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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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0 年第 1 号)(2010 年第 1 号)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08年1月30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97号文核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2、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更新招募说明书
3、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4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 目 录 一、绪 言.6 目 录 一、绪 言.6 一、绪 言.6一、绪 言.6 二、释 义.7二、释 义.7 三、基金管理人.13三、基金管理人.13(一)基金管理人概况.13(二)主要人员情况.13(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18(五)基金经理的承诺.18(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19 四、基金托管人.24四、基金托管人.24(一)基金托管人概况.24(二)主要人员情况.24(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24(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25(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26
4、(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30 五、相关服务机构.31五、相关服务机构.31(一)销售机构.31(二)注册登记机构.46(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47(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47 六、基金的募集.48六、基金的募集.48(一)募集的依据.48(二)基金类型及基金存续期间.48(三)募集方式.48(四)募集期限.48(五)募集对象.48(六)募集场所.49(七)募集目标.49(八)基金份额的认购.49(九)募集资金的管理.5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1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1(一)基金备案的条件.51(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5
5、1 3(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基金资产净值.5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53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53(一)申购与赎回场所.53(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53(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53(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54(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54(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55(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56(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57(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57(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58(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59(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60(十三)基金的转换.60(十四
6、)基金的非交易过户.60(十五)转托管.61(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61(十七)其他情形.61 九、基金的投资.62九、基金的投资.62(一)投资目标.62(二)投资范围.62(三)投资理念.62(四)投资策略.62(五)投资限制.64(六)业绩比较基准.66(七)风险收益特征.67(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68(九)基金的融资、融券.68(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68 十、基金的业绩.73十、基金的业绩.73 十一、基金的财产.73十一、基金的财产.73(一)基金资产总值.73(二)基金资产净值.74(三)基金财产的账户.74(四)基金财产的处分.74 十二、基金
7、资产的估值.75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75(一)估值日.75 4(二)估值方法.75(三)估值对象.76(四)估值程序.77(五)估值错误的处理.77(六)暂停估值的情形.79(七)基金资产净值的确认.79(八)特殊情况的处理.8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1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1(一)基金收益的构成.81(二)基金净收益.81(三)收益分配原则.81(四)收益分配方案.82(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82(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82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3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6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7十六、
8、基金的信息披露.87(一)信息披露义务人.87(二)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承诺.87(三)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88(四)信息披露的种类、披露时间和披露形式.88(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91(六)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92 十七、风险揭示.93十七、风险揭示.93(一)市场风险.93(二)流动性风险.94(三)管理风险.94(四)操作或技术风险.94(五)合规性风险.94(六)其他风险.95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6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6(一)基金合同的变更.96(二)基金合同的终止.97(三)基金财产的清算.97 十九
9、、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9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9(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99(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105 5(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13(四)争议的处理.116(五)基金合同存放地点和查询办法.11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7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7(一)托管协议当事人.117(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118(三)基金财产保管.126(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29(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129(六)争议解决方式.130(七)托管
10、协议的修改和终止.13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2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2(一)持有人注册登记服务.132(二)交易资料的寄送.132(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133(四)网上交易服务.133(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133(六)信息定制服务.133(七)投资者投诉受理服务.134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35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3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7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7 二十四、备查文件.137二十四、备查文件.137(一)备查文件目录.137(二)存放地点.137(三)查阅方式.138 6一、绪 言 一、绪
11、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
12、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7二、释 义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基
13、金或本基金 指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 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 指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招募说明书 指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更新 1 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个月的最后 1 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14、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8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5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15、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招募说明书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地方派出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投资者 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
16、他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国证监会 9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
17、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直销机构 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
18、务的机构。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10动情况的账户。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基金募集期限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工作日
19、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日 指公历日。月 指公历月。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有效申请工作日。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11的行为。赎回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基金转换 指基
20、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元 指人民币元。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
21、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12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13三
22、、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邮政编码:200120 设立日期:2004 年 3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陈浩鸣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24 号文件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夏立峰 联系电话:021-38429808 股东名称及其
23、出资比例: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6.92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692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385(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储晓明先生,董事长。香港大学硕士。现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评估部处长、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级干部、中海石油财务 14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成赤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现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资金部融资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资金融资部副总监。陈浩鸣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4、。历任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设计公司经济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保险处主管、资产处处长、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志伟先生,董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历任无锡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彭焰宝先生,董事。清华大学学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投资经理、投资部副总经理,国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部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8年12月先后任本公司投资总监(期间曾兼任中海优质成
25、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温天先生,董事。香港大学硕士、ASO凯瑞商学院硕士。现任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地区负责人,兼任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注册于卢森堡的私募股权基金Orient Express China Fund的董事。历任北京、上海主流新闻媒体财经节目负责人、记者、主编,上海银行支行负责人(短期)、部门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产品部门负责人、市场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战略总监。夏斌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员,教授。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处长、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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