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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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全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科学、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隧道内塌方、涌水、火灾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2、、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依据国家、省、市相关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相关应对工作。跨城市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异地支援时,参照本预案执行。1.4 工作原则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联动;快速响应、科学决策、规范处置。2 组织指挥体系成立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
3、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2.1 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及职责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市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市轨道交通集团总经理。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用事业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军分
4、区、武警支队及相关属地政府等单位。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应对运营突发事件;2负责指挥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决定启动本预案并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4按规定及时上报运营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对事件结果进行评估和报告;5检查督导各有关单位对运营突发事件进行预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6当运营突发事件超出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能力时,按照程序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2.2 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指导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展安全宣传;指导协调运营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指导对互联网等媒体报
5、道的管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市发改委:参加运营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做好重大灾后重建项目规划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组织和供应工作。3市经信局:协调组织通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损坏的公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处置通讯畅通。4市科技局:为运营突发事件提供防震减灾指导意见和地震趋势预报。5市公安局:维护运营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负责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协助疏散乘客;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评估与处理工作。6市民政局:指导属地政府和运营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7市财政局:及时审核、
6、拨付市级应急处置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属地财政做好应急处置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指导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9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协调辐射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开展辐射污染事件的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负责现场环境监测和污染物监控,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10市建设局:协助调用征集抢险所需的建筑机械设备,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协调对事件影响区域内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11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运力保障预案;组织地面客流疏散运送,落实水上应急救援;参
7、与事故原因调查。12市水利局:提供水情和洪水预报调度信息,参与防洪抢险救灾工作,为抢险救援提供水利技术支撑。13市商务局:配合开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管理有关工作。14市卫生健康委:指导运营单位制定伤员医疗救护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及转运伤员,协助有关部门统计伤亡人数。15市应急管理局:指导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导协调运营突发事件救援与处置;指导事发地政府做好事故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16市外办:负责涉外工作的协调与沟通。17市市场监管局:按规定组织或参与相关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撑。18市人防办:指导人防设
8、施和兼顾人防工程的抢修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人员防护保障行动。19市综合执法局:督促产权单位开展影响轨道交通运行的市政公用设施的抢险和修复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违法作业活动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市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提供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雨量等资料,并为抢险救援提供气象应急保障和专家咨询服务。21电力局:组织协调公共电网电力设施的抢险救援,并为抢险救援提供电力保障。22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指导运营单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指导、监督、检查城市轨道交通范
9、围内各单位消防工作。23市公用事业集团: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供气、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管线)的抢险救援工作。24市轨道交通集团:实施运营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调集抢险人员、物资、装备等;监督指导运营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25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抢修和维护现场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26军分区:根据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做好灾难抢险、救援等工作。27武警支队:组织、指挥武警力量实施应急支援。28相关属地政府:组织制定辖区范围内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地面客流秩序维护及应急疏导、避难人员安置、后勤保障、社会救援力
10、量支援和维稳等工作。2.3 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轨道交通集团),负责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应急专线电话,确保24小时专人值守。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兼任;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分管副局长,市卫生健康委分管副主任,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以及市轨道交通集团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派员组成。主要职责:1组织落实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运营突发事件
11、抢险、救援等工作;2负责运营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终止预警信息的建议;3收集、分析、研判各类信息并及时上报重要信息;4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计划,并对应急资源进行管理与调配;5负责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的联系工作;6收集、编制有关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应急技术信息;7向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2.4 现场指挥部及职责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及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确定现场指挥长。主要职责:1执行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2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建议;3组织专家对运营突发事件进行技术论
12、证;4开展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协调、处置工作。2.5 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专家组及职责由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聘请城市轨道交通、公安、消防、应急管理、质量监督、卫生防疫、地质灾害、防化、地震、反恐、防爆、电力、隧道、建筑、气象、通信等方面专家组成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专家组。主要职责:1参加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2对运营突发事件的监测、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结束、事件影响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为决策提供依据;3参与运营突发事件调查,提供意见和建议。2.6 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职责运营单位是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责任主体,运营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3、。主要职责:1运营突发事件先期处置时,报告运营突发事件信息,做好人员疏散与施救、设施设备抢修,明确应急支援需求;2及时发布列车运营调整信息,降低运营突发事件对公众出行的影响程度,防止事态扩大;3做好运营受损受灾情况统计和信息报告,参与运营突发事件善后和原因分析、调查等工作;4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指挥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建立与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3 运营突发事件分级根据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运营等情况,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3.1
14、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2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的;3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的。3.2 重大运营突发事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运营突发事件: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2产生严重社会影响,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的;3省政府认定为重大运营突发事件的。3.3较大运营突发事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运营突发事件: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
15、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的;2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3.4 一般运营突发事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运营突发事件: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的;2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4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4.1 监测预防运营单位负责建立轨道交通运营监测体系和安全运行机制,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强制性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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