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财务管理办法.docx
《大学财务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财务管理办法.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学财务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本方法是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那么、高等学校财 务制度以及和XX省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基本原那么、主要任务、财务管 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 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本钱赛用管理、财务清算、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那么是: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 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开展需要和 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学校和个人三 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 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
2、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 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 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 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防范财务风险。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 款专用的原那么,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第三十八条专用基金包括:(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 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 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
3、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费减免、勤 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 金。(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开展需要 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第八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九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 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第四十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四十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 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 项、存货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
4、、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加强存货的管理,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 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进行及时处 理。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学校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 权,包括应收款项(学校应当收取而尚未收取而挂账的款项)、 暂付款项(暂时垫付给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和预付款项(因商品 或劳务按合同协议需预付的款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一事一借、前清后借”的原那么及时 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债务人在相关事项完成后的1个月内 应主动到财务处办理报账还款手续,超期不履行归还义务的,学 校将采取冻结所属单位的相关借款及其他相关业务报销、抵扣个 人工资、收取资金占用费等措施催促
5、其归还借款。对无法收回的 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 核销。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 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 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 植物。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按上级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执 行。第四十三条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 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
6、的固定资产, 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计提折旧的具体方法 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年限平均法:月折旧额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使用年限 X12)工作量法:月折旧额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总工作量) X当月工作量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第四十四条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 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 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上报并按照规 定处理。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 固定资产管理方法。第四十五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到达交付
7、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到达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 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第四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 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 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 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 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 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第四十七条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 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执行 有关规定。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第四十八条对外
8、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 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 展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包括对校办产业投 资),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议,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策,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后 实施。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 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第四十九条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 争、择优的原那么,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学校出租
9、、出借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 意后报省财政厅审批。第五十条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 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核算、统管理。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及允许列支的有关处置费 用后,缴入省级财政专户或国库,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学校使用 资产处置收入时,须报省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财政国库办理拨付 手续。资产处置收入主要用于学校固定资产更新改变。第五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 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开展需 要的原那么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 用效率。第九章负债管理第五十二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
10、当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 产或劳务归还的债务。第五十三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 缴款项、代管款项等。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 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 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 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第五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 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
11、反规定举借债务和 提供担保。学校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和提供担保,须上报主 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第十章本钱费用管理第五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开展需要,实行内部本钱费用管理。第五十七条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 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第五十八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 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 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形式分期计入费用。第五十九条本钱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 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第六十条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
12、用、科研 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 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科研费用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所承当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 项费用。管理费用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学校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 项费用。主要包括:学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 校统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 使用税等。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 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 捐赠支出等。第六十一条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
13、不能直 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那么和标准合理分摊。第六十二条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本钱核算,开展学 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本钱和生均本钱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 本钱的核算细化到科研工程。第十一章财务清算第六十三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 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第六十四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 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 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 方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 理各项遗留问题。第六十五条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 批准,其资产分别
14、按照以下方法处理:(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二)撤销的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三)合并的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 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四)分立的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 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经学校批准,学校二级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 时,参照本章执行,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处 理。第十二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六十六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 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编报财务报告。第六十七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财务管理 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