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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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法有关解读及应对 内容目录一、社会保险法内容概述及重要意义;二、社会保险法的几个重要原则或特征;三、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并结合镇江实际进行解读;四、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救济途径;五、社会保险法与保险法的重要区别;六、具体案例;社会保险法内容概述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的重大意义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是第一部涉及十几亿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保险基金由单位或单位和个人缴纳一定比例费用,并由政府要提供财政支持
2、或兜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社会保险作出明确的规定,意义深远,从此,标志着社会保险有了法律保障,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经济实力有了显著增强和有了一定基础体现。同时也标志我国社保体系已初步建立,社会保险强制性偏弱现象和一些用人单位拒不参加法定社保,或长期拖欠保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事业单位、企业之间社保制度缺乏衔,得到制度保障。特别是权益人的有了法律上初步保障。构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的几个重要原则或特征1、全面性原则;2、广覆盖,保基本原则;3、可转移、可衔接的原则;4、可救济性原则;5、确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1、
3、全面性原则社会保险法是一个综合性法,并不是针对某一项保险,而是一系列具有社会性质的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均纳内社会保险范围,较大程度扩大社会成员的合法利益。2、广覆盖,保基本原则 即扩大社保的覆盖面,使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纳入到社保制度中来。但社保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需要为主,社会保险待遇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也会不断提高。但基本和原则是保障基本生活的需要,如果要提高生活质量,仅仅靠基本保险还是不够,还需其他保障。3、可转移、可衔接的原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以跨地区转移和养老保险可以在不同保险之间转移。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4、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4、可救济性原则(1)用人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2)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
5、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5、确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除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有全国的规定外,其他项目在目前还没有统一规定,在社会保险法内也仅作了原则或方向性规定,具体的内容尚需通过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
6、善。进城务工农民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进城务工农民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进城务工农民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进城务工农民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第95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第97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基本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内容1、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2、
7、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及比例3、缴纳基数或工资的原则,不一定按照实际工资缴纳4、个人帐户不得提前支取5、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6、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7、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法条法条链接:接:第10条第1、2款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由谁缴纳,法条法条链接:接:第10条第3款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
8、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适用社会保险法吗?缴纳比例法条链接:法条链接:第12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缴纳比例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10条: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费率,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
9、费。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参保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个人缴纳8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主为其缴纳12个百分点。用人单位的缴费(包括个体工商户为雇工的缴费)在税前列支;参保人员个人的缴费按照规定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缴费工资基数法条链接:第11条 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
10、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11、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能够提前领取和继承吗?法条法条链接:第接:第14条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法条链接:第十六条法条链接: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怎么办?u缴费至满十五年u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u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
12、险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法条链接: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法条链接:第十七条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法条法条链接:第接:第19条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人养老保险能够跨地区转移吗?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内容1、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及比例;2、基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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