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营业税法.ppt
《(精品)营业税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营业税法.ppt(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营业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
2、照本条例所附的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第三条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第三条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
3、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税率 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人民币计算。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
4、不动产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5、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额为营业额;(五)国务院财政、
6、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第六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第八条下列项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第八条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目免征营
7、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介绍,殡葬服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品 营业 税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