荣成烟墩角等候鸟迁徙路线和栖息地的 保护,逐步恢复适宜海洋生物迂徙、物种流通的生态廊道。对未 纳入保护地体系的黄岛长吻虫、多鳏孔舌形虫、三崎柱头虫、东 亚江豚等珍稀濒危海洋物种和重要海洋生态区开展抢救性保护。 实施黄河口、渤海湾、丁字湾、崂山湾等区域标志性关键物种及18 栖息地的调查监测。以莱州湾、黄河口、烟威渔场、日照近海、 乳山近海等海域为重点,加大“三场一通道”(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和涧游通道)保护与恢复力度。从入海水系上游开始,开 展河道、沿岸植被、河口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探索畅通河海水文 联系,维护重要河口的渔业生物种质资源。2025年年底前,完成 全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本
23、底调查,并建立完善的海洋生物多样性 监测网络。(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 洋局牵头,省水利厅参与)强化海洋生物物种养护。加强渔业资源调查监测,及时掌握 资源变动情况,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加强对重要渔 业水域的保护力度,探索实施更严格的禁休渔制度。加强水产种 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严格保护菲律宾蛤仔、文蛤、毛虾等重要水 产种质资源和典型水域生态系统。合理投放人工鱼礁,构建海藻 场和海草床,为恋礁鱼类、底栖生物、藻类的繁衍生长提供优良 生存环境。持续开展梭子蟹、牙鳏、中国对虾等为主的渔业资源 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恢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防范互花米草入侵。
24、对互花米草入侵严重的区域实施严格管 控和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措施,强化黄河三角洲、莱州 湾主要入海河口、丁字湾、胶州湾等海域互花米草治理,遏制局 部海域互花米草快速入侵趋势,逐步恢复海岸带生态系统健康。(省海洋局牵头)专栏4:重点海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一1 .莱州湾生态保护修复:(1)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黄 河口、大汶流区域循环水系工程等生态补水及水系连通工程,维持黄河口海域不低一19一山东是海洋大省,最大的优势和潜力均在海洋。2018年3月,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 时,殷切希望山东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 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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