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和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和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11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注册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 号、号、 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 3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层)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2、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
3、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3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 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及(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及 5%以上
4、股东的减持意向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湘(5%以上股东)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李江(以上股东)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李江(5%以上股东)承诺以上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
5、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 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至少提前 5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 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
6、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 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2、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宾建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宾建存(5%以上股东)承诺以上股东)承诺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4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
7、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 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至少提前 5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 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任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
8、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的 50%, 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3、公司股东李清、张良承诺、公司股东李清、张良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担任董
9、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金炯(、担任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金炯(5%以上股东)承诺以上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5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减持公司股份, 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
10、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至少提前 5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任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的 50%, 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
11、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5、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黄嘉辉(、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黄嘉辉(5%以上股东)承诺以上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
12、人将减持公司股份, 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至少提前 5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 同时本人在违反承
13、诺期间不得转让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6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6、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启宙、邹红湘承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启宙、邹红湘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
14、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任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的 50%, 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
15、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7、公司股东霍润(、公司股东霍润(5%以上股东)承诺以上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减持公司股份, 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10%, 并至少提前 5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度
16、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 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7(二)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二)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公司承诺 (1)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公司
17、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的当日进行公告, 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18、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 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19、员关于回购股份、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承诺 (1)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8人将依法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并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 。本人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的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 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
20、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 购回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购回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
21、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以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 3、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2、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以违反上述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9承诺发生之日起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
23、或薪酬/津贴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本人未履行承诺, 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信证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
24、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国信证券承诺:如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如果因我们出具上述文件的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上述文件中存在虚假
25、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其用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6、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承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承诺 如国浩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浩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浩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股份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招股 说明书 摘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