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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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三年七月重要提示重要提示基金发起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资料摘要基金资料摘要基金名称: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86 号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投资目标:尽量避免基
2、金资产损失,追求每年较高的绝对回报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一次,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税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基金单位面值:1.00 元认购费:可在认购或赎回时收取,在认购时收取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 1.0%,在赎回时收取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 1.2%募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3、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销售渠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设立募集期限:2003 年 7 月 22 日到 2003 年 8 月 29 日,最长不超过 3 个月申购开始时间:自基金成立日后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开始时间:自基金成立日后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费:可在申购或赎回时收取,在申购时收取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 1.5%,在赎回时收取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
4、1.8%赎回费:不超过赎回总额的 0.5%每笔认购、申购最低投资额:1,000 元每笔最低赎回额:1,000 份基金单位在销售机构(网点)最低保留基金单位余额:1,000 份基金单位基金单位净值:T 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于 T+1 日公告基金份数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会计期间: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发起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销售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5、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合法代销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招募说明书签署日期:2003 年 7 月 15 日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概要)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概要)投资目标:尽量避免基金资产损失,追求每年较高的绝对回报。投资理念:正确判断市场走势,合理配置股票和债券等投资工具的比例,准确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品种和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可以在尽量避免基金资产损失的前提下实现基金每年较高的
6、绝对回报。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投资风格:本基金属于股票、债券混合型基金,股票部分投资风格为价值型,债券部分投资风格为高信用等级。资产配置策略:基金管理人分析判断证券市场走势,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规定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间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如下表所示:资产类别资产类别比例比例股票0-80%债券20-100%现金0-20%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主要采取价值型投资策略。达到以下标准的股票,将是
7、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1)总市值达到 20 亿元及以上、流通市值达到 8 亿元及以上的股票;(2)市盈率(P/E)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尤其是与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相比,市盈率水平偏低的股票,具体表现为经过成长性调整后的市盈率(P/E)/G 偏低。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投资于国债及投资级债券。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组合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1)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2)到期收益率相对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债券较高的债券;(3)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的债券;(4)期限结构和收益风险特征符合对市场预期的债券;(5)同等条件下信用质量较好或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的债券。当前
8、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绝对回报标准,为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此利率是投资人普遍认可的投资机会成本。基金应在以较高的概率水平超过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较高绝对回报。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本基金利用华夏基金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系统跟踪组合及个股、个券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指标和流动性风险指标。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i目目 录录一、绪言.1二、释义.1三、基金的发起.3四、基金有关当事人.3五、销售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4六、基金
9、的设立募集.7七、基金的成立.10八、基金的申购与赎回.10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18十、基金管理人.18十一、基金托管人.26十二、基金的投资.30十三、风险揭示.34十四、基金资产.36十五、基金资产估值.36十六、基金收益与分配.38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39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41十九、基金持有人服务.41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43二十一、基金的终止.44二十二、基金的清算.45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46二十四、备查文件.46附:基金契约摘要.47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一、一、绪言绪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 开放式证券投
10、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及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编写。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发起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发行。本招募说明书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发起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二、释义二、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
11、: 指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契约: 指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招募说明书: 指本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公开说明书: 指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公开说明书 ,是基金成立后对本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暂行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试点办法: 指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发起人: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直销机构: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机构;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及代销
12、机构;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单位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持有人名册等;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单位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单位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基金成立日: 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发起人宣告
13、基金成立的日期;设立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成立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存续期: 指基金成立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T+n 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认购: 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单位的行为;申购: 指在本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单位的行为;赎回: 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契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单位的行为;转换: 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管
14、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单位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单位的行为。转托管: 指基金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单位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元: 指人民币元;绝对回报: 指大于零的回报,即正回报;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3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
15、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的过程。三、基金的发起三、基金的发起(一)基金设立的依据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 、 试点办法 、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 2003 年 7 月 10 日证监基金字200386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二)基金存续期间及基金类型1.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2.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三)基金契约基金契约是规定基金契约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契约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契约发行的基金单位,即成为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契约的当事人,其取得和持有基金单位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16、基金契约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暂行办法 、 试点办法 、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契约。四、基金有关当事人四、基金有关当事人(一)基金发起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A 座 15 层法定代表人:凌新源总经理:范勇宏成立日期:1998 年 4 月 9 日电话:(010)66069966传真:(010)66102123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联系人:方瑞枝(二)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17、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A 座 15 层法定代表人:凌新源总经理:范勇宏成立日期:1998 年 4 月 9 日电话:(010)66069966传真:(010)66102123联系人:方瑞枝(三)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法定代表人:肖钢成立日期:1912 年 2 月 5 日电话:(010)66594856传真:(010)66594853联系人:忻如国五、销售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五、销售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一)销售机构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办
18、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A 座 15 层法定代表人:凌新源总经理:范勇宏电话:(010)66102126传真:(010)66102133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联系人:胡建军2.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法定代表人:肖钢电话:(010)66594916传真:(010)66594946联系人:张导3.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法定代表人:张恩照电话:(010)67598410、67597179传真:(010)67598409联系人:陶莉 曲华蕊4.代销机构:交通银行住所:上海市仙霞路 18 号办公地址:
19、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方诚国电话:(021)58781234传真:(021)58408842联系人:王玮5.代销机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 68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法定代表人:周济谱电话:(010)65186758传真:(010)65182261联系人:权唐6.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号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法定代表人:祝幼一电话:(021)62580818传真:(021)62583439联系人:韩星宇7.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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